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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中国环境立法评估:可持续发展与创新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中国环境立法正进入以填补立法空白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创新为基本目标的新阶段,本文从分析我国环境立法的主要特征入手,概述了我国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完善与深化以及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进而论述了如何在新的经济快速增长期更新环境法。  相似文献   

2.
面对日益突出的水污染问题,我国现行《水污染防治法》难以适应水污染防治的要求,《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及相关立法问题在国家立法机构、行政部门和环境法学界因而备受关注。对当前我国环境法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关于水污染防治立法的观点和主张以及相关研究进展和成果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整理,从为完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提供立法参考的目的出发,运用概括、分类和归纳的方法,对我国水污染防治立法理念、机制和制度创新进行了分析和归纳,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立法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论述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立法意义.重点探讨了如何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法律法规.以期对今后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法律制度具有一定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4.
我国拥有丰富的人文、自然旅游资源,旅游业也处于迅速发展之中,但我国旅游资源立法存在形式繁杂、效力级别低以及内容欠缺协调等问题。虽然近年来多有立法呼声,但由于在模式选择、立法原则确立以及制度设计等方面尚未达成共识,导致有关旅游资源保护立法迟迟不能出台,这对我国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本文归纳并评析了现有六种立法模式:旅游基本法模式、旅游法典模式、保护地法模式、国家公园法模式、特别区域法单独修改模式、将旅游资源立法纳入资源与环境保护立法体系模式,提出我国在立法模式选择上及保护与开发旅游资源的原则和制度设计上必须立足国情,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贯彻旅游资源保护优先原则,在此基础上平衡旅游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而推动我国旅游资源和旅游业尽快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相似文献   

5.
国外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立法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公平合理分享确保遗传资源的惠益,很多生物多样性大国在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基础上,采用公法管制的模式来调整遗传资源ABS问题。在此框架下,各国又采取了修订/解释、综合性立法、专门立法以及超国家立法等四种形式。这几种立法形式各有千秋,但其趋势是制定专门的立法,具体步骤是先制定行政法规,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为国家立法。这一趋势,值得我国相关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6.
环境领域中公众参与行为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环境保护领域里,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是指公民有权通过一定途径或程序参与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在环境法中确立公众参与的原则是民主理念在环境管理活动中的延伸。随着现代各国对公众参与制度的重视和推广,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领域已从仅参与环境资源的监督管理,扩大到参与环境资源法的立法和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7.
本文采用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域外流域立法的发展变迁规律及其对长江保护立法的启示。域外流域立法经历了传统法调整阶段、现代流域立法产生阶段和流域立法的综合化三个阶段。法律上的流域空间逐步具备独立性,并向整体性和综合性迈进,推动域外水事立法体系不断完善,以独立的、更为综合化的流域立法来容纳和调整日趋复杂的流域法律关系,并发展出对特定流域空间的流域特别法。《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的河流流域立法,域外规律启示,作为一项开创性的水事立法,应首先明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才能理顺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①20世纪以来,在科技进步、流域管理理念和流域经济的推动下,流域空间在法律上成为独立的水资源管理单元,标志着现代流域立法的产生。②20世纪60年代以来,现代流域立法逐步综合化,从地方分散立法为主走向中央统一立法,从单项立法走向综合立法;综合化不仅是对"碎片化"的流域单项立法和地方立法进行整合的立法技术,更是法律对现代流域空间扩张的调整与适应。③现代流域立法主要有普遍性流域立法和流域特别立法两种模式,各国在选择流域立法模式时,政治制度、自然地理、经济社会、流域功能和流域问题的特殊性,是决定是否制定流域特别法的主要因素。④域外流域立法发展变迁的规律启示,在我国水事立法体系中,《长江保护法》在层级上应为流域特别法,是水事立法的新类型;在内容上是流域综合法,而非单项保护法;在空间上仅适用于长江流域,未来能否推广到黄河等其他大型流域,需深入研究流域特别法的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8.
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了CO2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双碳"目标的确立提出了艰巨而紧迫的立法任务。由于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因此,中国未来气候变化立法的监管领域在关注国内监管空间和已有立法的同时,还应注意其国际面向的监管空间和衔接。气候变化法律具有复杂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国际上还没有通过一部气候变化法即可解决全部碳排放问题的成功先例。气候变化法律监管空间宏大,涉及领域和问题复杂多样。所涉及的领域和问题都与应对气候变化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决定了气候变化立法包含以实现气候政策目标为主要目的的直接立法和对气候目标实现具有支持、阻碍影响的间接立法两种类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应采用双阶体系构造模式,即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模式。直接立法包括气候变化的框架法和专项立法,间接立法包括所有间接影响气候政策目标实现的相关法律。直接立法解决应对气候应对的目标、碳预算、管理体制、实施机制等较为集中的问题。间接立法则因为气候变化监管措施跨领域、跨部门和行业,应拓展至能源法、经济法、农业法、环境法、民商法等领域。直接立法和间接立法的有关法律制度应密切配合,彼此呼应,构成一个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体系。以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双阶模式构建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模式的理性选择,并以此从不同的路径实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  相似文献   

9.
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了CO2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双碳"目标的确立提出了艰巨而紧迫的立法任务。由于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因此,中国未来气候变化立法的监管领域在关注国内监管空间和已有立法的同时,还应注意其国际面向的监管空间和衔接。气候变化法律具有复杂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国际上还没有通过一部气候变化法即可解决全部碳排放问题的成功先例。气候变化法律监管空间宏大,涉及领域和问题复杂多样。所涉及的领域和问题都与应对气候变化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决定了气候变化立法包含以实现气候政策目标为主要目的的直接立法和对气候目标实现具有支持、阻碍影响的间接立法两种类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应采用双阶体系构造模式,即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模式。直接立法包括气候变化的框架法和专项立法,间接立法包括所有间接影响气候政策目标实现的相关法律。直接立法解决应对气候应对的目标、碳预算、管理体制、实施机制等较为集中的问题。间接立法则因为气候变化监管措施跨领域、跨部门和行业,应拓展至能源法、经济法、农业法、环境法、民商法等领域。直接立法和间接立法的有关法律制度应密切配合,彼此呼应,构成一个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体系。以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双阶模式构建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模式的理性选择,并以此从不同的路径实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  相似文献   

10.
循环经济立法研究--模式选择与范围限制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选择,法律应该保障和促进循环的形成和发展。本文分析了循环经济的内涵、特征及其法治化,并对国外循环经济立法作了系统分类,在分析了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应考量的因素、指导思想和限制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选择的循环经济立法模式以及立法范围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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