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针对某球团厂料场在堆、取料时产生的扬尘,采用先进的喷雾重力降尘技术和PLC控制技术,对料场进行定点、定时、定量喷淋,抑尘效果显著. 相似文献
2.
大型烧结厂房爆破拆除设计与施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爆厂房由主厂房、环冷、除尘器、抽风机房组成,建筑面积近2万m^2,最大标高为43.5m,东边主厂房与高架通廊连为一体,东南8.6m为高压变电所;南边1.8m为80m高烟囱,2.5m处为架空管道,地下和地表运料通廊东西贯穿厂房,周围环境复杂。提出了先爆环冷和除尘器再处理抽风机房,最后爆破主厂房的总体爆破方案,采用爆破切割技术分离主厂房保留部分及高架通廊。采用了原地坍塌、定向倒塌和折叠爆破技术和施工工艺。爆破达到了预期效果,可供类似工程参考。 相似文献
3.
4.
新型风幕控尘除尘机除尘系统数值模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以往风幕存在不能全断面封闭掘进工作面的问题,设计了一种240°弧形风幕控尘除尘机除尘系统,利用流体力学计算软件Fluent对此系统的风幕宽度、除尘机压力、风幕与吸尘口距离和除尘效果进行了模拟.结果表明:当局扇提供的风量为280 m3/min,风幕宽度为50mm时,抗扩散能力较弱,风幕宽度为100 mm时,风幕风速分布较均匀,抗扩散能力较强,风幕宽度选取150 mm时,末速度达不到阻尘的作用;在风幕宽度为100 mm、风幕距除尘机吸尘口2.4 m的条件下,除尘机压力为-400 Pa和-500 Pa时,不利于粉尘的排出,除尘机压力为-250 Pa和-350 Pa时除尘效果较好;在风幕宽度为100nn、除尘机压力为-350 Pa的条件下,风幕距除尘机吸尘口距离小于2.0m时,不利于粉尘的排出,间距大于2.4m时除尘效果良好;当风幕宽度为100 mm、风幕与吸尘口间距2.4m时,除尘机压力-350 Pa比-250 Pa更有利于粉尘的排出.研究表明,240°弧形风幕控尘除尘机除尘系统在合理的工况参数下除尘效果更好. 相似文献
5.
工厂的堆煤场及散状物料的露天堆料场,由于风吹雨淋,造成大量损失,严重污染环境。例如,鞍钢化工总厂煤场和烧结总厂西八子精矿粉料场,每年损失2~3万吨精煤及1万吨精矿粉,价值约200万元。 相似文献
6.
为了分析地面堆载对埋地管道安全性的影响,以非线性接触模型为基础,应用ANSYS有限元软件,建立了地面堆载作用下的三维管土相互
作用模型。通过求解模型,探讨了地面堆载的大小、作用位置以及作用尺寸对埋地管道位移、应力和椭圆度的影响。结果表明:管道的应力和
椭圆度随着堆载大小的增大呈线性增大;垂直作用于管道正上方的堆载对管道的强度和稳定性影响较大;当作用应力不变时,与长度相比,堆
载宽度的变化对管道的影响更显著,而当总作用力不变时,增大堆载长度和宽度均可有效降低其对管道安全性的影响。预期研究结果可以为解
决油气管道建设中的安全防护问题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7.
目前国内隧道施工中,通风布置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大多数施工隧道中风管送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超过施工规范的要求。本文对这种情况下隧道内的悬浮物分布进行了观测,为隧道通风效果评价提供依据. 施工隧道为双线电气化隧道,全断面开挖,开挖高度约10.5m,宽度约10.6m。钻眼、装药、运碴各工序约16小时循环一次。燧道出口段掘进长度为1250m,进口段掘进长度为1050m,均采用压入式通风,由隧道外引风入洞。进风管铺设长度为870m,距掘进工作面180m;送风管位于衬砌工作台之后,铺设长度为1000m,距掘进工作面250m,随着衬砌台向洞内深处移动。由于 相似文献
8.
为正确估算矿柱承受载荷,运用普氏理论分析矿柱承载机理,指出矿柱承受载荷为上覆岩层拱形塑性区的重力,计算出矿柱体系中单个矿柱承受的平均载荷。建立矿柱失稳的尖点突变模型,推导出矿柱能量方程,分析矿柱失稳力学机制,根据矿柱失稳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得出矿柱极限宽度值的计算方法,并分析主要因素对矿柱宽度极限值的影响规律。通过工程实例验证矿柱宽度计算方法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研究结果表明:影响矿柱宽度的主要因素包括开采深度、采场宽度和矿柱高度;以冬瓜山铜矿为例,矿柱宽度的理论计算值应大于3.63 m,数值分析选取矿柱宽度为4 m时,矿柱处于稳定状态.现场工业试验表明,宽度为4 m的矿柱稳定性较好。 相似文献
9.
目前,国内许多钢铁企业原料场的原料是散装堆放的,又无防止飞扬的措施,在有风时原料飞散,特别是在原料装运和车辆过往时尤为严重,不但损失了原料,而且污染了周围环境,因而寻求有效的防止措施是十分必要的。11.上海宝山钢铁厂炼铁厂从日本引进RG-80型喷洒器,用于喷洒煤堆、矿石堆喷水抑尘,对抑制粉尘飞扬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种喷洒器主喷咀只有一种规格,喷水量较大,没有调节的余地,不适用于小规模的料场。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