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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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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研究河西走廊中段某地区工农业生产对地下水的污染状况和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本文依据该地区地下水的水质监测资料,利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该地区地下水中污染物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了计算与评价。结果表明:研究区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体产生的非致癌风险中,各监测点污染物的非致癌危害指数均未超过美国环保局推荐的控制标准1,说明这些污染物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而部分区域六价铬的致癌风险值超过了美国环保局推荐的评价标准(10-6),说明该地区应加强对六价铬污染的防范治理,以确定人民生活的饮水安全。  相似文献   

2.
苏州太湖饮用水源地健康风险评价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对苏州太湖渔洋山和金墅港两个水源地中六价铬、砷、镉等有毒有害物质采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两个水源地总的风险值均未超过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有毒有害物质健康危害风险最大可接受水平为5.0×10-5a-1,属于安全级别。评价因子中的化学致癌物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年风险值远大于非致癌物的风险值。砷和六价铬的健康风险已超过USEPA建议值1.00×10-6a-1,所以这两种毒物应被列为饮用水源地水厂制水过程中优先检测和控制的致癌污染物。  相似文献   

3.
轿车内有害挥发物来源及其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了轿车内有害挥发物来源,通过对轿车内饰用品实施样品监测,提出了主要有害挥发物种类;基于美国EPA健康风险评估模型,以及国内相关空气标准中有害挥发物限量要求,对9种有害挥发物的致癌风险值和非致癌危害指数进行了风险评价。结果表明:轿车内空气中苯和甲醛对人致癌风险为低风险,二甲苯、丙烯醛对人存在非致癌危害。建议国内车内空气标准中考虑有害挥发物总量水平。  相似文献   

4.
为了解某电镀厂搬迁后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和健康风险状况,运用我国《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健康风险评价框架,对该电镀厂搬迁后污染场地进行了健康风险评价。在场地内共设置了34个采样点,采集了69个土壤样品,通过检测分析,检出11种重金属,采用GB 15618—200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案)中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和单项指数法对场地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确定Cr、Cu、Ni、Zn为场地目标污染物,并对这4种目标污染物进行健康风险评价。评价结果显示:该电镀厂遗留污染场地所有监测点位均存在致癌风险,其致癌风险主要是由Cr6+引起,且用作住宅用地时的致癌风险比用作商业用地的致癌风险更大,该场地大部分点位的非致癌危害指数小于1,不会影响人体健康。  相似文献   

5.
农药企业场地苯系物污染风险及调控对策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苯系物是一类重要的环境污染物,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而产生危害,其毒性主要表现在对人体致畸、致突变和致癌等方面.以河北省某农药企业为例,采用吹扫捕集气质联用、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和EPA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场地内苯系物的分布及人体健康风险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据此提出相应的风险调控对策建议.结果表明,厂区内土壤、灰尘、空气、地下水及废水中均不同程度检出苯系物,生产区内灰尘中苯系物含量较高(7.33 mg.kg-1),其中甲苯的含量(5.64 mg.kg-1)超过了加拿大工业用地标准.设定10 a、20 a、30 a这3个工作年限情景,相应的总非致癌危害指数分别为4.19×10-3、8.25×10-3和1.22×10-2,均小于1;苯的致癌危害指数依次是1.70×10-7、3.34×10-7和4.92×10-7,小于10-6,表明该企业场地苯系物对职工尚没有造成明显的致癌和非致癌风险,但是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职工受到健康危害的风险程度加大.基于研究结果,提出了厂区环境质量改善和人员安全防护的风险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焦炉排放多环芳烃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价研究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伯鑫  王刚  温柔  赵春丽  吴铁  李时蓓 《环境科学》2014,35(7):2742-2747
焦炉炼焦产生多环芳烃物质(PAHs)具有较强毒性和致癌作用,本研究以某大型钢铁企业焦炉为例,采用AERMOD扩散模式来预测分析焦炉排放PAHs共13种污染物在大气中迁移扩散情况,采用BREEZE Risk Analyst根据人体健康风险评价导则HHRAP计算评价范围内受体人群PAHs污染物致癌和危害指数,对焦炉排放PAHs的健康风险进行了定量评价.结果表明,应重点关注焦炉排放萘危害指数值影响(最大值为0.97).焦炉排放各污染物单因子致癌风险均小于1.0E-06,而综合考虑多环芳烃总致癌风险值最大达到2.65E-06,对当地居民的人体健康可能存在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文章利用美国环保局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评价了不同人群在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的3组室内空气中的暴露风险。结果表明,在这3组室内空气中生活的所有人群都存在非致癌风险和致癌风险,其中儿童(0.5~10岁)的非致癌和致癌风险在所有人群中最小。室内空气质量即使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也可能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健康风险。  相似文献   

