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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彭某与某电气公司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从事金属结构加工工作,每月工资900元。彭某因在工作中受伤,住院治疗20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电气公司支付。彭某出院后继续治疗,医药费先由自己垫付,然后找公司报销。治疗终结后,彭某与电气公司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电气公司一次性向彭某支付5000元伤残赔偿金,彭某以后不得再就此事主张相关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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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某拆迁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9月16日至同年12月31日,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某拆迁公司—直未与王某续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5月1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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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于1995年7月20日到石家庄某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09年5月1日,因该公司经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刘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当日离开了公司。此前12个月,刘某的月平均工资为1120元。刘某要求公司给付其拖欠、克扣的工资16500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624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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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2014,(3):43-48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13年7月I5日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某销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张某称:2012年5月1日进入某销售公司工作,根据公司要求,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明确由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其至该销售公司工作。2015年6月11日,销售公司告知张某,由于国家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即将实施,原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取得劳动部门的行政许可,故将另外选择一家劳务派遣公司。6月28日,根据销售公司安排,张某与新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张某认为,其在销售公司工作期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均禾发生变化,但公司单方面先后迫使其与两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结束劳动合同并无正当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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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毕业的学生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这工伤咋认定?近日,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给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个认定劳动合同关系的案例。肖顺(化名)是某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2016年2月,他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合同期限自2016年2月27日至2017年2月27日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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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2年5月,薛某与某私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自2002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劳动合同中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以每提前一个月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50元。2002年8月30日,企业以薛某工作失职,生产报废产品等为由,令其停职检查,10月25日书面通知薛某限期上班。薛某接通知后于11月1日书面致函该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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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于1999年6月7日经某区人才交流中心被招聘到某养殖公司从事网箱养鱼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2年11月4日,某养殖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全体职工被解散。当日,徐某离开工作岗位。徐某的工资发至2002年11月15日,月实发工资额为864元。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某养殖公司没有给徐某缴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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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某投资公司在网上招聘职工,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徐某到该公司应聘后,因该公司实行录用职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工作,然后公司审查个人资料,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就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此,投资公司先与徐某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两个月试用期后,该公司与徐某签定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第3条约定:徐某应具有证券、基金执业资格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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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协议服务期的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庆某制药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与员工张某于2001年3月3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第4条规定:“……如公司和雇员双方在本合同的预定期满前3个月内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2002年7月7日,双方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该合同第3条规定:“在培训期间及完成后,雇员同意在其现在的岗位或公司认为适合的岗位上为公司服务至少5年(培训开始之月起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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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朱某是某食品饮料企业从驻地附近招聘的农民工,自2009年10月10日起,公司与朱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11个月,秋收秋种期间终止劳动合同1个月。合同期满终止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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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使得企业用工管理日渐走上正途;而一些新的用工形式出现,又给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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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
万某是云南省文山州人,1999年来北京务工,在一家建筑公司从事建筑设备的租赁管理工作,每个月收入为1200元左右。在2007年之前,单位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他也没有参加社会保险。2007年3月,单位突然告知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进行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天,公司将所有的外来员工召集到一起,让每个人在合同书的首页和最后一页上签字,然后将两份空白合同全部收回,理由是公司要收回后统一盖章,再分发到每个人的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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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曹某于1995年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后,到北京某汽车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某县供销社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1997年8月经县政府协调,征得供销社和其本人同意后将曹某调至北京中英合资某保安器材公司工作。曹某在保安器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技术部和销售部经理。1998年11月30日,曹某与供销社经协商续签了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1年11月29日。1999年1月,曹某又与保安器材公司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在所签合同中约定:曹某(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妥善交接工作。乙方经保安器材公司(甲方)出资培训,在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此后,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该协议中包括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内容是:乙方辞职或离职后3年内(包括留职培训、学习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活动),不得在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机构中任职,乙方个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商业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