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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江保护法》已列入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并已启动了立法工作。但各方面对《长江保护法》的性质定位、价值取向、制度架构等一些关键问题还缺乏基本共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长江经济带建设需要"中医"方案的理念,《长江保护法》的制定也需要通过对涉及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各项法律制度进行"体检",发现各种"风寒"症状、找到"经脉"淤堵点、研究"脏腑"调理方,确保出台一部以中医整体观为指引、以"治未病"为价值取向的高质量法律,为实现长江经济带建设的"良法善治"提供基础。本文认为:①已有涉及长江经济带建设的立法涉及多层级、多机关、多法律关系,各种规范的出台背景、价值取向、核心内容、制度体系缺乏协同性,所导致的权利冲突是造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恶化的制度原因,必须妥善解决。②解决现存的权利冲突,需要为长江保护专门立法,而为长江立良法的前提是确定长江保护法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应通过法律语言的转换,具体化流域安全、流域公平、流域可持续发展的立法价值取向。③长江保护立法是在一定价值取向指引下对权利义务、权力责任等立法资源的配置过程,从立法技术和方法上,应注重优化立法资源,厘清长江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合理借鉴国外经验,明确立法技术路径;按照发展与环境综合决策原则,合理配置政府事权,建立实现"绿色发展"决策体制;建立以实现绿色发展为目标的多元共治机制,广泛鼓励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2.
本文采用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域外流域立法的发展变迁规律及其对长江保护立法的启示。域外流域立法经历了传统法调整阶段、现代流域立法产生阶段和流域立法的综合化三个阶段。法律上的流域空间逐步具备独立性,并向整体性和综合性迈进,推动域外水事立法体系不断完善,以独立的、更为综合化的流域立法来容纳和调整日趋复杂的流域法律关系,并发展出对特定流域空间的流域特别法。《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的河流流域立法,域外规律启示,作为一项开创性的水事立法,应首先明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才能理顺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①20世纪以来,在科技进步、流域管理理念和流域经济的推动下,流域空间在法律上成为独立的水资源管理单元,标志着现代流域立法的产生。②20世纪60年代以来,现代流域立法逐步综合化,从地方分散立法为主走向中央统一立法,从单项立法走向综合立法;综合化不仅是对"碎片化"的流域单项立法和地方立法进行整合的立法技术,更是法律对现代流域空间扩张的调整与适应。③现代流域立法主要有普遍性流域立法和流域特别立法两种模式,各国在选择流域立法模式时,政治制度、自然地理、经济社会、流域功能和流域问题的特殊性,是决定是否制定流域特别法的主要因素。④域外流域立法发展变迁的规律启示,在我国水事立法体系中,《长江保护法》在层级上应为流域特别法,是水事立法的新类型;在内容上是流域综合法,而非单项保护法;在空间上仅适用于长江流域,未来能否推广到黄河等其他大型流域,需深入研究流域特别法的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3.
在概念清单中,流域只是一个"边疆概念";在规范丛林中,流域法规范只是散见于政策文本与法律规范的一种"稀有物种";在法治类型中,流域法治只是一个被忽视的"边缘现象"。尽管现行政策、法律规范中流域元素的权重不断提升,但在法学理论上,对于流域一词的描述和理解都十分薄弱,流域法治研究与实践仍整体落后。从已有经验来看,对于如何实现流域、跨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与统筹,始终缺乏充足的心理认同、切实经验与法治应对。由于生态文明的顶层设计、经济社会的现实需求以及法治的实践回应,流域、流域法规范以及流域法治等,已经从法治的边缘正式走向了中心地带。欲构建流域法治,实现长江流域空间的法治化,必须:①立足"流域"、"流域法治"、"长江流域立法",流域空间的自然单元、社会经济单元与管理单元等多元属性,决定了流域的法律属性,赋予流域空间法律的色彩与基因,奠定了长江流域立法新法理的逻辑起点。②流域法律关系作为环境法律关系的一种特殊构造与具体类型,更为复杂、多元与综合。流域法律关系本质——流域空间的法律化和法律的流域空间化,蕴含着长江流域立法新法理的变革要素。③各国流域治理过程中流域法治的勃兴,昭示着法治类型的空间转向。长江流域空间与抽象法治的化合结晶,塑造了长江流域立法新法理的理论依归。④从流域到流域法治、从流域立法到长江流域立法的逻辑与展开,构建了从流域法治到长江流域立法实践的法理基础。完成从事理到法理的转变,有助于推动流域法治的转型与创新。  相似文献   

