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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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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外部成本内部化约束下的煤炭开采税费水平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煤炭开采中面临严重的代际负外部性和生态环境负外部性问题,分别运用使用者成本法和直接市场法测算了煤炭资源开采中的代际负外部成本和生态环境负外部成本。根据两个负外部成本充分内部化的要求,提出煤炭开采中税费水平的调整目标。以2008年为例,煤炭开采中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应由目前的从量0.3-5元/t(约从价1%)提至从价10%;开采吨煤应交的生态环境费用标准应由目前的24元/t提至64.23-68.47元/t,即每吨提高40.23-44.47元。综合资源税和生态环境费用的提高幅度,煤炭开采活动中的税费水平应提高约21-22个百分点;通过比较现行税费制度下煤炭开采企业实交的资源税费、生态环境税费总额与企业应交的资源、生态环境费用总额之间的差距,指出目前我国政府对开采企业隐性税费补贴的规模水平,根据价差法计算得出取消此部分税费补贴将可以削减3 653.69万tCO2排放。  相似文献   

2.
基于矿产资源租的国内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多年建立起来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文章从稀缺租和李嘉图的级差地租的视角出发,对国内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经济学基础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国内外各种矿产资源税费所代表的矿产资源租的含义.在此基础上,梳理出国内外矿产资源税费的对应关系,指出:①我国的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相当于国外的权利金;②矿业权价款相当于国外的红利;③矿业权使用费相当于国外的矿业权出让金;④石油特别收益金相当于国外的资源租金税;⑤而对应于国外的资源耗竭补贴,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税费.文章建议新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应达到两点,第一,理顺租、税、费之间的关系;第二,理顺对级差地租和稀缺租的征收,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下,寻求一个对级差地租和稀缺租征收的最优水平,实现国家的资源所有权益,减小社会收入分配不公,补偿外部性和代际成本.  相似文献   

3.
矿产资源是重要的不可再生性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物质基础,扭曲的矿产资源开采收益分享机制导致矿产资源富集区不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本文在公平视角下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正负两种收益,在中央政府、资源使用地政府、资源开采地政府及当地居民与采矿企业五个分享主体间形成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四个分享关系进行了梳理,发现矿产资源税费率过低导致采矿企业攫取了本应属于政府部门的收益;税费分享比例不科学导致矿产资源开采收益分配的重心不断向中央政府上移;采矿企业逃避负外部成本攫取了本应属于矿产资源开采地政府及当地居民的收益;矿产资源价格偏低导致矿产资源开采收益由矿产资源开采地让渡给了矿产资源使用地。总体上看,中央政府、采矿企业与资源使用地政府获得的收益远超承担的成本,而资源开采地政府及当地居民不仅没有在矿产资源开采中获得好处反而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成本。针对现行不公平的矿产资源开采收益分享机制,必须理顺矿产资源开采收益分配关系,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理顺政府与企业间的收益分享关系;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地政府税费分成比例,理顺中央和地方间的收益分配关系;深化矿产资源价格改革,理顺矿产资源开采地政府及当地居民与采矿企业、矿产资源使用地政府的关系;设立矿产资源开采地生态补偿基金,构建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矿产资源开采地政府与使用地政府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非再生资源开发中价值补偿的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再生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实质是实现非再生资源开发中资源环境的价值补偿。非再生资源价值是由边际直接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和边际外部成本三部分组成。由于边际直接成本可通过资源产品的出售得到直接补偿,因而不是非再生资源开发中价值补偿关注的焦点。非再生资源价值补偿实际上就是在明晰资源环境产权基础上补偿边际使用者成本和边际外部性成本。非再生资源开发中使用者成本补偿的途径主要包括支付权利金、有偿出让矿业权、征收资源超额利润税、设立资源利润基金、实施资源耗竭补贴、实行税费优惠、征收跨州税和对资源所在地居民提供纵向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等;外部环境成本补偿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明确矿区资源环境治理界限和治理责任;推行资源开采许可证和矿山开发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价值补偿绿色生态税制,推行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和连带责任制度,设立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开展社会化补偿等。根据中国非再生资源开发实际,价值补偿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密切价值补偿同经济发展的联系,依靠经济持续发展实现价值补偿;建立规范的资源环境产权制度,保证矿业权所有者获得充分收益;统一实行权利金,建立完善的资源环境财政收入制度;完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科学有序的资源财政分配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必要的行政和社会化等手段,建立资源环境损失价值补偿机制等。  相似文献   

