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4.
从最近公布的大平矿瓦斯爆炸事故中得知:从瓦斯传感器的瓦斯浓度突增报警信号发出到瓦斯爆炸之间有31分钟间隔(22时09分到22时40分)。从“2·14”孙家湾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中得知;从矿震发生到瓦斯爆炸之间有11分钟间隔。这说明这两起瓦斯爆炸事故并非人力不可抗拒,也非爆炸事故发生前人们来不及有所作为的“天灾”。大平矿的调度员接到瓦斯传感器报警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既没有停电,也没有撤人,贻误了宝贵的时机。当时值班的通风科科长擅离职守,空岗逍遥。孙家湾矿的监测人员接到瓦斯传感器报警后,因无法下令断电,只得逐级请示上级,既没有停电,也没有撤人,逐级请示 相似文献
5.
罚款不是万能的,可这年头没有了罚款,或者罚得少了点,那些没有或是缺少安全意识的领导、企业主和员工就不能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受到教育(非公有制企业情况较为突出),久之,势必还要再次引起新的事故,造成新的、更大的损失。这大概是社会转型期会出现的一种现象,也是人们对市场经济下“经济杠杆”作用的朴素理解。随着安全生产职能的转换,这样的经济杠杆作用在一些生产事故。特别是在重伤和轻伤事故的处理中似乎在弱化,或是在消失,应当引起人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6.
7.
8.
近年来,我国重特大事故频发,究其认识根源,在于人们从逻辑上混淆了“安全”与“不安全”这两个具有思维确定性的概念,把“不安全”的原因归结为“安全”的成果,认为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是生产出来的,而各种事故的发生,则是安全给企业带来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10.
《现代职业安全》2006,(6)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先后发生了几次重特大的煤矿矿难,笔者在与一些煤炭企业基层管理人员和职工聊天时,发现有不少的生产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他们地认为,从事煤炭生产,发生事故是难免的。在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中存在着“事故难免论”、“听天由命论”、“运气论”等等。笔者认为,这是十分危险的,应坚决刹住这种风气。须知,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交叉导致的,事故的控制预防关键在人,事故通过努力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然而,“事故难免论”则是不做主观努力,只讲客观原因,认为事故不是可控、在控,而是难控、未控。有的管理者甚至片面地认为,单位员工多、工作环境条件差、设备多、点多面广,作为领导又精力有限,所以出事在所难免。而一些煤矿工人也认为,我所干的工作技术含量低、危险系数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再小心也会出问题,干煤炭工作,发生伤害算不了什么。这种看法,并没有揭示事故的本质,恰恰是对事故本质 相似文献
11.
某单位的安全检查组对一个班组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抽查,经过提问,从班长到组员,几乎个个都“对答如流”。班长胸有成竹地说:“我们在这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哪个也考不倒。”然而,经过了解得知,就是这个“考不倒”的班组,近年来竞然连续发生3起事故。应该说,作为班组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在接受安全检查时,能做到“考不倒”固然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儿。但是,仅“考不倒”还不行,更应该“做得好”,倘若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练就“嘴皮子”,那就太没有意义了。 相似文献
12.
13.
广西南丹“7.17”事故被披露后,一直是人们密切关注的焦点,这起被称为2001年黑色“7.17”的惊天大案,2002年1月有了初步的调查结果: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是一起由于非法开采国家保护性资源,以采代探,乱采滥控,长期管理不力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相似文献
14.
有媒体曾报道:重庆彭水原副县长蒋某成为特大事故引咎辞职的第一人。蒋某在分管县里安全工作期间,彭水县发生两起特大交通事故,第一起造成12人死亡,第二起造成26人死亡。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把安全与领导“乌纱帽”连在一起的做法,是一剂促使领导切实抓好安全管理的灵丹妙药。当前,一些领导总侥幸事故不会那么巧就降到自己头上,对冒险违章者“高抬贵手”;有的领导冠冕堂皇地在会上说:“发生这次事故,我是要负领导责任的”。事后,他什么责任也不负,官照样当;有些领导事故发生后常采取以罚代教的做法,把责任看不疼不痒地罚一下,实际上没有起到教育作用,责任者照旧“一如既往”;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事故发生后,有的地方官员为保“乌纱帽”,说假话,报喜不报忧,千方百计捂着、掩着、盖着,很多事故就这样在无声无息中“私了”了。将“乌纱帽”与安全工作连在一起,治的就是那些不负责任的领导,治的就是那些只顾保“乌纱帽”而不顾人民死活、把人民利益抛在一边的领导。安全连着“乌纱帽”之所以好,关键是让那些不重视安全工作的领导官做不稳,让那些出了安全事故的领导保不住“乌纱”。安全工作连着“乌纱帽”,目的就是让领导们认识到当官的责任,认识到要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让我们为安全连着“乌纱帽”的做法大声叫好! 相似文献
15.
16.
4年来,运输段在安全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那么,今后如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呢?笔者认为笔者应在巩固、发展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行“本质安全”理念建设,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之一。所谓“本质安全”就是:过去人们普遍认为,铁路行业发生事故是必然的,不发生事故是偶然的。但是,如果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处处按照标准、规程作业,把事故发生率降到很低很低,甚至实现零事故,那么工作中发生事故就是偶然的,而不发生事故是必然的。[编者按] 相似文献
17.
18.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在一千几百年以前被称之为“畏途”的蜀道,今天终于变成了通途。“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个被看作千古难变的道理,今天也已不尽如此。例如,惯偷和流氓成性的人,几经教育改造而成为一代新人的事例,已时有睹闻。 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依法处理责任事故之“难”,居然还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事实。 “渤海二号”翻沉事故,各方面强烈要求严肃处理,甚至呼吁、抗议、可整整过了九个月仍然处理不了。最后还是国务院作出决定,才严肃了法纪,满足了人民的愿望。 吉林省通化矿务局松树镇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由于重罪轻判,引起广… 相似文献
19.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偶然性,使有些同志错误地产生事故不可捉摸思想认识。害怕安全事故使有些单位被束缚了手脚,不敢创新,不敢放手抓工作,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行业退出某项生产、“禁止生产……”等等,其实都是在回避矛盾,对经济发展和长远建设是不利的。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改限”后的第一个春节,从除夕到初八,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酿成的火灾,也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致死、致伤的事故。从北京“禁改限”的实践中,我认为可以得到这样几点启示:一是要落实责任。“开禁”需要勇气。胆小怕事,畏首畏尾,不敢承担责任,肯定做不出这样的… 相似文献
20.
每当纠正违章作业时,常常可以听到违章者以下不为例的口气乞求说:“就这一次。” “就这一次”这句话,某些人之所以习以为常,是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它的实质和危害。 我们说,事故的发生是由各种条件决定的。具备了条件,就随时可能发生事故,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消灭事故的唯一手段是消除发生事故的各种条件。 常常以“就这一次”这句话来搪塞违章责任的人,实际上是在为发生事故创造条件。事故的残酷无情就是于,它决不会因为你“就这一次”而大发善心。恰恰相反,只要你侥幸图方便,它便乘虚而入,得以逞威。所以,每当在为违章行为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