8.
根据USEPA推荐使用的健康风险评价方法,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分析评价了水源地地下水有机污染对区域内暴露人群造成的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表明:水源地有机污染物主要为四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水源地内没有检测井的非致癌风险超过了规定的限值1.0,均在可接受范围内;而有3个检测井的致癌风险均超过了10-4的规定限值,是不可接受的。产生致癌风险的主要污染物为四氯乙烯,占总致癌风险的61.60%。主要的暴露途径是呼吸吸收,占总风险81%左右,其次为饮水吸收,皮肤接触暴露途径产生的健康风险较小,占总风险的比例小于1%。  相似文献   

9.
北京官厅水库水体中挥发性有机物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19,自引:5,他引:14  
为研究北京官厅水库水体中挥发性有机物对人体产生的潜在健康危害风险,从9个有代表性的采样点采集水样,用顶空气相色谱法测定了挥发性氯代烃的质量浓度,所检测的5种挥发性氯代烃的质量浓度总量为5.33~97.74 ng/L,同时讨论了其污染水平和分布特点.应用美国环境保护署(US EPA)的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对官厅水库水体中挥发性氯代烃通过食入和皮肤接触2种途径进入人体的危害进行了风险计算和初步评价. 结果表明:水库中各采样点的非致癌风险和致癌风险均未超标,从位于桑干河八号桥的6号采样点采集的水样中挥发性氯代烃的非致癌风险值达到10-4数量级,其余采样点的非致癌风险值均在10-5数量级;各采样点的致癌风险指数远远低于10-4的数量水平. 因此,初步认为目前官厅水库水体中挥发性氯代烃不会对人体产生明显的健康危害.   相似文献   

10.
为研究成都人口密集的文娱区表层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情况以及重金属人体健康风险,采集并分析了川大望江校区、八宝广场、沙河驷马桥段、人民公园和春熙路30个表层土样中Cd、Zn、Cu和Pb元素的含量,并通过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法和健康风险评价法对重金属污染水平及人体健康风险进行了评价。结果发现,与土壤背景值相比重金属Pb的浓度较高(高出背景值的1~2倍);综合指数显示除人民公园表土重金属达到中度污染外,其余各区处于轻度污染。在健康风险方面,文娱区表层土中这四种重金属尚不能对人体造成非致癌健康风险;但无论儿童还是成人,由Cd可导致的致癌风险已不能忽视。因此,应将Cd作为成都市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中优先控制的重金属。  相似文献   

11.
长江口区域水体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22,自引:10,他引:12  
近年来长江口区域水体的有机物污染日渐严重.主要应用美国环境保护局(USEPA)的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和补充,对长江口区域水体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健康风险进行了初步评价.结果表明:长江口区域水体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非致癌风险指数均小于1,其中单环芳香族类的非致癌风险值均在10-3数量级,卤代烃类的风险值在10-4数量级,均偏高于其他类物质;各类物质的致癌风险指数均在10-4数量级以下,其中六氯苯、双(2-氯乙基)醚和咔唑的风险指数相对较高,在10-5数量级.根据USEPA的建议值,初步认为目前长江口区域水体中单一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不会对人体产生明显的健康危害.由于缺少相关的研究资料,因此各种有机污染物的联合健康效应评价尚无法进行.   相似文献   

