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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68 毫秒
1.
根据2001年公布的《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制定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并于2002年5月1日施行.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对社会高度关注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和完善,明确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中的协调配合职责,解决了因诊断资料不全而无法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问题.这些充分体现了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等特点.为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组织对《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已于2013年2月19日公布,于2013年4月10日实施.  相似文献   

2.
编者的话:我刊在1987年第12期全文刊登了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修订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帮助读者了解职业病的发生、症状、预防及治疗方法,我刊将从这期起,对职业病名单中所列各项职业病,逐一介绍,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要闻·         ·文件选登·罗干部长要求严格控制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禁止使 用童工               1-3卫生部修订颁发《职业病报告办法》   1-31988年全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十大新闻 2-3劳动部颁发《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审查暂行规定》3-3《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对安全卫生防护提出要求 3-3李鹏总理指示在繁重任务面前要狠抓安全生产 4-31988年全国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上升1988年人国发生职业病2.8万例  5-3全国安委会为防止重大交通事故提出要求  7-4劳动部颁发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规则 7-…  相似文献   

4.
《安全》20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新的《职业病目录》出台后,1987年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5.
职业病目录     
《现代职业安全》2002,(7):2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新的《职业病目录》出台后,1987年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6.
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为了及时掌握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3月5日发出《关于恢复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制度的通知》,对1956年原发布的《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作了修改,重新颁布了《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办 法》,于1982年6月1日起执行。 新的《职业中毒和职业病 报告办法》规定的报告范围是: (1)职业中毒(铅、苯、汞中毒等);(2)尘肺(矽肺、煤矽肺、炭黑尘肺、石棉肺等);(3)热射病和热痉挛;(4)日射病;(5)职业性皮肤病(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等),(6)电光性眼炎;(7)职业性难听;(8)职业性白内障;(9)潜涵病;(10)…  相似文献   

7.
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简称《办法》)于2013年2月19日公布,于4月10日实施,现将解读进行汇编以帮助读者理解和掌握.  相似文献   

8.
<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同时监管办法》),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十八条,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在借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部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分  相似文献   

9.
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月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部长:陈竺2013年2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  相似文献   

10.
《现代职业安全》2006,(11):I0026-I0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承担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受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受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二、考虑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审查周期长,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完成评价、进入审查程序的,有关文件资料要求可适当放宽到9月30日。三、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咨询电话:64047878转2211,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三条32号,邮编:100007。  相似文献   

11.
职业病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 2 0 0 2年 5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 10类 115种。新的《职业病目录》出台后 ,1987年由卫生部、劳动  相似文献   

12.
本刊讯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向全国各地、各部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发出通知,要求立即执行业经修订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该规定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3.
为适应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对2002年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进行修订,形成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公众可登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进入"征求意见"点击"《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14.
本刊讯 为了统一矿山企业因工伤亡事故统计口径,及时了解和分析矿山企业因工伤亡事故,进一步做好安全监察工作,最近,劳动部向各地劳动部门发出关于颁发《矿山企业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办法》(全文另发)的通知。这一统计报告办法从今年3月23日起施行。劳动部颁发《矿山企业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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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安全与健康》2012,(21):36-37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7月17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予以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一、《办法》的出台背景及修订原则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条件和许可证颁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落实《条例》的新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6.
<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修订背景2016年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安全监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行政审批事项,保留了建设单位履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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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劳动保护》2012,(9):50-51
对烟花爆竹企业严格准入门槛本刊讯2012年8月1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按照"到2015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比2010年减少20%以上"的要求,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颁发和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新修订的《办法》已于2012年7月1日颁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防止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医学院、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协作,共同研究编制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现批准颁发。从一九八O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试行,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卫生部并抄送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耳鼻咽喉科研究所,以便研究修订。 一九七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  相似文献   

19.
3月份,卫生部出台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批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  相似文献   

20.
一、为什么要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1987年对其进行调整,增加到9类99种。2002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115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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