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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协商解除。由于此种解除基于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行为所致,故又称双方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共同的意思表示为前提,就性质而言,属于成立一个新合同从而使原劳动合同失去效力。因此,从实体上看,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问题所约定的内容应当合法;从程序上看,协商解除应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必须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关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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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立法上特有的概念,从目前的立法状况和相关实践来看,事实劳动关系问题亟待解决的原因有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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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合同制度纳入了法制轨道。十多年来,全国各地按照《劳动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这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起到重要作用,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已基本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劳动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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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不仅仅是企业与员工相互考察、了解和熟悉的过程,更是一个劳动用工过程,因而也要依法行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试用期的认识不足,导致试用期内侵权和被侵权的现象屡屡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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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征求意见稿》违约责任规定的总体评价高法于今年9月29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与原来2001年的司法解释相比,其中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规定相当引人注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一直对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少有规定,除《劳动法》第98、102条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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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为法定解除。从性质上讲,法定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权人只需在具备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将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送达对方当事人,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法定解除是劳动合同最为重要的解除方式,对劳动关系双方尤其是对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一方影响甚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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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5日,某信息公司邀请林某担任该公司下属广告公司总经理,广告公司为信息公司子公司,独立法人。同年7月1日,林某与广告公司正式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林某月薪人民币2万元。并约定如下条款:基于业务的变化或林某的能力及表现,公司可以改变其岗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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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正是市场经济改革风起云涌的时期,经历了这个时期的人都知道,许多用人单位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不惜一切代价,尝试很多新的办法,试图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摸索出新的经营方式,承包合同在当时就风行一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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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就读于某电子技术学校。2001年7月,某电子公司选择包括小江在内的51名学生,委托学校进行就业前培训。公司与校方签订了委托培训协议书,培训期从2001年9月至2002年7月,委托校方支付学生每人每月生活费2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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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即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作规定,形成一个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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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备劳动合同起止的有效期,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由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应性广,既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一定的约束力,又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因此较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欢迎,而在劳动关系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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