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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保护》2009,(6):I0009-I0011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门《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和《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精神,坚持关17前移、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2.
《劳动保护》2009,(10):I0006-I0008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推进煤矿安全质最标准化工作深人开展,强化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评定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安监总煤矿[2006]216号二○○六年十月十一日各产煤省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劳动保障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  相似文献   

4.
《劳动保护》2007,(10):I0009-I0011
安监总煤装[2007]188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中央管理有关企业: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督促煤矿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煤层气抽采利用各项优惠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以下简称《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等法规和标准,提出本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5.
<正>安监总煤装〔2015〕10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推广应用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增强煤矿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提高煤矿灾害防治技术水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现予发布。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推广和应用。附件: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略)2015年10月30日  相似文献   

6.
近日,吉林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实施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吉煤集团领导跟班入井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吉煤集团领导入井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各产煤市(州)的市(州)长,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入井至采掘工作面督查指导生产安  相似文献   

7.
为规范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审批、考核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煤监局组织制定了《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和《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于近日印发给福煤集团和各产煤市、县(区)安监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并提出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8.
《劳动保护》2006,(11):I0012-I0013
各产煤省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劳动保障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  相似文献   

9.
《劳动保护》2010,(10):I0005-I0008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有关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0.
《劳动保护》2011,(3):I0006-I0008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现将《2011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相似文献   

11.
《现代职业安全》2008,(6):I0014-I0019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相似文献   

12.
《劳动保护》2009,(4):I0013-I0015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现将《2009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相似文献   

13.
《劳动保护》2012,(1):I0001-I000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有关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6〕64号)[2016年6月12日发布]【内容提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和引导煤矿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本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根据《意  相似文献   

15.
《劳动保护》2006,(8):I0006-I0009
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局(办)、监察厅(局,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认清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国有重点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的骨干,代表着煤炭工业的先进水平,在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状况直接影响煤矿安全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经过认真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重大未遂事故时有发生,一些重大技术难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相似文献   

16.
<正>安监总煤调[2015]1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及《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劳动保护》2011,(3):I0001-I0003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安垒避险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现代职业安全》2008,(7):I0019-I0020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0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9.
<正>安监总煤行[2014]99号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重点县攻坚战包片督导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3]82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相似文献   

20.
《劳动保护》2007,(10):I0007-I0009
发改能源[2007]2256号各有关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中央管理煤炭企业:为加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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