5.
煤炭行业清费建税,资源税从价计征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的热议,而资源耗减价值是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之一。将资源回采率纳入使用者成本模型,科学计量了我国2000-2011年间煤炭资源的耗减价值。分析表明:2000-2011年间,4%折现率下煤炭资源耗减价值增加了22倍之多,而资源税费却仅仅增长了7倍,煤炭资源耗减价值与资源税费实际征收额之间存在有巨大缺口得不到补偿;国家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实现度与煤炭经济形势呈逆向分布,煤炭工业利润率的上升并没有带来国家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导致这种错位的原因与我国不合理的资源税收机制有很大关系;资源税税率的理论区间为1.11%-8.85%,与国家规定的2%-10%高度重合,从而说明国家决策的合理性。为使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实现度与煤炭工业经济形势相"挂钩",以资源税收入等于资源耗减价值为切入点,对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实现度进行数理分析,求得了资源税税率与当期资源价格的关系,发现固定税率的资源税难以适应市场波动,于是提出"资源税+利润税"的组合税收工具,确定了利润税的起征点,计算得出了资源税和利润税的税率组合。该组合税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平抑经济周期对煤炭工业造成的影响,同时又维护国家资源所有者权益,从而实现国家与煤炭工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开始探索新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加快推进形成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差异性对我国的排污税费政策的影响会越来越明显,这将逐渐成为其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重要障碍之一。为了减小甚至消除这种区域差异性对排污税费政策的影响,本文从区域性这个角度出发,以排污税费标准的制定为切入点,以最优排污税费理论模型为基础,利用比较分析法,指出区域差异对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的消极影响是存在的这一客观事实,并对不同行政主体主导制定的税费标准的差异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排污税费政策的相关对策。指出排污税费标准不能高度统一,应研究探索区域划分机制,结合区域特征推行差别排污税费标准,以实现环境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污染社会总成本的最小化;要建立动态的排污税费标准评估与调整机制,灵活地、适时地调整排污税费标准;同时,建立区域性的多主体协调机制,防范污染的区际转移,提高政策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7.
中国资源税改革的政策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是改革开放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时,相关经济主体利益分化且相互间进行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发展演变而成的,资源税是以资源为对象课征的税种.随着自然资源消耗日益严重,资源税日益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本文在对资源税改革的相关文献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回顾了我国资源管理的历史沿革,分析了资源税调整的国际经验,同时以煤炭市场为例,应用带有异方差调整的最小二乘法回归的计量经济模型,并分析了我国资源税调整对资源价格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目前资源税费普遍较低,导致资源市场价格偏低,不利于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现实情况,对资源税税率及征收进行了设计:即根据矿产资源在企业销售收入中的贡献率和矿产资源的性质不同分别按照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特殊计征三种方式进行计征;最后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方式、生态补偿机制、环保退税机制以及加强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我国资源税改革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基于资源耗减补偿的中国油气资源税率优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征收耗减性资源补偿费已是国际资源管理的主流方式,面临石油资源日益短缺的问题,我国亟待以补偿性资源税来体现资源价值。本文基于我国1995-2010年的油气资源开采行业的实际数据,发现从量征收的油气资源税费不能完全补偿油气资源使用者成本,进而采用从价税率替代从量税率计征资源税,且全部用来补偿油气资源耗减,计算不同折现率下实现资源耗减成本补偿的最优税率。考虑到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应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发展稳定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三个时期,分别取折现率为6%、8%、10%,计算得实现油气资源耗减补偿的从价税率分别为11.7%、6.1%、3.2%。然后,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建立油气资源动态最优产量模型,划分油气开采的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的税率区间为(-2%-3%),(5%-8%)和(10%-15%)。最后,为保障新税率政策的实施效果,从基准税率和滑动税率确定办法、计征方式、税基计算依据以及监控体系五个方面提出新的措施,促进油气资源精细管理,实现油气资源的合理补偿和资源可持续开采。  相似文献   

9.
渤海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生态系统方法是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新理念,得到世界各海洋大国的普遍关注和认可。生态系统方法要求运用生态补偿机制。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思路是:①根据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及其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界定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②补偿途径以财政转移支付和环境资源税费为主;③遵循理论计算值与现有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补偿标准。围绕影响渤海生态系统健康的关键是人类活动.提出了构建渤海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初步设想。主要包括:改革现有“排污收费制度”。提高收费标准,增强制度的生态补偿效力。以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海;建立流域和海域之间的用水生态补偿机制。以增加入海淡水量;推广“退渔还湿”的生态补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现有渔业生态补偿政策;以同区域内的土地价格为参照。对围海造地收取生态补偿金。  相似文献   

