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正这是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后,我国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判决的生态破坏类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此案对今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乃至对今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具有多重示范和启示意义。对草根NGO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资格的科学认可,有利于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正2016年1月13日,一起由当地检察院提起、锦屏县环保局为被告的环境诉讼案正在贵州省锦屏县开庭审理,贵州省锦屏县7家石材公司长期违法排污,县环保局两次收到检察建议仍未履行监管职责,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县环保局行为违法。这是贵州省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也是公开信息中显示的,全国首例判决环保部门败诉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例。  相似文献   

3.
正山西一家具有央企背景的大企业,因露天堆放百万吨赤泥(赤泥为冶炼氧化铝后的弃渣、具有强腐蚀性)近3年,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于近日被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该案也是2015年新《环保法》及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实施后,山西省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4.
<正>2016年12月22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环境污染案,判处污染主要责任人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该案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河南省第一起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河南省在环境公益诉讼案领域的新进展;同时该案也是全国首例涉及跨省固体废物运输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当前各地频发的跨省运输、倾倒固废案件具有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5.
<正>9家采石场两年多来非法采石采砂,致使内蒙古两百多亩草原生态遭到破坏,当地检察院以该地生态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016年10月底一审判决生态保护局败诉,该案也成为内蒙古首例保护草原生态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相似文献   

6.
正江苏昆山的一名作坊主赵某,因非法从事地下电镀作业,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铬含量严重超标的废水,致使周边土壤、地下水严重污染,被判污染环境罪入刑一年,此外还要支付十几万的环境修复费。回顾这起2016年初宣判的苏州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是想让更多的人了解环境侵权乃至环境犯罪所面临的严重后果,从而减少破坏环境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2条明确在环境侵权中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但具体适用的规定不足。通过梳理文献以及结合我国首例适用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条款的案例,可知惩罚性赔偿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请求权主体不明、赔偿数额不定以及赔偿归属者含糊等问题。为使民法在承担环境公益保护功能同时,减少滥诉、过分阻遏或重复赔偿等问题,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体系。  相似文献   

8.
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环境污染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问题。环境公益诉讼从制度层面上找寻出了解决环境案件的措施,在实践中已经得到了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验证,然而我国并没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概述,对其概念及特征进行了分析;其次介绍了国外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以此来完善我国法律中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弥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  相似文献   

9.
张珂萌 《四川环境》2023,(5):234-238
在我国,作为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制度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在实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立足于该制度整体框架和立法沿革的认知,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针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进行专门探讨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当前造成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救济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公益起诉人”的职能定位不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权的界限模糊,以及制度的具体规则存在不足等。通过成因分析,继而提出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建议,即应当坚持法律监督基本职能不变,明确公益起诉人的职能系“履行职责”;重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客观诉讼属性,加强内外制度衔接机制;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完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10.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具有规范行政权力、保护公民环境权、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价值;在我国构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已具备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观念基础、法律基础及司法基础.据此,应当着眼于现实国情,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同时,从拓宽原告资格、设定复议前置程序、引入禁令判决、以及设定律师强制代理等几方面着手细化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具体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1.
要闻     
《环境教育》2015,(Z1):66-67
<正>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污染诉讼立案受理难、证据收集难、判决执行难……环保公益诉讼有法可依但有法难依的窘境有望缓解。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跨行政区划管辖,同一污染环境行为的个人私益诉讼可搭公益诉讼便车。该司法解释6日起施行。《北京晨报》外来物种入侵我国形势严峻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我国已成为遭受生物入侵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国际上最具威胁性  相似文献   

12.
正"武汉环保高校行"是由武汉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办的,主要面向高校学生,意在提高公众环境意识。这一针对大学生的环境教育至今历时4年,在全国尚属首例。湖北省武汉市被称为"大学之城",拥有上百万的大学生,在公益和社会创新的道路上,青年人的力量不可小觑,而青年环保志愿者社团是民间环保力量中的年轻生力军。为了进一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之在开展社会监督,为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扩大公  相似文献   

13.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证据自身的特殊性、保全主体不明确、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环境公益受损。因此,有必要对环境公益诉讼时的证据保全问题进行探讨,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保全主体、方式、条件,增设环境公益诉讼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4.
<正>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具有公民个人、社会组织所不具有的优势,赋予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对于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大多数法治国家的普遍做法。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已多次出现。然而我国法律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却未有明确规定,因而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5.
杨朝霞 《绿叶》2010,(9):38-44
从长远来看.让检察机关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力军”,不仅会造成司法体制上的混乱和实际运作上的困难.也不利于建构科学理性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应当通过积极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作为”替补”性原告而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来参与和辅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实现对环境公益的维护。在根本定位上,不是检察机关而是公众才是未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力军”。  相似文献   

16.
维权动态     
1、江西省首例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 在江西省新余市,李某、曾某夫妇经营的度假山庄和梅花鹿养殖公司严重污染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仙女湖水体。2008年6月环保部门责令李某夫妇自行拆除养鹿场,但二人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2008年8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取样检验,发现度假山庄和梅花鹿养殖公司的排污口设置在仙女湖饮用水水源的二级保护区内,且其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含量均超过国家地表水综合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17.
维权动态     
毛涛 《环境教育》2010,(8):49-49
<正>1.环境公益诉讼研讨会举行据《检察日报》2010年7月4日报道,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近日联手举办"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公益诉讼"学术研讨  相似文献   

18.
<正>本刊讯7月16日,一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向小区湖泊倾倒建筑垃圾的环境公益诉讼起诉状递交到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这是新环保法生效之后的北京首起环境公益诉讼。据环保公益组织自然之友介绍,本起环境公益诉讼是由于北京都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九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没有办理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将建筑垃圾等倾倒至昌平区东小口镇  相似文献   

19.
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新型诉讼形式,准确把握其定义和定位至关重要。现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按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私权化路径进行制度构建,其现行定义为特殊私益诉讼,现行定位为环境行政替代工具。这种定义与定位导致其与环境公益诉讼割裂,运行序位上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引起国家机关角色错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救济和保护的利益均为环境公益,其定义应回归公益诉讼本位;政府在环境公益保护上有着广泛的职权和手段,是环境公共治理的优先主体,仅在少数行政不能的情形下才有借助司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在定位上应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的补充机制在有限范围内发挥作用。据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制度体系上应与既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置于同一诉讼系属统筹立法,在诉讼序位上应让位于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20.
于文轩  景璐 《绿叶》2013,(9):61-65
目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面临起诉难、立案难、如期审理难和信息获取难等问题。为此.应健全相关立法,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制度及与之相关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等法律制度;同时推动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法律解释权;还应落实监督机制,督促司法人员依法审判.解决拖延判决等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