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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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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保护》2014,(2):46-49
<正>2013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同时废止。本文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的目的、原则、主要调整病种等内容进行了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于2013年12月30日发布并同时施行。  相似文献   

2.
韩颖 《劳动保护》2014,(3):92-93
<正>针对2013年12月30日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本刊记者就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参与修订《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2013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同时废止。2014年2月,本刊刊登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解读》,就调整的目的、原则、主要调整病种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3.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30日公布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  相似文献   

4.
为适应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对2002年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进行修订,形成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公众可登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进入"征求意见"点击"《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仍然将职业病分为10类,但对3类的分类名称做了调整。为了保持与《职业病防治法》中关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表述一致,将原《职业病目录》修改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本次《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倾向生产一线作业人员。例如煤炭、冶金、有色金属、化工、林业、建材、机械加工行业作业人员,另外,还涉及低温作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人民警察等。  相似文献   

6.
《劳动保护》2012,(7):I0010-I0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3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现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  相似文献   

7.
《劳动保护》2005,(10):I0011-I0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8.
《劳动保护》2014,(2):I0010-I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9.
正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仍然将职业病分为10类,但对3类的分类名称做了调整。为了保持与《职业病防治法》中关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表述一致,将原《职业病目录》修改为  相似文献   

10.
数字播报     
《现代职业安全》2014,(1):61-61
正132种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原则和职业病的遴选原则,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其中新增18种,对2项开放性条款进行了整合。另外,调整后仍然将职业病分为10类,其中3类的分类名称做了调整。一是将原"尘肺"与"其他职业病"中的呼吸系统疾病合并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二是将原"职业中毒"修改为"职业性化学中毒";三是将"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修改为"职业性传染病"。  相似文献   

11.
一、为什么要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1987年对其进行调整,增加到9类99种。2002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115种。  相似文献   

12.
正一、为什么要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1987年对其进行调整,增加到9类99种。2002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115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  相似文献   

13.
职业病目录     
《现代职业安全》2002,(7):2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新的《职业病目录》出台后,1987年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4.
《安全》20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新的《职业病目录》出台后,1987年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5.
《劳动保护》2006,(5):I0012-I0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安全生产设施的长效投入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现代职业安全》2005,(11):I0005-I0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现代职业安全》2007,(1):I0005-I00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现代职业安全》2006,(9):I0006-I0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局2013年10月28—29日在广西体育大厦举办了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对像为:全区各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  相似文献   

20.
《劳动保护》2005,(11):I0011-I0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请各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此通知转发至各产煤市(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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