12.
王蕊  陈楠  张二喜 《环境科学》2022,43(3):1546-1557
采集了龙岩市某矿区周边表层土壤及配套农作物样品,在分析土壤Pb、Cd和As等3种重金属总量和形态的基础上,采用Hakanson潜在生态风险评价法、基于地球化学统计学划分生态风险等级的方法以及符合我国人体暴露特征参数的健康风险评价法,开展了土壤重金属Pb、Cd和As的生态风险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表明,研究区土壤重金属...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毒跑道"事件的持续爆发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邻苯二甲酸酯类(Phthalate Acid Esters, PAEs)塑化剂是塑胶跑道中的风险因子之一,但其含量监测与风险评估仍未见报道.本研究采集了13个地市中小学的83个塑胶跑道样本,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分析6种PAEs的含量,并应用美国环保署提供的PAEs评估方法评估其健康风险.结果表明,94.0%的塑胶跑道样品中检出PAEs,其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检出率最高,达91.6%.6种PAEs(DEHP、DBP、DIDP、DINP、DNOP、BBP)含量之和(∑6PAEs)为0~26665 mg·kg~(-1),中位数为1850 mg·kg~(-1).经评估,塑胶跑道中6种PAEs的非致癌风险均低于1,对人体无明显非致癌危害.儿童和成人PAEs的致癌风险分别为8.84×10~(-6)和8.17×10~(-6),表明有一定致癌风险,但在可接受范围内.6种PAEs中,DEHP对非致癌风险和致癌风险的贡献度最大,并且儿童的风险高于成人.因此,将PAEs纳入中小学塑胶跑道的风险物质,并进行严格管控具有显著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华南某电子垃圾拆解区PM10中重金属含量特征分析,计算该地区的人群暴露量,评估人群健康风险,并引入靶器官毒性剂量法(TTD)和证据权重法(WOE)对常规评估方法的非致癌健康风险进行修正,比较探讨3种方法对非致癌健康风险评估结果的影响.结果表明:研究区域夏,冬季节的非致癌和致癌健康风险均为:儿童>成年女性>成年男性,重金属Ni对人群可能存在致癌风险(ILCR在10-6~10-4之间).其中,Cr,Pb,Cd和As 4种重金属(类金属)对成年男性的非致癌健康风险值为3.05×10-2,经TTD法和WOE法修正后为5.41×10-2和5.4×10-1,表明当综合考虑重金属作用的靶器官及重金属间的相互作用时,PM10中重金属的非致癌健康风险值高于常规方法.  相似文献   

