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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检验合格的气瓶除出具检验报告外,还应在瓶体上做出检验标记。检验标记分为检验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内容包括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和检验单位名称代号。  相似文献   

2.
为了配合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普法教育,由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汇编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汇编》,已由中国劳动出版社出版。 该书汇编的法规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低压锅炉水质标准》《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锅炉压力容…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集团 )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   1989年 12月 2 2日原劳动部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对保证气瓶安全使用 ,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由于原规程颁布实施已十余年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 ,原规程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为此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 ,我局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予以公布。新规程自 2 0 0 1年 7月 1日开始生效 ,原《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同时废止。  执…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集团)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1989年12月22日原劳动部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对保证气瓶安全使用 ,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由于原规程颁布实施已十余年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 ,原规程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为此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 ,我局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予以公布。新规程自2001年7月1日开始生效 ,原《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同时废止。执行新…  相似文献   

5.
1990年7月 1日开始实施《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以来,各地在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本刊应读者的要求,从这期开始,陆续刊登由参与了这项规程制订工作的高继轩同志编写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问答》,请广大读者注意。  相似文献   

6.
国家质检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出台之后,全国各地全面展开了气瓶普查专项整治工作。气瓶普查专项整治的目标是通过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管新模式,规范和强化气瓶安全管理,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气瓶数量不清,安全状况不明,事故率高,检验率低,“流浪”气瓶安全无人负责的一系列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监察 ,保证气瓶安全使用 ,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根据《产品质量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 ,制订本规程。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 -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 0~30MPa(表压 ,下同)、公称容积为0 4~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无缝、焊接和特种气瓶(“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等 ,其中低温绝热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的下限为0 2MPa)。本规程不适用于…  相似文献   

8.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1981年6月上旬,国家劳动总局颁发《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1982年2月上旬,国务院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紧接着,3月19日至26日,国家劳动总局在辽阳召开全国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贯彻落实《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方法和措施;7月16日,刚组建的劳动人事部公布《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规则》;8月7日,该部又颁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用液化石油气已进入千家万户,液化石油气钢瓶数量激剧增加.由于我市地处沿海,气瓶使用环境较为恶劣,腐蚀性大,加上一些用户使用不当,致使在用钢瓶缺陷破损较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强化气瓶管理,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福鼎市劳动局对本市石油液化气经营公司按代号编码建卡建档,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实行统一编号、挂牌管理、定期检验.要求经营单位在购置气瓶时,  相似文献   

10.
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了气瓶充装市场的准入制度,明确了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并决定在全国开展以规范气瓶充装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气瓶专项整治,以全面实现气瓶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并向用户提供包装气瓶.气瓶用户租赁使用,充装单位负责气瓶建档登记并对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的气瓶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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