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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督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3号以及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经能源[2006]193号)文件精神,合山矿务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规范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制定出台了《合山矿务局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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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几年来,全国法纪检察部门在各级劳动部门和煤炭部门的支持、协助下,及时查处了一大批煤矿系统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从1988年至1990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煤矿重大责任事故8041件,促进了煤矿的安全生产。 各级法纪检察部门在查处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过程中,还利用多种形式推动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以增强对灾害的防范能力。首先,他们结合办案,为煤矿干部职工上法制课,召开座谈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演讲会,并通过广播、电视、张贴事故挂图等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制宣传。对重大责任事故作出起诉和免于起诉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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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采掘一线的带班区长是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骨干。由于他们处在井下安全生产最前沿,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其一言一举将会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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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延长煤矿安全时段,近日省安委会制定出台《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每月带班下井检查安全规定》。规定提出八条明确要求。一是各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出资人、控股单位负责人等每月必须带班下井检查安全次。二是带班下井检查安全要深入到采1掘工作面,重点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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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7月15~1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彭建勋率煤矿监察局有关司室负责同志,先后到达安徽省宿州市和淮北市,组织召开了有淮北和宿州两市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淮北、皖北两个矿业集团有关负责人及部分煤矿矿长参加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专题座谈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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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0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名矿工遇难。这是云南省15年来最大的生产事故,也是2011年以来我国煤矿发生的第一起特别重大事故.面对“煤矿领导必须带班下井”的规定,私庄煤矿上演了一幕伪装井下逃生的闹剧。实际上,类似的拙劣演出时常上演。比如,2011牟朝阳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矿长、副矿长等5名主要领导却稳坐办公室.矿领导带班下井不意味着矿难就不会发生,但是,多数矿难均系人祸的事实。强有力地提醒我们按制度规范执行的重要性。为了安全,任何细节都不能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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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2010年10月7日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并将在各煤矿企业得到落实。值得关注的是,《规定》考虑了长期以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过程中难以落实的问题,职责更明确,监督更公开,措施更详细,处罚更严厉。应当说,作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办法或者落实煤矿安全责任的措施,不失为一项好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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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的实施范围由煤矿扩大到非煤矿山,作为《通知》中的"十大创新"之一,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本刊邀请安监部门、煤矿企业等多位监督管理者,就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在落实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发表看法,希望能为这项制度的落实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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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0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矿领导带班下井。此前,7月7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尤其是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而更早的是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联合下发《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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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1月22日至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一行6人到广西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工作。调研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情况、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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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2003年12月10日,北京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去年的安全生产情况。会上,北京市安监局对江苏省南通市三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万亨大厦工地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宏利煤矿隐瞒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情况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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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最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1987年3月2日联户小煤矿特大透水事故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联户煤矿矿长蔡传喜、生产负责人朱奎甫两人各有期徒刑4年,判处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管理工王传武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处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安全矿长蔡瑞政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犯有玩忽职守罪的八公山区煤炭局局长兼乡镇企业局局长秦土云和八公山区煤炭局副局长兼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马本和免予刑事处分。 蔡传喜、朱奎甫、王传武和蔡瑞政四人是蔡传喜联户煤矿的股东。1986年2月至1987年2月,蔡传喜、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