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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相结合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社会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工伤事故不可避免。工伤保险由工伤而起,因工伤而设,以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待遇支付和职业康复,分散企业工伤风险,提高社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为目标。经过自1884年德国实行工伤保险制度以来的一百余年发展,工伤保险制度在工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协调机制中展示出了超强的调节能力,成为当今各国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正式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新时代,但我国市场经济建立不久,工伤保险起步时间不长,在发挥工伤保险的预防作用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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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家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改善劳动安全条件的尝试 总被引:6,自引:6,他引:6
周慧文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14(4):3-6
笔者从平均基准费率水平、工伤保险基金期望的支出构成比较和工伤保险刺激事故预防的费率机制的形成 3个方面 ,对欧洲国家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分析 ,对若干欧洲国家用工伤保险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成功经验给以总结 ,并对我国新近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提出一些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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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初《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的正式施行,以及《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已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关注的话题之一,有关于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争议、工伤救济等诸多问题也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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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社会、经济发展等领域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发生工伤人数440万人,累计评定伤残等级人数190万人。积极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对实现工伤保险的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政策上的新突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可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的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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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原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大量涌现,多种用工形式同时存在,使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由于立法滞后.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与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客观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具体执行者很难操作。笔者就工伤认定中遇到的某些问题,提出来与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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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张某在下班途中不小心跌倒摔伤,造成左腓骨折,其先后到县、市两级医院住院治疗。2013年5月,张某向该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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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你好!已经评定为因公牺牲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如新冠肺炎疫情中对于患新冠肺炎病人的救治中去世被认定为烈士的医护人员及从事与疫情防治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除享受烈士的待遇外,还能否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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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是一家国家科研机构。2011年10月10日,我单位一职工上班路上被车撞伤,交警部门当场进行了处理,责任由对方司机承担,并规定了对方应负担医药费、误工费等补偿费用。现我单位职工出院回家休息,其家属来院里要求申请工伤认定。由于我单位是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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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果职工患了尘肺病等职业病,其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应在申请主体、申请期限、申请材料等方面注意哪些问题?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2010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对工伤认定的程序作出了新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了工伤认定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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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五大社会保险之一,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为职工办理此项保险,是对职工的一种保障。工伤保险包含的内容很多,工伤死亡赔偿是工伤保险赔付最多的一项。中国工伤赔偿50余年来所走的历程是由国家赔偿到企业赔偿再走向国家赔偿和社会赔偿,是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结构变化等的客观结果。企业和属地管理单位,都要义务购买职工工伤保险,它是一种文明措施。对工伤死亡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之间的种种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对现行工伤死亡赔偿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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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条例》所规定的认定条件较为宽泛,不仅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实务操作带来一定难度,也由此引发了大量的劳动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有这样一个案例,去年4月,江苏省常州市某单位职工刘某和王某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合骑一辆摩托车离开工作岗位回家(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为19点半)。途中与另一辆摩托车发生相撞事故,刘某受伤住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