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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2006,(1):I0002-I0002
安监总煤矿[2005]17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实施以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下发后,各级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严格颁证标准、加大颁证工作力度,并联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坚决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关闭非法煤矿,促使煤矿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针对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存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不一致的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对采矿许可证过期或到期的煤矿,一律不予受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对已经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采矿许可证过期或到期的,由颁证机关一律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止生产,直到取得全部证照为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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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认真贯彻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全省煤矿停产整顿工作,按照副省长谷春立4月22日在全省煤矿整顿暨责任状签订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政府决定向产煤市(州)派出煤矿停产整顿工作巡视组,产煤市(州)的省安委会督查组组长转任为省安委会煤矿停产整顿巡视组组长。为切实做好巡视工作,4月25日,吉林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煤矿停产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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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吉林省停产整顿煤矿陆续准备恢复生产,煤矿安全生产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为确保煤矿规范、有序、安全复工复产,近日,吉林煤监局会同吉林省安监局对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要成立煤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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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于2010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防煤矿在兼并重组、煤矿复产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规定》涉及煤矿兼并重组、煤矿复产验收、各类灾害事故防治等12条具体措施。要求进一步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推动兼并主体切实到位,严禁非主体企业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禁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生产作业。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队伍进入煤矿承揽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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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山西省政府通过对煤炭生产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的专项治理整顿后,首次将劳动用工管理纳入煤矿整顿验收工作,要求停产整顿煤矿复产时,必须过“劳动用工”验收等4项指标,且须全部达到百分之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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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4月21日,吉林省安委会印发《全省煤矿企业停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4月20日开始,继续对全省所有煤矿实施全面停产整顿,坚决防止个别煤矿停而不整、查而不改、坐等验收等问题,确保停产整顿工作收到实效。此次停产整顿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思想认识查找阶段(4月20日至4月29日)。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围绕真正把矿工生命放在第一位的思想观念谈转变、找差距;二是围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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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全省煤矿接连发生了通化矿业集团"3·29"、"4·01"及和龙市庆兴煤业公司庆兴煤矿"4·20"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全省所有煤矿从4月20日起再次全面停产整顿,为确保停产整顿取得扎实成效,4月21日,吉林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向煤矿企业派驻督导组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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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近日,吉林省安监局和吉林煤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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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7条强调,"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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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煤矿关而不死现象的制度变迁分析(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矿难频发,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直是当今的热门话题。国家对此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正式制度,整顿关闭小煤矿就是这些正式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和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整顿关闭年产煤不超过3万吨的小煤矿"的规定,本文所称小煤矿是指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年产煤不超过3万吨的所有乡镇煤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