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矿用产品(以下简称矿用产品)安全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可能危及煤矿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矿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与分布。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相似文献   

2.
《现代职业安全》2005,(9):i0010-i00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矿用产品进入生产过程,从源头上防止矿山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成功做法,经研究决定,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用产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及矿工安全健康的产品所采取的强制性管理制度。安全标志是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及使用单位采购、使用的标识,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标志,不得进入煤矿井下。我国自1990年开始推行这一制度,10多年来这一重要制度的实施,在大大减少由于矿用产品安全性能缺陷所引发的事故,提高煤矿本质安全程度,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工安全健康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1.煤矿特殊作业环境的客观要求煤矿作业环境是人工开凿的半封闭空间,不仅…  相似文献   

4.
杨大明 《劳动保护》2006,(11):90-91
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号)规定的程序。安全标志申办包括5个基本步骤:(1)资质审查:矿用产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技术力量,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技术文件完整。(2)技术审查。包括对技术标准、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矿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的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指导矿用产品生产,名称和说明书应…  相似文献   

5.
杨大明 《劳动保护》2006,(9):103-104
安全标志管理的基本特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和煤矿安全规定,准许生产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要取得安全标志,需要经过以下4个环节:1.资质审查鉴于煤矿生产对其所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煤矿矿用产品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技术力量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2.技术审查包括技术标准、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的有关规定,名称和说明书应规范。3.现场评审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审查…  相似文献   

6.
6月 14日,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安全色和安全标志两个国家标准的通知》。这两个国家标准已经原国家标准总局批准,于7月1日正式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对两个标准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凡为销售而生产的各种安全标志牌须经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检验,合格的发给生产许可证方准销售。 这两个标准的标准文本将由技术标准出版社出版。目前、先由劳动出版社出版《安全色与安全标志国家标准资料汇编》,供各地区、各部门应用。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国家标准正式执行  相似文献   

7.
《劳动保护》2004,(11):i006-i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C200432号),推动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透明度,现将重新修订后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 国家经贸委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  通知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是保护广大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  相似文献   

9.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确保安全生产 ,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请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相似文献   

10.
特快专递     
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发出通知强调不能以劳动者致残换取外资引入和经济增长“不能以劳动者的致残来换取外资引入和经济增长,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做好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作。”这是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最近发出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劳动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引进外资的关系。不能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不能以牺牲…  相似文献   

11.
2012年10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安全防护网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规划〔2012〕141号印发,以下简称《通报》),撤销了抽检不合格的18家生产企业部分产品的安全标志。2012年6月至9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对河北、辽宁等10个省的32家企业生产的安全防护网产品(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了抽查,对产品耐贯穿性、耐冲击性、阻燃性能、  相似文献   

12.
为有效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发放后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公信力,应积极探索、合理借鉴其他产品认证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对比分析我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与UL认证跟踪检验在监督频次、监督重点、实施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异同,提出完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紧密结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文件精神,有效利用监督管理资源,对获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实行科学、动态的管理,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等。  相似文献   

13.
<正>2015年7月1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继续开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公告》。自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以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安标中心)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承担了安全标志的具体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4.
《现代职业安全》2005,(8):i016-i018
为进一步加大煤炭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现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用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中涉及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具体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简讯     
本刊讯 国家经贸委于10月13日分别发出《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为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国家经贸委组织起草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通知强调:为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  相似文献   

16.
为了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2005年10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正式颁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不仅规定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审核、检验、颁发、使用和管理办法,而且详细列出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并对安全标志标识进行了详细介绍(本刊下期将刊登实施细则全文)。该实施细则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市场,指导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生产和应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国家经贸委3月6日发出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8.
按照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451号)“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证后方可经营”的要求,安徽省劳动厅及时下达了《关于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进行资格证认  相似文献   

19.
现将劳动部《关于调整部分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工作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为了加强对防酸工作服等六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部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工作安排的通知》、《特种劳动防护产  相似文献   

20.
本刊讯5月19日,国家经贸委就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出通知。经贸委要求:一、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规、制度,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