10.
长江上游地区生态重建的经济补偿机制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生态重建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如经济、粮食、就业等问题 ,其中经济问题是最根本的 ,仅靠上游地区是难以解决的。就此问题 ,笔者根据生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并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运用对策思维方法 ,提出建立经济补偿机制 ,实行内部补偿、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模式 ,实现长江流域经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在生态重建初期 ,以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为主 ,内部补偿为补充 ;待上游地区经济补偿能力提高以后 ,则以内部补偿为主 ,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为补充。内部补偿重点在于挖掘自身的经济潜力 ;外部补偿的最佳模式是进行造血式经济补偿 ;代际补偿除给予资金支持外 ,还表现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相似文献   

11.
中国西部能源及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西部地区自然环境脆弱且恶劣,但能源及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能源及矿业开发已经成为其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本文力图从西部能源及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视角,综合辨析出西部地区能源及矿业开发引发的地质环境及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主要包括土壤污染与土地破坏、水资源污染与短缺、矿区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以及采矿诱发的各类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破坏等.文章认为: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和能源开发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环境及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增强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是西部地区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的现实选择,也是转变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本文对西部地区能矿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主要包括:大力推行绿色发展,极开发绿色新能源;加强资源管理与污染控制,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体系,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市场准入制度设立绿色门槛,继续整合小矿山;加强西部资源型城市与沿海地区的区域融合,减少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破除“资源诅咒”;借鉴国际上“责任矿产开发倡议”,提高能源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能力;统筹协调资源税费、地方发展基金,明确资源税的调节作用,健全利益分配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加强能矿资源开发全过程的第三方独立监管,在能源及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实行有效透明的监管等.  相似文献   

12.
中国地表权、地下权概念、应用模式及相关问题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通过对地表权、地下权相关法律概念的梳理,指出地表权、地下权概念界定的复杂性,借鉴《商业词典》对地表权和地下权的定义,探讨了在中国矿产资源一元所有制及土地二元所有制并存的情形下,地表权与地下权的应用模式、相关产权界定及存在的问题。文章分三种情形对二者的应用模式进行了探讨,指出:地表权与地下权相分离的模式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合理选择,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却存在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拥有者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矿业权主体行政审批问题严重、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产权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在探讨中指出两个启迪性的思路:一是使农村集体参与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成模式;二是在现有的征地制度下,理顺价格机制,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给予土地所有者以价格补偿。文章进一步对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土地所有权界定、税费问题、土地价格补偿及环境产权分配给予相应的分析并给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长江上游地区生态重建的经济补偿机制探析   总被引:23,自引:4,他引:23  
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生态重建面临着经济、粮食、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其中经济问题是最根本的,仅靠上游地区是难以解决的。就此,根据生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并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运用对策思维方法,提出建立经济补偿机制,实行内部补偿、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实现长江流域经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在生态重建初期,以外部补迩和代际补偿为主,内部补偿为补充;待上游地区经济补迩能力提高以后,则以内部补偿为主,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为补充。内部补偿重点在于挖掘自身的经济潜力;外部补偿的最佳模式是进行造血式经济补偿;代际补偿除给予资金支持外,还表现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相似文献   

