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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1 毫秒
1.
政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是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实质是政府作为公共环境的管理者和控制者对维护公共环境利益所负担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政府的环境安全保障义务,政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应以过错推定为归责原则,责任构成的核心是政府负有其职责范围内特定的环境安全保障义务,因未尽环境安全保障义务间接引发生态环境损害。由于政府未尽环境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并非直接也并不必然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所以政府一般仅根据自身行为的可责性及其程度对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补充性的赔偿责任,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政府不负有特定环境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
8月23日,由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技术政策》中提出,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担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环境民事责任有其自身的特点,是处理环境损害赔偿以及其他环境民事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值得加以研究。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作环境民事责任指公民、法人因破坏或污染环境而侵害社会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民事主体因不履行环境民事义务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  相似文献   

4.
预防性民事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对违反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所采取的一种以防止或除去损害为目的并与一定民事制裁措施相联系的国家强制形式,它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三种责任形式。将环境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是环境法的一个基本功能,预防性民事责任乃实现这一功能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然而,无论在我国立法界、法学理论界或是就司法实践工作者来说,这一问题似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相似文献   

5.
《中国环保产业》1999,(4):42-43
回收和分类自1991年6月起德国对包装物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施行了产品责任制的原则。立法者通过包装法使企业承担废旧包装物的回收及其再生利用的义务。如果生产者和商家参加一个除地方政府垃圾处理系统之外的私营经济组织系统,他们即可从对家庭和小企业的销售包装物所...  相似文献   

6.
我国法律对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就是说 ,无论侵害人———污染环境者主观上有无过错 ,也无论国家对此是否已经收费或处罚 ,只要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受害人就可以请求获得赔偿。《民法通则》第 12 4条规定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 ,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条规定所说的“依法” ,就是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等。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 2条规定 :“因海洋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 ,有权要求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赔偿损失。”《水污染防治法》第…  相似文献   

7.
李剑 《四川环境》2010,29(4):120-124,138
公路经营企业应对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损害承担环境侵权责任。污染损害可归责的程度应以医学观察的可证明性为界限,在违法性和损害事实考量中,环境标准均非所问。公路经营企业的责任形式主要包括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基于环境侵权的利益衡量原则,一般不宜直接判令采取公路关闭或改道等形式排除危害,而应适用设置隔声屏障、种植绿化林带、进行交通管制等调和性的"部分排除侵害"责任形式。在"先有路后有房"情景下,公路经营企业是否承担责任因受害人迁入公害时主观方面的不同而不同。受害人明知或已经预见到有遭受噪声污染的危险,且无正当理由而自愿、故意承受危险致害者,公路经营企业得根据自甘冒险原则请求拒绝排除危害、免除赔偿或减少赔偿额。  相似文献   

8.
无过失责任原则是环境污染纠纷中普遍适用的一个归责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的确立,“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 对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乃至最终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确实有其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无过失责任原则中免责条件的规定,使这一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却并不能充分发挥其上述作用。  相似文献   

9.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趋严重,企业和消费者日益认识到减缓气候变化的紧迫性。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已经成为任何单个企业及其供应链的巨大挑战。供应链的所有参与者都需要为气候减缓做出努力。现有的碳排放责任核算大多从企业的生产方面入手。最终消费者作为供应链的重要参与者,是所有生产者的最终服务对象,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碳减排作用以及应承担的碳减排责任。本文提出以产品为导向,考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建立产品碳排放基准值,对基于供应链的所有参与主体进行责任分配,进而建立基于供应链的碳责任账户。本文构建的责任体系框架具有更广泛、更有前景的应用潜力。  相似文献   

10.
毛涛 《环境教育》2009,(12):34-36
环境民事纠纷与诉讼概述环境民事纠纷是指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就其环境权利和义务问题而引发的争端。这类纠纷不仅包括因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而引发的环境侵权纠纷,还包括在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等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而引发的纠纷。  相似文献   