4.
引导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群协同发展是新时期我国重要的区域发展战略。基于空间平滑核密度估算法、空间溢出系数、局域空间聚类指数、关联度滞后效应模型和因果检验模型,系统分析我国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群的空间分布格局以及上中下游地区联动机理。研究表明:1目前长江流域发育程度达到城市群界定标准的有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和成渝三个城市群;2长江经济带城市群之间经济发展存在正向关联;3在流域联动方向上呈现出自下游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游城市群→上游成渝城市群的单向联动关系,且引致关联存在滞后效应。因此,有效畅通长江经济带城市群的空间溢出渠道、提高沿江城市之间的空间关联度,是缩小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地区之间空间分布差异,推动流域一体化实现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作为现代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重要方向,协商共治强调民主真实性、主体多元性及决策合法性等价值理念,在仅仅依靠政府管制的方式难以解决纷繁复杂的环境问题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协商共治理念融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契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定位,旨在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担治理责任的大环保格局。作为善治的路径选择,协商共治理论框架包括主体多元性、客体确定性和权力多向性三个方面,旨在解决"谁来治理""治理什么"及"怎么治理"的问题。应用上述分析框架,审视制约长江流域治理有效性的瓶颈如下:客体层面的"边界失效"和"信息不对称"、主体层面"缺乏多元性"及权力层面的"运行单向性"。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基于环境管理"大部制"改革的要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推行协商共治模式势在必行。具体而言,制定《长江保护法》进行流域统一和专门立法,为多元共治的大环保格局提供法律保障,旨在以良法促善治;改革长江水利委员会为综合性管理机构,协调好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河长的关系,重塑以流域为核心的管理体制,旨在提供体制保障;借助自愿环境协议推动企业自治,辅之以信息充分披露,并提供经济激励手段促进企业自愿参与,旨在实现政企共担责任;明确社会公众参与的权利义务,注重培育环保组织以保证公众参与的组织性及有效性,实现流域治理过程的全景式监督,旨在实现决策民主;最终打造"绿色升级版"的长江经济带,实现主体共存、生态共享及利益共荣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6.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统筹流域绿色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国家对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江流域发展的最新明确的战略定位。本文分析了长江流域的区位优势及其地位和作用;从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总体特征、流域不同区段生态环境特征及主要问题、自然灾害、水利工程影响等不同方面梳理和讨论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及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基于以上分析讨论,提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中需重点关注的相关领域。  相似文献   

7.
基于超效率DEA模型和ML指数法,考察长江经济带1999~2013年全要素能源效率。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研究期内,环境约束下的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年均下降2.9%,而不考虑环境因素的全要素能源效率年均下降幅度仅为0.4%,污染是导致能源效率损失的重要因素;长江经济带整体层面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发展演变基本呈"双峰一谷"的"M"形分布,表现为两个"上升—下降"周期,而省际和上中下游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演变特征迥异;从空间差异看,省际全要素能源效率差异远远大于上中下游差异,但近年来这种差异均有不同程度的缩小。未来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践行生态文明发展战略,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加强能源、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促进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发展的协同进步。  相似文献   

8.
泛长江经济带是由长江经济带衍生出的一个新的"大流域"概念。在我国未来"三纵四横"水网布局的大背景下,泛长江经济带不局限于长江干流,同时还应覆盖由长江源头、干流、支流、人工河渠组成的生态系统的大流域,覆盖范围从原有的9省2市增加至包括青海、西藏、广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广东、北京、天津在内的18省4市。泛长江经济带的形成是区域内各省市经济社会生态关联日益强化的客观体现。为保证泛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高效运作协调发展,建议组建"长江经济带科学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区域内各类规划的制定及重大工程的实施,务实推进泛长江经济带建设。  相似文献   

9.
长江经济带区域空间结构演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构建城市影响力指数测度指标体系基础上,运用熵值法计算得出1988、2001及2012年长江经济带内110个地级市以上城市影响力指数;在ArcGis软件平台下,利用空间分析方法,依据改进场模型、扩散模型,综合测度了长江经济带内地级市以上城市的可达性、空间场能及扩散效应,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结果表明:城市间影响力指数差异较大但整体呈缩小趋势,城市可达性水平基本呈现出"东部> 中部> 西部"的格局;区域内存在一条主轴、三大核心圈、多条辅轴的区域空间结构,构成区域"1+3+X"发展格局;长江经济带经过城市孕育、极核发展、点轴扩散、网络化、局域一体化发展5个阶段,基本形成串珠式核心-边缘结构,区域内出现同一时期多个阶段并存的现象。为加快长江经济带空间结构的优化重组,依据"以点布轴,以轴拓面"空间思想,进行结构要素优化,主要有:合理构建城市等级体系,培养地方增长极;科学规划交通网络,优化空间扩散轴线;合理优化区域分工与合作,构建多层级城市群。  相似文献   

