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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当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时,往往提交不出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特别是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更是如此。此时用人单位为逃避承担赔偿责任往往又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在劳动关系未确定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而是告知劳动者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当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不服裁决而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是否受理该类案件在实务中存在很大分歧。有观点认为,在工伤认定中如需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法院不应受理,应当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工伤认定部门)在工伤认定中解决,即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附属职权。有观点则认为,当事人要求确认工伤认定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在劳动仲裁受理后,如当事人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此属于确认之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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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时效的概念 仲裁时效是权利人通过申诉程序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劳动权利的有效时限。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权利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劳动权益予以保护,对义务人应履行义务予以裁决强制执行。如果权利人不主张权利,在申诉时效届满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权利人的劳动权益不再加以保护。对义务人的义务,也不再强制履行。 二、目前国家对工伤争议仲裁时效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办发[1996]28号文第一条规定:目前劳动行政部门对处理劳动者工伤申诉没有时效的规定。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及可否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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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不少人问我是不是最高人民法院有新规定 ,以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劳动争议?经向有关方面了解 ,事情的原委如下 :2000年10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闭幕时 ,有关院领导在讲话中说了这样一段话 :“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纠纷迟迟不作受理与否的决定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在一般情况下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将仲裁作为前置条件 ,未经仲裁机构仲裁的 ,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但是 ,对当事人提出申请后 ,仲裁机构以某种理由不予受理或者置之不理 ,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在法定期限内不做出裁决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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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一裁两审”制,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与法院两个不同机构先后对同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处理。实践中,两个机构在把握是否主动审查仲裁申请期限、劳动者在60日内追索工资及加班工资的准予追索期间、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等方面均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在诉讼作为仲裁的后一程序情况下,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并不以仲裁裁决为基础,因此通过判决改变仲裁裁决结果的比例偏高。甚至一些案件中法院对仲裁结果根本置之不理,而另行重新审理,使得仲裁前置的意义荡然无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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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发生工作伤害后,由于工伤认定程序繁琐,工伤者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仲裁、依法提起或参加诉讼.在工伤认定前,要慎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在索赔中,要积极申请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女工左眉弓挫裂伤被认定工伤
田珍是江苏省溧阳市别桥镇村民,她和丈夫一起到溧阳市某容器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制造公司")打工.2009年6月1 8日,田珍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导致左眉弓软组织挫裂伤,被送到溧阳市中医院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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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体制改革前,我国的生产单位基本上是单纯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性质,劳动者也都是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职工,工伤的成因比较简单。改革发展到今天,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市场经济,多种用工形式并在的劳动力市场。在这种经济劳动关系之下,因工伤亡的情况也日趋复杂化。为维护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有必要对因工伤亡的主客观要件作一探讨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因工伤亡的主观要件因工伤亡是指因为工作而发生的伤亡,排除了其它原因发生的伤亡。伤亡的劳动者在主观意识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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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83条和劳动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作出了相关规定。然而从以下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在处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争议案件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非法用工单位与其职工建立的是否劳动关系问题;在处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争议中是否需要工伤认定问题;非法用工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等等。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落实法规政策.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刊在此组织讨论。[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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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并评定伤残等级以后,工伤赔偿的项目和金额成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这类争议多数表现为劳动者的合理要求被用人单位拒绝,不得不通过仲裁或诉讼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这类争议的处理程序及原则都已规定得十分明确,实务中也没有很多争议。但也有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例如,用人单位同意根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赔付给劳动者27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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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国家有关法律、劳动法规及劳动规章 ,阐述了工伤的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工伤评残的合法权益及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与给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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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2002,(2):53-53
赵某于1999年到北京某商场工作,同时与单位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0年底赵某接受单位委派前往外地出差。出差期间在所住房间内意外死亡。后经当地公安机关技术鉴定部门鉴定,赵某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为此,赵某配偶、本案申请人吕某向赵某单位提出工伤赔偿要求,但单位未接受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随即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鉴定,后经申请人多方努力,北京市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事故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工伤认定结论书》。《结论书》中认定:“赵某于2000年某月某日因公外出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现确认赵某为因工死亡。”在得到劳动部门上述认定后,申请人依法向相应的劳动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申请。提出的仲裁请求有:要求赵某的单位支付工亡补助金5万元,丧葬补助金6900元,被抚养人抚恤金及单位拖死者的工资4200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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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是劳动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不幸现象。一些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遭遇不幸,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常常手忙脚乱,不善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是多数劳动者不知道自己在遭遇工伤后,到底拥有哪些合法权益。针对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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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的机制,对于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有积极作用的,也是合乎我国现有实际情况的。据北京市某城区的初步统计,在该区一年的劳动仲裁案件中,大约只有45%的当事人会因不服仲裁裁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约有55%的劳动争议案件实际上经过仲裁程序就终结了。但从解决劳动争议的司法实践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