14.
2014年11月,国家财政部发文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费率降为零,在实质上"取消"了这一费种。从财政部的本意来说,此举是为了清费利税、减轻矿产开发企业负担。但从性质来说,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让渡所有权的对价,其费率降为零将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且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是由《矿产资源法》所规定的,财政部变相取消全国人大立法确定的费种,这一行为缺乏法理基础,值得商榷。笔者认为资源税费的定位混乱是这一问题发生的根源。笔者通过法理分析和历史沿革考察发现,长期以来,由于立法者没有意识到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价值内涵,错误的将其划归行政事业性收费序列,导致其在整个资源税费体系中处于边缘地位,进而使得长期以来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偏低,无法充分体现国家利益。而资源税的定位混乱也是其在实际运行中偏离了其级差调节和生态补偿的既定轨道,这具体体现在资源税的计征方式与税收收入使用的不合理上。在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被降为零后,资源税的税收收入作为地方政府的一般预算收入无法发挥矿产资源补偿费专款专用的效果,这一举动势必对生态治理造成不利影响。资源税改革刚刚拉开大幕,笔者建议在未来的资源税改革法律路径上应当构筑完善的法律体系,以法律规范确定二者的应有地位,同时改革二者的计征方式,将回采率系数纳入资源税征收的考量因素中,并将资源税收入作为省内财政收入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矿产开采地的生态治理。最后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以矿产资源补偿费为核心的资源税费体系,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本文区分了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条件下生态环境资源的定价与补偿机制的关系.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生态环境资源有不可逆性,往往会产生沉淀成本,由此产生期权价值,难以依靠传统的边际成本定价实现生态环境资源补偿,往往造成资源投资补偿不足.如果生态环境资源具有完全可逆性,那么就不会存在资源破坏和环境恶化问题.正是由于生态资源环境具有显著的不可逆性,沉淀成本普遍存在,特别是在未来不确定性的条件下,需要考虑期权价值对生态环境资源定价的影响,从而发现资源定价的根本原则在于生态环境资源价格中需要包括期权价值,特别是资源消耗导致未来资源消耗的减少.否则,由于期权价值没有进入生态环境资源价格里,很容易造成过度或掠夺开采生态资源.因此,合理的生态环境资源定价是建立生态环境资源补偿机制最根本的制度保障,也是市场完善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16.
资源枯竭型城市土地财政的成因和影响与一般城市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焦作市作为一个典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近年来,该市土地财政规模及其占比均呈快速扩张之势,土地出让金逐渐成为是土地财政的主体,并以城市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获得大量的借贷收入;焦作市土地财政产生的原因既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该市煤炭资源濒临枯竭造成大量煤矿关闭和大部分骨干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导致地方税收入不足是土地财政产生的内部原因,而分税制改革和所得税分享改革、地方政府独享土地出让收益和政治集权则是土地财政产生的外部原因;土地财政对该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正负面交织在一起。土地财政在促进焦作市经济增长(贡献系数为18.89%)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同时,推高了该市的房价,增加了银行抵押风险。  相似文献   

17.
由于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开发,新疆脆弱的生态环境面临着极大的压力。本文首先分析了新疆煤炭开发利用趋势及煤炭资源开发导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然后就煤炭资源税改革、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排污交易试点、改革排污收费制度四个方面提出加强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缓解新疆煤炭资源大规模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建议,以实现新疆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相似文献   

18.
加快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鉴于中国资源禀赋的特殊性和区域能源分布差异,各地区对煤炭的依赖程度有很大差别。煤炭资源依赖程度对能源结构低碳转型的差异性影响值得高度关注。为系统评估环境目标约束对煤炭资源依赖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的影响,该研究在理论分析环境目标约束对各地区能源消费结构的内在影响机理,以及经济增长压力和绿色金融在其中发挥的调节作用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环境目标约束制度为准自然实验,中国30个省份2003—2020年面板数据为样本,采用广义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环境目标约束对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的影响,并讨论了经济增长压力与绿色金融对该影响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1)环境目标约束制度实施后,相比非煤炭资源依赖地区,煤炭资源依赖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受阻,说明存在“绿色悖论”效应。该结论在考虑相关政策影响、运用合成工具变量等方法处理内生性问题后依然稳健。(2)影响机制检验表明,在煤炭资源依赖地区,地方政府在环境目标约束和经济增长目标“双目标”压力下,更有动力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受金融监管水平和企业“洗绿”行为影响,绿色金融加剧了煤炭资源依...  相似文献   

19.
江苏省秸秆类农业生物质能源分布及其利用的效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分析了江苏省秸秆类农业生物质能源在不同作物及地区间的分布状况,并选择3个典型的秸秆发电项目作为案例,采用成本 收益分析、货币价值折算及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分析等方法,重点研究了江苏省生物质能源利用的经济、资源和环境效益。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秸秆资源以粮食作物为主,约占918%,全省秸秆资源呈由北向南逐渐递减的阶梯式分布;目前的秸秆发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是秸秆发电等生物质能源产业的资源环境外部性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与燃煤发电相比,秸秆发电节省原煤的同时减少了大量的污染排放,如果其资源环境效益的货币价值得以实现,不仅可以补偿企业的经济亏损,还可为企业带来可观收益;另外,CDM项目为生物质能源产业实现其资源环境价值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20.
论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跨界河流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到各沿岸国的切身利益。在国际水法中确立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有着深刻的法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理论渊源和丰富的国际、国内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实践经验。沿岸各国在公平分享跨界河流生态利益的同时,负有分摊跨界河流生态保护成本的义务。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应当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加以落实,包括基础调查制度、效益评估制度、成本分摊制度、受益补偿制度和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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