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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以报废汽车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为主线,围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热点问题,介绍了发达国家对报废汽车的管理模式与我国政府相关法规政策走向,分析了发展再制造产业面临的问题,以及报废汽车再制造即将朝着新兴产业化发展方向快速推进的动因和机遇。  相似文献   

2.
<正>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1部委近日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再制造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努力将再制造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相似文献   

3.
绿色再制造工程及其关键技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再制造由维修工程和表面工程发展而来,是废旧产品高技术修复、改造的产业化。再制造关注的是产品的废旧阶段,并赋予废旧产品新的寿命,具有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通过开发多种先进的表面工程技术,为再制造提供了更丰富的技术支撑。国内外再制造产业不断创新发展。我国再制造发展迅速,与国际社会交流合作广泛,目前已成为世界再制造中心之一。  相似文献   

4.
在不久前举行的机床再制造产业化座谈上,与会的专家学者达成了一个重要共识,即2012年将是我国机床再制造的关键突破期。也就是,如果机床行业能够抓住当下机遇,加快推进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则必定能在机床行业的后市场有一番大作为。  相似文献   

5.
<正>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的要求,为支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使用,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扩大再制造产品市场份额,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开展了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日前,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质检总局质量监督司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向社会发布《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资格(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公开征集公告》(见附件),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  相似文献   

6.
<正>为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谋划"十三五"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发展思路,2015年9月25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在京组织召开了"十三五"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发展思路研讨会,装甲兵工程学院、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等有关高校、行业协会及部分再制造企业参加会议。会上,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高云虎司长介绍了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绿色制造的有关工作情况。他强调,再制造产业是绿色制造的典型形式,对于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十三五"推  相似文献   

7.
中国特色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应用,填补了国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信息化管理体系的空白,打破了长期以来国外再制造管理体系的垄断地位,解决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中产业化生产和个性化生产的兼容和匹配问题、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的同步问题、逆向物流体系的建设问题、人力资源及企业发展方面的问题等,在生产管理、流通领域、再制造关键技术研究领域中成效显著,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监管和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推动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更好地开展绿色再制造,更加注重节能环保和低碳经济的发展,能够在大幅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尽可能多地实现节能节材,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为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提供有力支撑。对于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正>为规范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加快再制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9.
<正>2016年5月24—25日,由再制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办的"2016世界再制造峰会"在北京召开,论坛主席由中国工程院徐滨士院士担任,国内有关部委和欧洲再制造技术中心、波兰科学院、欧洲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协会等国外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的代表出席会议,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波兰、荷兰等10余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工程师和企业家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商务厅(委、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再制造试点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的要求,支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使用,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扩大再制造产品市场份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为规范推进有关工作,特制定《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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