10.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制定政策,引导长江经济带依托黄金水道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全局性意义。本文将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发展与长江水系的地理特征相结合,考察长江水系地理特征对于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发展的促进作用。首先构建长江经济带城市发展指标体系,以2003—2015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为基础,采用主客观结合的方法,评价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经济发展、社会状况、生态环境,进行综合实力测算。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长江经济带城市地理分布特征对长江进行缓冲分析,测算长江经济带城市群的密度曲线及趋势线,并基于Bass模型,考察长江干流是否对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具有"湖泊效应",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发展是否具有圈层结构。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长江上、中、下游发展水平呈逆向阶梯状;(2)长江干流对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状态、生态环境及综合实力各方面均存在非常明显的"湖泊效应";(3)根据"湖泊效应"的强弱,可以将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划分为环江区、离江区、远江区等三层圈层结构,其发展水平递减,离江区仍有较大发展潜力。  相似文献   

11.
精准测算并分析耕地保护生态价值、空间外溢及其时空演变,对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促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区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文章基于耕地生态保护全价值视角和粮食安全视角测算长江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空间外溢量及其时空变化量,针对性设计差别化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构建政府与市场合作、纵向与横向结合、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结果表明:2000—2019年长江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及外溢量分别增长了7028.13亿元和4862.58亿元,其中外溢量占价值量的比重上升到67.42%。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分布不均衡,空间重心有向上游地区转移趋势。经测算,长江经济带20年来耕地保护生态补偿额度增长了17.61倍,补偿标准由362.02元/hm2增长为4629.59元/hm2,各省份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为1789.04~118474.84元/hm2,差异悬殊。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外溢量、补偿量表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空间差异和尺度依赖特征。研究结论: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设计必须综合考虑耕地保护生态价值外溢、区域差异、尺度依赖、事权匹配等内外部因素,提高补偿精度和针对性。可从生态功能认知、补偿区域划分、补偿标准设计、补偿方式组合、补偿资金管理、补偿政策保障等方面系统构建政府与市场合作、纵向与横向结合、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与政策。  相似文献   

12.
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导向下,准确识别长江经济带城市建成区,并揭示其演化规律对于优化流域国土空间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基于Landsat数据和夜间灯光数据,构建融合算法提取长江经济带城市建成区,并采用位序-规模、核密度、空间自相关等方法探索了其时空格局特征.结果表明:(1)长江经济带城市规模存在明显的位序-规模分布格局,分形特征显著;(2)建成区规模呈现"东高西低"、"轴线高两端低",建成区密度呈"一个中心,两个次中心"的格局特征;(3)城市由点源聚集增长向轴线式扩张转变,国土空间"T"型增长格局逐渐显现;(4)建成区增长表现出空间集聚特征,区域内三大城市群为主要热点区.研究结果能够为流域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权衡提供定量参考和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13.
长江经济带城镇化协同演化时空格局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中国一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把握其城镇化发展规律对于统筹谋划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选取2000~2013年长江经济带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建成区面积、二三产业增加值作为城镇化扩张指标,通过构建耦合协调模型,对其上中下游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空间城镇化、产业城镇化耦合协调时空演化格局进行系统研究。研究表明:在时间维度上,长江经济带各地区城镇化耦合度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地区间耦合协调性差异特征依然存在,其上游城镇化耦合协调度波动最剧烈。长江经济带各地区"人口-空间"城镇化耦合协调度普遍滞后于"空间-产业"城镇化耦合协调度,空间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过程,人口城镇化、空间城镇化、产业城镇化的协调性有待优化。在空间维度上,长江经济带各地区的"人口-产业"城镇化、"人口-空间"城镇化和"空间-产业"城镇化耦合协调性存在空间分异现象,总体呈东高西低态势。  相似文献   