11.
人类走向环境伦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伦理是从道德的角度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本文主要从环境伦理的产生、环境伦理要求人们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三个方面来阐述。环境伦理的兴起与对人类的启示“伦理”一词代表的是人们的言论和行为要遵循的原则、规范,并与人的责任和义务相联系。传统的伦理是揭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规律性的认识,也就是反映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反映人们相互之间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千百年来,伦理的作用和功能主要表现在调节人际之间利益关系的层面上。所以,以往当人们谈到伦理的时候,它存在于人类之间,只起调…  相似文献   

12.
德国《民法典》确定了一般环境侵权的规则——行为责任,再以《环境责任法》确立了特殊的环境侵权的规则——设备责任。设备侵权是危险责任的一种,其构成要件有两个:设备运营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导致损害;人身、财产受侵害。设备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设备运营人的过错。设备责任归责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13.
李晓 《四川环境》2023,(5):221-226
我国环境标准在生态环境责任认定中的效力问题在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而《民法典》在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时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表述,实则是从立法层面肯定了环境标准作为国家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但对于其效力边界的判断,仍需要结合传统侵权法的理论和环境标准的设立逻辑进行分析。因此,按照污染类型和效力层级的角度对环境标准进行分类讨论,得出以下司法使用规则:强制性环境标准及推荐性标准及行业标准中的污染控制要求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应当被认定为“国家规定”;地方强制性标准作为执行标准时,也应被视为“国家规定”。  相似文献   

14.
随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继实施,电子废物的回收处理工作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14条(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限制或者淘汰有毒有害物质在产品或者设备中的使用……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进口者和销售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回收系统,回收废弃产品或者设备,并负责以环境无害化方式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4条(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基金缴纳义务)分别规定了电子产品生产商的回收处置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国家试图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贯彻来规范我国电子废物回收处理市场。  相似文献   

15.
所谓“无过失责任”就是当加害单位和加害人在客观上造成受害单位或受害人财产的损失时,即使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或过失,照例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实行的是无过失责任制。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行严格的过失责任制,这是罗马法留传下来的。赔偿责任即意味着过失责任,没有过失即没有责任。但在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时,却突破了这一原则而实行无过失责任制。  相似文献   

16.
于文轩 《绿叶》2013,(12):48-52
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赔偿国际法应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分担原则和国家责任原则,以及赔偿主体、索赔主体、索赔程序、责任限制、金融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机制。我国现行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赔偿立法尚不完善,一些条款失干空泛,应主要从归责原则、共同致损、免责条件、限额赔偿、环境损害赔偿金等方面入手,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赔偿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7.
董斌 《中国环境管理》2019,11(5):121-126
"防患于未然"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预防性责任应对环境风险的价值诉求。预防性责任是在有危害之虞或损害已经发生且侵害处于持续状态时采取的积极预防性的救济措施,面向的是抽象不确定性。预防性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为主。但在环境司法实践中,预防性责任呈现出环境侵害标准不明和责任形式单调等问题,掣肘环境司法良序发展。鉴于此,需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预防性责任适用规则进行系统性优化,在遵循预防原则的前提下,明晰环境侵害标准,增设责任承担方式,建构举证责任转换规则以及设置预防性执行措施等,进而发挥预防性责任的前瞻性预防功能,以促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满足实践需求。  相似文献   

18.
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质超出环境的容量,对自然界、人类物质与精神活动等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而引起的国家机关与法人、公民之间、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称环境污染纠纷或环境争执。它主要是指环境法主体就他们之间权利与义务而产生的纠纷。  相似文献   

19.
作者认为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部份组成的,环境问题是综合性的。因此,仅仅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显然是不够的,必须评价或分析因建设项目对所在地区的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包括对经济的促进级及因污染造成的社会和经济的损害。作者提出了社会经济评价的原则——损益分  相似文献   

20.
信息不对称与农业清洁生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农业清洁生产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理性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不愿提供高质量清洁农产品,因为这样做是有损失的,从而造成了清洁农产品供给不足;理性的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他们的现实需求产生了农产品市场的“逆淘汰”问题。信息不对称的后果是社会福利的巨大损失。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很多,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市场交易主体自身的原因。要纠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失灵,政府跟市场制度本身应该合理分工,明确自己的行为边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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