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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管理的三项基本制度之一,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依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总体目标,以及对渤海湾海域功能定位,结合天津海域特点与管理需求,天津市新一轮的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将海洋环境保护与控制、海水养殖用海保有量、围填海开发规模控制、海域空间后备量、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等方面的量化控制性目标的确定,作为研究编制和实施考核的重点。本论文在秉承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总体目标和要求的基础上,归纳天津区划指标确定的基本思路,研究确定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控制性指标,力求谋取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统一,从而为天津市未来十年的海域管理工作确定目标和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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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制度在保护近海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功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和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在国家加快推进陆海、城乡国土空间统筹和优化的背景下,要实现近岸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水质持续改善等目标要求,仅明确近岸海域和沿岸陆域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难以满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求,还需进一步明确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体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制度已经实施20余年,目前呈现出法律地位不足、功能分类体系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一致、功能区目标间协调性不足、调整频繁、各省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监管工作不统一等问题.因此,应重新定位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在海洋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强化对其所确定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的保护,并由环境功能保护的需求进一步提出水质保护、生态保护目标,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作为全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目标空间管理的依据.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法律地位、构建科学合理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分类体系、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理念制定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严格功能区划调整程序、完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监管制度等对策建议,为完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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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20年中国海洋功能区划体系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环境科学》2014,(3)
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海域的现实负载,以有效突破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出发点,提出了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的主体思路。在此基础上,按照海洋功能区划的相关理论,设计了海洋功能区划的层级体系、分类体系和内容体系,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海洋功能区划框架方案。该框架方案已经成功应用于中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编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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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是在统一联动的国土空间分区管控体系中为弥补中微观尺度结构性管控作用缺失而提出的新的分区层级,其技术方法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分析空间治理“精明化”“精准化”“精细化”要求、对比不同分区逻辑的空间分区方法的基础上,利用空间分析、多元统计、加权Voronoi图等技术方法,从主体功能“点轴”发展规律出发,研究构建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区方法,并以黄梅县为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本文方法能够有效划定符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中一级规划分区内涵的分区单元,弥补了规划分区方法的缺失;依托功能发展结构的“自上而下”分区逻辑有效将空间结构管控内涵融入规划分区,实现了对空间结构的引导和管控;通过加权Voronoi图模型,识别空间的最优功能导向,提高了规划分区的科学性、技术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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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用途管制的概念比较和内涵延伸分析,明确了海洋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内容为规划分区与管制规则。规划分区应具有“区域、边界、用途、使用条件”四个基本属性,并以科学认知海洋的客观属性及演变规律为基础,故基于“双评价”客观认知海洋空间的功能或用途是规划分区的关键。海洋空间用途管制面临的四个基本问题是“如何保护”“如何利用”“如何在保护中利用”“如何在利用中保护”。进而,以“双评价”为基础,构建开发保护二维坐标系,明确海洋空间用途管制的政策取向与内容导向。其中,海洋生态空间管制宜采用“分级+分类”的管制方式,海洋开发利用空间宜采用“分区管理+用海准入”的管制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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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国际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趋向和我国海洋功能区划与生态环境政策的关系,首次提出版本1.0~4.0的概念规范我国海洋功能区划序列,探讨了4.0版海洋功能区划的生态环境政策基础与所需承载任务。研究认为:不同版本海洋功能区划虽然反映出海洋生态环境政策的逐步完善和强化,但仍面临政策滞后性的制度障碍。4.0版海洋功能区划需要审慎地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管理方面的工作,关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价值的理论运用和实践,采纳与区划目标相适应的量化控制手段,并与海洋生态环保制度、机制、管理相协调,为海洋生态政绩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与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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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岸海域环境分区管理方法探讨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为了更加合理地利用海洋能量使海水净化,改善近岸海域的环境质量,保持我国沿海经济的持续发展,文中运用经典自然区划理论,分析研究了我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污水海洋处置度划分等的分区管理特点,进而提出对我国近岸海域环境尽快实施分区管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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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地区实施管控措施,是破解和有效控制资源环境超载问题的重要抓手,更是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基础工作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基于浙江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评价工作,我们发现国家"试行方法"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中,存在评价单元规模差异较大、部分指标区域性流动性特质明显、部分领域超载原因难界定、资源开发效益量化较困难等问题,影响科学评价和精准、高效、公平地落实管控限制措施。因此,本文从建立健全科学的管控机制角度出发,对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方法提出优化思路建议,包括基础和专项评价指标进行优选、海洋渔业和环境领域评价单元重组划分、过程评价突出客观程度变化、超载等级划分进一步细化、参数和阈值设计兼顾地区差异性5个方面,为"试行方法"的优化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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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保留区选划的原因和分类,结合新一轮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汇总和比较全国、省级保留区管控规定,分析了目前各省保留区个数、面积、岸线长度、离岸距离等设置情况。据此,依据保留区内涵将保留区划分为五类,即功能待定区、发展预留区、整治修复预留区、保护缓冲区以及特殊功能预留区,分别提出五类保留区的使用管理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最后,文章从保留区用海现状处理方式、开发利用条件、用海活动管理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总体来说,保留区不允许随意利用但并不完全禁止利用,在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前提下,当用海活动符合保留区用途及环境保护要求,不影响周边海域功能正常发挥的情况下允许进行开发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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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是其实施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理论分析,指出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应以充分发挥保护区多种功能和解决保护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为目的.系统阐述了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科学涵义,认为分区管理不能视为分级保护管理,与核心区相比,实验区的管理要求更高.提出功能区划应遵循保护第一,缓冲区与核心区景观同质,核心区与缓冲区生态完整,实验区与当地社会经济条件相适应,利于管护等原则.最后在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例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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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功能分类是海洋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基础标准,建立不同海域功能分类体系的协调方案是实现海洋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必要条件。因此,梳理我国现行海域功能分类体系,选取实施已久的海洋功能区划的功能区分类,以及自然资源部最新推出作为国土空间规划标准的海域利用分类,在明确海域功能分类体系协调性内涵的基础上,从海域用途符合性、环境质量标准符合性、开发利用影响三方面构建不同海域功能分类体系的协调性判别方法,并依此得出海洋功能区分类和海域利用分类的协调性判别矩阵。结果表明:协调类型为“兼容”或“有条件兼容”的海域利用组合共计22对,为国土空间规划中海域混合利用和分层利用的重点关注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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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风险区划理论与方法研究 总被引:10,自引:4,他引:6
区域尺度上的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探讨区域环境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以环境风险系统的组成及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过程为研究基础,探讨了区域环境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区域环境风险区划的理论及方法.研究了环境风险区划应遵循系统性、一致性、主导性和动态性的原则,讨论了环境风险区划的步骤、指标体系和方法,提出环境风险区划是开展区域环境风险预防性研究,降低区域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选取我国三大经济核心地区之一的长江(江苏段)沿江经济带为例,以该区域的开发区为研究单元,建立环境风险区划指标体系,采用综合评价法评价区域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为区域环境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