14.
长江流域土壤保持能力时空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MODIS-NDVI数据、地面气象站数据等,采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计算了长江流域2000~2010年土壤保持量,并基于GIS平台与GeoDa软件,辅以Morans I指数以及一元线性回归系数等方法分析了长江流域土壤保持能力的时空分布特征。结果表明:(1)长江源区以及中下游沿岸至长江入海口地区的土壤保持量最低(≤560t/hm2),土壤保持量高值区(≥2 400t/hm2)主要分布于上游四川盆地周围以及中下游长江以南地区;(2)长江流域土壤保持量在市域单元上存在明显的空间聚集现象,"低—低"聚集区分布在长江源区、武汉西部以及流域入海口,"高—高"聚集区主体分布在流域上游与江西南部;(3)土壤保持量年际变化呈增加趋势的区域占62%,其中呈快速增加趋势(b5)的地区分布在陕西南部、湖南西北部、江西东部以及四川东部,呈减少趋势的区域占38%,主要分布于流域上游以及中下游长江以南部分地区。  相似文献   

15.
为了解决多种环境要素交织情形下生态整体性保护问题,《长江保护法》提出了生态系统整体性和生态空间系统性的导向和理念。文章基于《长江保护法》视角,利用其颁布时间前后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运用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对湿地产权制度与传统产权制度之间的非适应性以及解决方案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湿地产权制度囿于传统产权制度固有的结构性缺陷,已经在实践中造成了制度价值偏离、制度功能失位、制度实施阻滞等诸多问题,但是在基本原则的选择、内部事权的配置以及法律关系客体的定义上存在制度完善的新可能。进一步讨论发现,湿地产权制度应当明确生态价值在湿地产权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利用生态系统整体性视角调整湿地产权管理模式,完善湿地产权制度对生态空间的确权登记方式。具体的制度纾解路径是:第一,湿地产权制度应该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作为基本原则进行贯彻;第二,湿地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和湿地产权生态信息可以绑定后进行公开;第三,湿地产权的自然资源边界和内部行政管理职责边界需要统筹规划;第四,湿地产权制度理应与“河湖长制”形成制度联系;第五,湿地产权信息应当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相关联;第六,湿地产权制度务必明确...  相似文献   

16.
长江经济带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的演变特征及影响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理的土地要素配置是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而科学研判土地面临的稀缺瓶颈则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前提。文章选取2008~2020年长江经济带108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先后运用核密度估计法、GIS空间分析、空间自相关以及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FGLS)系统考察了城市土地稀缺度的时空演变、空间差异以及影响因素,为实现长江流域土地资源支撑高质量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结果表明:(1)研究时期内,长江经济带城市土地稀缺度呈现出“提速期”和“振落期”两个阶段,上中下游的具体增幅分别为26.9%、13.2%和9.5%;核密度估计结果表明,土地稀缺度的高值范围逐渐减少,中低值区域逐渐增多。(2)城市土地稀缺度存在正向空间相关性,局部空间集聚范围变化突出,但集聚效应并不显著。(3)不同区域影响城市土地稀缺度的主导因素存在一定差异。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外商直接投资会加剧土地资源的稀缺,而产业结构高级化与环保水平的提升具有一定抑制作用。基于上述结论,长江经济带应因地制宜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大企业环保投入力度,通过高效、可持续的利用土地以破除政策约束下的要素稀缺困境。  相似文献   

