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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历时3年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面督察,但两批"回头看"反馈情况暴露出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存在法律依据薄弱、法律适用模糊等法制难题。据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确立了第一部党内法规,规范了"两级三类"生态环保督察体制,推进了督察程序和权限的法制化,加强了内部管理机制的科学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的法制化创新是实现法治化发展的基础,伴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发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改革逐渐进入深水期,其法治化发展应重点在三个场域内展开: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统筹协调、党内法规与配套法律制度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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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和社会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利好均无异议,但对短期影响各方观点不一,其定量研究不足。我们利用宏观经济、金融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数据,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和GDP等的影响方面进行了定量分析。最后提出,应正确认识和充分肯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和正向效果,保持战略定力,在后续工作中坚持分类施治、精细治理,并协同促进关停企业与就业转移,加大财政对环保产业和污染企业环保设备升级换代的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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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是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面向长江保护修复的环境管理需求,梳理了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长江经济带涉矿问题,探讨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协同治理对策。结果表明:(1)长江经济带有8个省份发现涉矿生态环境问题,涉及石英砂矿、稀土矿、磷矿、锡矿、石灰石矿和石煤矿;有3个省份出现保护地采矿生态破坏严重问题,涉及自然保护区内违规设置的采矿权、探矿权和违法生产,以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以治理地质灾害之名开采磷矿。(2)11个省市中均发现了涉保护地违规管理问题,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滨湿地、长江岸线和重要湿地、海洋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山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对策包括:(1)科学制定矿山生态修复目标;(2)定期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3)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执行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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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优化的核心在于协同治理。文章搭建“政策目标—政策能力—政策诉求”三重政策叠加的分析框架,剖析两种制度协同治理的逻辑。通过海南省的实践过程发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过科层制内委托—代理关系的压力传导,自然资源督察通过多重样态的政策设计,勾勒出生态环境治理的行动逻辑,两种制度呈现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一致性、制度设计与安排的同构性、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性特征。研究认为,政策体系的设计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叠加效应,走向协同治理需要进一步明晰两种制度的职责权限,搭建制度间信息共享平台,并着力构建生态文明督察制度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生态环保与自然资源一体化督察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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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创新举措。2016年11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督察,全面检验和把脉会诊环境保护工作,为湖北省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难得机遇。督察期间,湖北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认真改革,严肃追究,有效抓住问题、解决问题,厘清了下一步发展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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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然而这一制度在运行中面临督察力量分散、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存在重叠、督察问责成效受限等现实困境。研究表明:资源与生态领域相关部门职责不清、不同资源管理模式的内在矛盾和督察规范依据的缺失,共同导致了上述困境。从健全督察机制的角度看,不仅需要整合分散的督察队伍,还应构建“中央—省”两级督察体系;从督察职责界定的角度看,应基于主管部门承担的“执行—监督”职责,由自然资源督察承担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的督察职责;从督察法治化的角度看,需要制定《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规定》并引入党政同督机制,为督察各环节提供规范依据,提升督察问责的层级和威慑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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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是一场大仗、苦仗、硬仗。本文结合西北督察局的工作实际和职能定位,提出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要积极发挥督察队伍"冲锋队"和"督战队"的重要作用,并围绕旗帜鲜明讲政治、团结协作谋实事等六方面,对督察队伍如何提高政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好作用,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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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督察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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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总被引:20,自引:1,他引:19
为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关于“加快生态环境调查,抓紧制定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的精神,2000—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相继开展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中东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通过收集汇总分析现有资料和遥感调查、典型案例调查研究,深入揭示我国生态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1 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及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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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督察制度是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国家海洋督察组对沿海省(区、市)实施海洋督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反映出了一系列问题。运用NVivo11软件对沿海各省(区、市)海洋督察反馈意见进行文本分析和定量研究,挖掘海洋督察制度的内容、运作及其背后的逻辑。研究发现:海洋督察反馈意见中聚焦61类问题,分属于围填海专项督察、海洋综合督察两个层次下的六大方面,即制度政策落实不力、项目审批监管不严、执法监管不到位、污染防治工作弱化、生态环保问题突出、综合管控亟须加强。通过内容分析法,为更好地了解海洋督察制度奠定了基础,同时也要增强立法能力、融入中央权威、扩大公众参与,为海洋督察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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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督查体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保督查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我国目前形成了“l项核心责任+3个督查层面+1个重要载体+8种压力传导机制”的环保督查体系与“中央-部委-地市级及以下”自上而下的环保约谈体系,监督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能.文章阐述了我国环保督查体系的总体框架,总结了环保约谈、中央环保督察、部长专项督查、例行性督查等的特点和现状,提出了统筹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和环境保护考核检查、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责等制度,深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践,推动独立的第三方党政环境绩效评估制度等对策建议,为环境保护督查提供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