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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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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农村环境试点监测结果,对江苏省试点农村的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等方面的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江苏省农村环境空气中SO2、NO2和PM10年均值达到《GB 3095—2012》二级标准,苏北地区空气质量优于苏南地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达到《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部分地表水断面仍处于Ⅳ~劣Ⅴ类;农村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处于无污染级别;试点农村环境质量综合指数(RQI)为46~78,苏南地区相对较好。建议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发展农村环境自动监测并开展定期监测工作,早日说清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相似文献   

2.
我国典型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选取典型村庄,基于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方法,对典型村庄2014年农村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典型村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达标比例为82.0%,超标村庄多分布在中国西北地区;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差,总体水质达标比例为67.1%,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分别为89.8%和52.6%;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欠佳,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2.7%,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各地区均存在超标村庄;部分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问题较为突出,出现监测项目超标情况村庄占20.6%,土壤超标村庄主要集中在中国东北、华中和华南等地区;农村生态质量状况相对较好,"较差"和"差"的县域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北和华中北部地区。  相似文献   

3.
利用2016—2020年宁波市生态环境质量各要素监测结果,分析了“十三五”期间宁波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结果表明,“十三五”期间,宁波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2020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16年提升了4.6个百分点;除臭氧外,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呈下降趋势;酸雨污染程度持续减轻。地表水总体水质由轻度污染转为良好,其中:2020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6.3%,比2016年提升了37.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3.8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声环境、辐射环境等环境要素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后续改善难度较大,饮用水水源地存在较高的水华风险,生态安全屏障需要进一步巩固。  相似文献   

4.
根据2016—2020年珠海市金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数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综合污染指数法和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对金湾区黄绿背水库、爱国水库和木头冲水库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特征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2016年3个水库的综合污染指数最高,水质最差,超标因子为总磷,除了2016年黄绿背水库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外,其他年份和其他水库水质均达相应水功能区标准; 2016—2020年3个水库水质总体呈好转趋势,但改善趋势不显著,影响水质的主要因子为溶解氧、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3个水库水质的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在10~24范围内,均处于贫营养状态,未呈现富营养化。  相似文献   

5.
正《2019江苏省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编,面向全国公开发行。全书对2019年江苏省空气、降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海洋、土壤、生态、生物、农村、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和污染源监测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以翔实的监测数据为基础,深入分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年度间变化情况,探寻环境污染特征和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精准治污提供科学依据。定价78元/本。  相似文献   

6.
正《2019江苏省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编,面向全国公开发行。全书对2019年江苏省空气、降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海洋、土壤、生态、生物、农村、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和污染源监测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以翔实的监测数据为基础,深入分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年度间变化情况,探寻环境污染特征和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精准治污提供科学依据。定价78元/本。  相似文献   

7.
执行GB 3838- 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指出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内容与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比有了较大的改动;适用范围增加了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标准项目由75项增加至109项,突出了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基本项目标准限值的变化体现Ⅰ、Ⅱ、Ⅲ类水从严,其余放宽,少数几项指标从严,总体放宽的原则。分析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质评价和水质监测的内容,提出环境监测站应关注该标准中水质监测变化的内容。  相似文献   

8.
对2018和2019年安徽省淮河以北、江淮之间和长江以南地区的农村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与差异性分析。结果表明,淮河以北、江淮之间和长江以南地区的农村环境、生态及环境质量综合状况均以优良为主,无较差和差的等级,江淮之间和长江以南地区均优于淮河以北地区。提出,在今后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安徽省淮河以北地区应重视农村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重点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状况。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与美国EPA《清洁水法案》和《安全饮用水法案》中适用范围、分类分级、指标项目、标准限值以及修订周期等方面内容进行比较分析。指出了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和修订我国水源地水质标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采用美国环保署(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源地中的邻苯二甲酸酯(PAEs)通过饮水途径致人体健康危害风险进行初步评价。结果显示,乌鲁木齐市地表饮用水源地的2种PAEs[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和邻苯二四酸二丁酯(DBP)]浓度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DEHP总检出率达58.3%~100.0%,DBP总检出率达100%,DEHP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致癌和非致癌总风险数量级达10^(-10)~10^(-8),DBP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非致癌风险数量级达10^(-13)~10^(-11)。乌鲁木齐市地下饮用水源地的DEHP浓度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Ⅰ类标准限值要求,总检出率达66.7%~100.0%,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总风险数量级分布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10^(-10)~10^(-9),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为10^(-10)~10^(-8)。地表和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致癌和非致癌总风险均低于US EPA和国际癌症机构(ICRP)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并低于瑞典环境保护署、荷兰建设和环境署以及英国皇家协会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处于Ⅰ级,低风险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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