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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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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保护》2009,(6):I0011-I0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关工作,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现状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成立后,根据安监总政法[2006]53号文“关于下达《2006年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排制订了6项标准,其中《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规范》《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协议和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信中心与运营控制中心、客户端监控中心间数据接口和数据交换技术规范》3项标准项目已经完成报批稿。  相似文献   

3.
《现代职业安全》2009,(5):88-88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标准号:AQ/T9004-2008)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标准号:AQ/T9005—2008)是我国首次出台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相关的标准,已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年11月11日第25次局长办公会议在审议安全生产标准时提出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作为2009年重点工作,提高标准化工作有效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本好转。  相似文献   

4.
《劳动保护》2022,(3):90-91
<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2022年2月8日发布]【内容提要】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2]5号)[2022年1月29日发布]  相似文献   

5.
《现代职业安全》2005,(8):i016-i018
为进一步加大煤炭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现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用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中涉及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具体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现代职业安全》2008,(1):I0002-I0017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0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相似文献   

7.
尽管2008年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伤亡数字呈下降趋势,但是进入2009年,瓦斯爆炸、煤矿透水等安全生产事故依然令人触目惊心。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这三项行动指的是: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其中,特别强调了要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  相似文献   

8.
《劳动保护》2009,(8):I0014-I0016
新修订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9.
晓讷  韩颖 《劳动保护》2009,(7):10-12
200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1号),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相似文献   

10.
《劳动保护》2008,(1):I0002-I0006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0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1.
王万生 《劳动保护》2009,(12):56-5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AQ1049-200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基本要求》(以下简称AQ1049),已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项新的安全生产标准,为延伸和扩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依据,将在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2.
《林业劳动安全》2012,25(2):3-4,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在2005年联合发布的《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安监总办字[2005]139号)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举报奖励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新修订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相似文献   

14.
《劳动保护》2009,(5):I0007-I0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要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订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5.
《劳动保护》2009,(5):I0009-I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要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6.
《劳动保护》2008,(5):I0012-I001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为切实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渔业、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渔业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农机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  相似文献   

18.
《劳动保护》2009,(1):I0013-I0014
按照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8]19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国家安全生产宜春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和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统称检测中心)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本次将抽检12个省(区、市)的390家生产企业和210家批发经营企业(具体抽检任务分配见附件)。现就本次抽检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劳动保护》2008,(6):I0013-I00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关于交通行业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海发[2008]81号)精神,做好2008年“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我部决定,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20.
《劳动保护》2012,(6):I0008-I0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在2005年联合发布的《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安监总办字[2005]139号)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举报奖励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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