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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梓田 《中国个体防护装备》1995,(1)
最近,江西省劳动厅、工商局、标准局、财政厅、商业厅联合发出《关于检查<江西省劳动防护用品暂行管理办法>有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的通知》。 通知说,江西省自1991年《江西省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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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1997,(3)
近几年,江西省劳动防护用品(下称护品)管理工作,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主线,以生产、使用两头为重点加大监察力度,以逐步规范护品市场体系,促进生产安全为目标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基本情况 (一)宣贯《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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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07,(3):5-6,15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进口劳防用品和贴牌制造特种劳防用品的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制定了《进口劳动防护用品暂行管理办法》和《贴牌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暂行管理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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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1999,(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是保护广大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替原劳动部和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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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1995,(6)
近几年,我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按照劳动部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规定,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生产资格的认证工作人手,不断强化对护品生产、经销、发放、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使我省的护品监督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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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智世 《中国个体防护装备》1997,(5)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必须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才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制订比较合理的、符合实际情况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就非常必要。我国1963年9月由劳动部颁布试行《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上海市根据其基本精神起草了《上海市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应该说上述标准多年来在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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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1996,(3)
各地(市)、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性装备,是受到国家严格控制的产品,为了防止质量低劣的护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省劳动厅根据国务院、劳动部等有关规定,曾会同我省有关部门制定了《福建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福建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等管理措施,并对特种护品实行定点销售等办法,从生产、经销、使用等三个环节加强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无证生产,非定点单位经销特种护品和使用单位购买无证产品的现象相当严重,假冒伪劣护品大量充斥市场,严重影响了护品的质量控制,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我省不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就是由于护品质量低劣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为此除认真贯彻执行已有的护品管理规定外,还急需从下面几个方面加强护品的管理工作: 一、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护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开展劳动安全监察活动时,应将护品检查作为重要的监察内容之一。对查出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认真处理。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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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6,(1)
正2015年12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鉴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已于2015年7月1日废止,为加强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依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贯彻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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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丰义 《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01,(3):39-40
1前言 众所周知,劳动防护用品是直接用于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防御性装备,是避免或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必不可少的辅助性措施。在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护品和普通护品两大类别。但它们的作用是辩证的,不是截然分开的,在某些特殊行业,特种护品是一种重要的防护措施;但在一些特殊场合,普通护品同样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因而对于企业,同时拥有两类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才能最终构成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其中,特种护品具有直接性和显著性的特点,普通护品则具有广泛性和侧重预防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劳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我们应当从普通护品入手,加强全面管理,走普通护品与特种护品并重、监督与管理同步的路子,将我国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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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早在建国初期的195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并专设章节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作出详细规定。1963年劳动部颁发了《国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国家计委等五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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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在1988年12月9日召开的劳动部新组建以来第一次全国厅局长会议上,罗干部长提出要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他说,在企业自我约束能力还没有很好形成的情况下,调控措施不够有力,企业出现大量使用计划外用工,乱发奖金、补贴、实物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现象,需要进行治理和整顿。 罗干指出,目前不少单位违反规定,自行扩大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范围,任意提高标准,甚至把劳动防护用品作为一般福利待遇,不问工作是否需要,普遍发放。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部里下发的通知,对企业事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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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最近下发了《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为广大企业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依据。这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 ,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地各企业要认真贯彻实施 ,并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一、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我国早在1963年9月 ,就由原劳动部颁布试行了《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对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起了很大作用。但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工作中发生了许多新情况 ,有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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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2005,(17)
(本刊讯)国家安监总局于近日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一号令)和《矿山救护队资质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二号令),这两部规章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共6章31条。分总则,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监督管理,罚则,附则。该《规定》中,国家安监总局对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监察区域内煤矿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实施监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