17.
长江三峡区间数字流域水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全球陆地一公里基础高程GLOBE数据 ,采用Martz和Garbrecht研制的数字高程流域水系模型自动提取长江三峡万县~宜昌区间的河网水系、各子流域分水线、河网与子流域编码及河网结构拓扑关系 ,从而构成该区域的数字流域和数字水系。结果表明该模型生成的水系是可以接受的 ,与 1:10万地形图上长江三峡万县~宜昌区间的水系一致 ,这为空间分布式模型的建立提供了必备的空间信息数据。最后 ,探讨了数字流域水系在流域生态学中的应用前景 ,构建的数字水系可为中尺度以上流域水体和水生生物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决策平台 ,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长江三峡区间数字流域水系的构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基于全球陆地一公里基础高程GLOBE数据,采用Martz和Garbrecht研制的数字高程流域水系模型自动提取长江三峡万县-宜昌区间的河网水系、各子流域分水线、河网与子流域编码及河网结构拓扑关系,从而构成该区域的数字流域和数字水系。结果表明该模型生成的水系是可以接受的,与1:10万地形图上长江三峡万县-宜昌区间的水系一致,这为空间分布式模型的建立提供了必备的空间信息数据。最后,探讨了数字流域水系在流域生态学中的应用前景,构建的数字水系可为中惊讶以上流域水体和水生生物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决策平台,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9.
水资源是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关键领域和核心要素之一,分析长江经济带虚拟水流动格局有利于把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水资源利用的深层次规律,实现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区域协调发展。本文为揭示长江经济带内、外经济贸易隐含虚拟水流动关系,依据多区域投入产出核算原理,基于产业经济、贸易数据及产业部门用水量,设计2012年长江经济带多区域投入产出表,构建长江经济带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框架,计算分析了长江经济带虚拟水流动格局,并评价净输出省区虚拟水贸易状态与水资源承载力的协调性。研究结果表明:①在全国贸易中,长江经济带区域整体呈虚拟水净输出状态。上海、浙江和重庆为虚拟水净输入区,其余省区均为虚拟水净输出区,其中江苏、安徽、湖北和湖南虚拟水净输出状态与当地水资源承载力不协调。②长江经济带各省区主要虚拟水输入、输出产业部门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下游区域和上游地区重庆主要虚拟水输出产业为制造业,中游区域和上游地区四川、贵州、云南主要输出水资源密集型产品,输入劳动密集型产品。③在长江经济带区域内部贸易中,各省区贸易联系呈现出沿长江流域地理分布的特征。上游地区间贸易交流频繁,与中下游区域贸易联系不强,而中下游区域间贸易交流频繁。上海、浙江是虚拟水主要流向地,江苏、湖南是各省区虚拟水主要来源地。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应对水资源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建立多区域协调发展机制,转变区域间贸易结构;在长江经济带区域内部,根据地区间资源禀赋差异性和水资源承载力,系统、合理制定产业和贸易政策。  相似文献   

20.
流域能够为民族的生存和繁衍提供生态与物质基础,因此古代文明的发源与流域有很大关系,古代文明的传承与流域的生态保护也有密切的关系。事实证明,凡是古代文明能够传承至今的国度,都是流域生态得到持久保护的地方。因为流域的断流导致生态环境变迁,一些古代文明走向衰落。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这既是对人与环境互动关系的历史规律总结,也是在新时代下指导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生态文明历史观。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会见美国总统特朗普时,指出文化没有断过流、始终传承下来的只有中国。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长江、黄河作为中华民族的发源地和关键生态支撑,其流域生态得到长久、有效的保护。 目前,约占全国面积1/5的长江流域养育了大约全国1/3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3的GDP,因此必须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在农业社会,人类活动对长江流域的生态影响有限,流域的水流长盛不衰,养育了一代代的中华儿女,促进了中华文明的传承和发展。但进入工业社会,人类干预生态环境的能力越来越强,如果不予以科学规划,并进行严格管控,久而久之,流域的生态环境就会面临不可逆的恶化。从过去30多年的发展来看,长江经济带作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区域,与京津冀、珠三角等战略区域一起,对于促进中国的经济腾飞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生态环境问题也接踵而至,主要是长江沿岸的自然岸线破坏和侵占严重,湿地碎片化,水环境的自然净化能力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出现退化趋势;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面临考验,生物多样性及生境稳定性面临持久的威胁;长江沿岸的化工区和其他工业园区发展迅速,缺乏流域内统一的产业协同规划,低质化、粗放化、同质化竞争,既不利于安全生产,也不利于流域环境安全的保护,更不利于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整体提升;长江沿岸城市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垃圾缺乏有效处理甚至直接排放的现象长期存在,面源污染突出,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体的环境质量;长江上下游之间的绿色发展缺乏统筹,区域之间缺乏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机协调,环境污染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治理机制不足,生态保护补偿等机制目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长江流域非法采砂和非法码头的存在,对航道安全和流域生态安全构成持久的危害。这些问题的共同存在,危及对水资源的持续供给、水生态的持续稳定、水环境的持续洁净、水安全的持续保障,部分地区环境与发展矛盾突出,对长江流域生态文明的永久繁盛产生了威胁。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出于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考虑,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这是对一些地方过去过度开发利用长江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现象的纠偏。 2016年9月,为了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一是到202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二是到2030年,水环境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更加美好。长江经济带要发挥各区域的绿色协同作用,应当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划,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于2017年7月13日联合印发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地方层面,湖北、上海、江西、浙江、安徽等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地方立法。在过去的两年,长江经济带在强化顶层设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转型发展、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绿色、有序、协调和规范化发展的格局初步建立。2018年1月,中国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了进一步促进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修复,推进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和协同发展,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长江流域湖北和湖南段,考察了化工企业搬迁、非法码头整治、江水污染治理、河势控制和护岸工程、航道治理、湿地修复、水文站水文监测等工作情况,指出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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