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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宿迁市安委会下发《关于印发宿迁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及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失信行为严重、事实清楚、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且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诚实守信,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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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接受社会监督,11月13日,自治区安监局发布公告,公布了我区今年1~10月发生的13起较大以上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名单。这是自治区安监局决定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以来,第一批上了“黑榜”的企业。按照这一制度的要求,一批严重违法单位还将陆续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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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13年1月18日,北京市安监局召开烟花爆竹安全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市所有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批发(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统一签订《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并按照承诺事项开展各项工作;对违反承诺内容、被举报并查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一律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再予以许可。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唐明明在会上通报,2012年,北京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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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劳动安全》2011,24(2):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大力推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是导致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4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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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1月9日,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福建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现就《实施办法》中有关问题作出解读:一、起草依据及过程《实施办法》的制定是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委办〔2015〕14号)(以下简称《"黑名单"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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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14,(3)
<正>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工作。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遵循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便于查询的原则,该办法规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每季度发布一次。要求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将上一季度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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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炎炎烈日催旺了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工作,吉林省"打非"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对非法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依法关闭取缔了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了坚强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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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林业劳动安全》2010,23(4):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三季度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要求,按照继续深人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部署,结合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现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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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能否实现安全生产,关键是生产经营单位能否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确立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实施全面的法律调整,其内容非常丰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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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实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过程中亟待明确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确保安全生产,必须明确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了解哪些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知法才能守法。《安全生产法》虽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了原则的界定,但不可能包括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界定。由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较多,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诸多法律规定的制定背景和规定各不相同,未对主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在实施中缺乏明确的法律界限。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明确哪些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难以准确地规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屡禁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