15.
垃圾焚烧飞灰熔渣的健康风险评价与豁免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垃圾焚烧飞灰在环境中迁移转化过程的分析,对取自上海的垃圾焚烧飞灰及其处理后的熔渣进行了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表明上海原灰对儿童与成人的暴露危险指数分别为84.79和38.76,远大于可接受的风险水平(1),因此上海原灰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非致癌风险;而经过高温熔融处理之后的飞灰熔渣对儿童与成人的暴露危险指数分别为0.160和0 073 3,危险指数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较小,可以进行豁免,可按照一般废物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16.
为了评价废电路板非金属材料再生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性问题,本文针对非金属材料再生产品的特性,参考相关评价标准,结合目前现有的环境危害评价方法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价,构建了再生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环境安全性评价模型.收集A、B两种再生木塑产品进行评价试验,评估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和危害.结果显示在不考虑水体稀释作用情况下,两种再生木塑产品对I类地表水均存在极度或重度污染的可能,对于其他类地表水环境风险较小,应避免在源头水等区域使用;对于地下水,产品B污染指数大于1,具有一定的环境风险;但是考虑在稀释情况下(5%),两种再生产品对于地下水的污染指数均小于1;两种再生木塑产品的非致癌风险指数分别为0.03和0.41,均小于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作用不明显.本文可为非金属材料再生木塑产品环境安全性管理提供评价标准和参考,有利于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和无害化技术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为了评价废电路板非金属材料再生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性问题,本文针对非金属材料再生产品的特性,参考相关评价标准,结合目前现有的环境危害评价方法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价,构建了再生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环境安全性评价模型.收集A、B两种再生木塑产品进行评价试验,评估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和危害.结果显示在不考虑水体稀释作用情况下,两种再生木塑产品对I类地表水均存在极度或重度污染的可能,对于其他类地表水环境风险较小,应避免在源头水等区域使用;对于地下水,产品B污染指数大于1,具有一定的环境风险;但是考虑在稀释情况下(5%),两种再生产品对于地下水的污染指数均小于1;两种再生木塑产品的非致癌风险指数分别为0.03和0.41,均小于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作用不明显.本文可为非金属材料再生木塑产品环境安全性管理提供评价标准和参考,有利于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和无害化技术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某焦化厂周边大气PM10重金属来源及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10,自引:5,他引:5  
为了解焦化厂周边大气PM10中重金属的来源及健康风险,于2012年6月采集了某焦化厂周边的PM10.使用微波消解-ICP-MS方法进行重金属含量的检测,并采用美国EPA人体暴露风险评价模型对大气颗粒物重金属进行人群健康风险的初步评价.结果表明,焦化厂周边PM10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浓度变化范围较大,在3.06×10-5~1.77×10-2mg·m-3之间,其中Cr的浓度最高,Co的浓度最低,致癌物质的浓度高于非致癌物质的浓度.焦化厂是其周边大气PM10重金属的主要来源,Ni是其主要的污染重金属.健康风险评价结果显示,成人的致癌风险比儿童大,工业区和学校存在较大致癌风险.而儿童的非致癌风险是最大的,居住区的非致癌风险不容忽视.致癌物质中Cd、Cr和As存在较大的潜在致癌风险,Ni和Co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非致癌物质中Mn的非致癌风险很大,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相似文献   

19.
北京城乡结合地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19,自引:14,他引:5  
周裕敏  郝郑平  王海林 《环境科学》2011,32(12):3566-3570
采用低温固体吸附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方法对北京城乡结合地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进行了观测分析,并利用国际公认的健康风险评价四步法评价模型,对北京城乡结合地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健康风险进行了初步评价.结果表明,芳香族类的非致癌风险值在10-4~10-1数量级,卤代烃的非致癌风险值在10-4~10-5数量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非致癌风险系数〈1,不会对暴露人群健康造成明显的非致癌危害.但苯的致癌指数较高(2.21×10-5),超过了USEPA的建议值(1×10-6),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在一年四季的健康风险中,冬季VOCs的健康风险最高,秋季次之,夏季最低.  相似文献   

20.
以上海市某发酵类生物制药企业为研究对象,对其排放的苯、甲苯、二甲苯、苯酚、甲醇、甲醛6种VOCs的扩散规律进行模拟,采用最大增量反应(MIR)与风险评估四步法分别对VOCs的臭氧生成潜势与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使用ArcGIS软件实现人体健康风险的可视化.结果表明:生物发酵制药企业排放的甲苯与二甲苯对臭氧生成的贡献度较高,分别占47%和29%;通过呼吸途径产生的居民致癌风险为7.04×10-7,低于美国环保署(USEPA)推荐的可接受风险水平(1×10-6);非致癌物质引起的健康风险较小,远低于USEPA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因此,本研究中发酵类生物制药企业排放的VOCs不会对人体造成潜在的健康危害,但需考虑对臭氧生成的贡献,并应控制企业甲苯和二甲苯的排放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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