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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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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在某燃煤电厂周边河流中布设15个采样点,监测其中氟(F)、砷(As)和重金属的含量,并评价其通过饮水和皮肤接触途径对不同人群所产生的健康风险。结果表明:河流中F、As、Cd、Cr监测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Hg严重超标;河流中污染物所致儿童和成人健康危害的总风险分别为2.62×10~(-5) a~(-1)和1.76×10~(-5) a~(-1),均高于瑞典环保局、荷兰建设和环境部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0×10~(-6) a~(-1),其中As、Cr对儿童的健康危害风险较大,分别为1.69×10~(-5) a~(-1)和9.21×10~(-6) a~(-1),应作为风险决策管理的重点。  相似文献   

2.
通过监测桂林市2014年冬季大气PM_(2.5)中11种元素的质量浓度,运用富集因子解析其来源,并开展重金属潜在生态风险、人体暴露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表明:Cd富集因子10,表明Cd的来源主要是人为源;其他元素富集因子均10,主要来源为自然源。生态危害程度Cd和Hg为极强,Pb为强,As为较强,其他元素均为轻微。总的潜在生态风险指数(RI)为19 385.3,远高于600,生态风险为极强。各元素经呼吸摄入的非致癌风险由高到低为AsCdCrPbHg,致癌风险由高到低为CrAsCdPb;儿童和成人的总致癌风险分别为1.68×10~(-7) a~(-1)和3.84×10~(-7) a~(-1),风险甚微。  相似文献   

3.
选择重庆市生态保护发展区域饮用水源地为研究对象,运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其水质金属进行评价。结果表明:7个饮用水源地中27种金属元素均达到USEPA、WHO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限值要求。饮用水源地中致癌健康风险从高到低依次为CrAsCd,均低于USEPA最大可接受风险。非致癌金属的健康风险从高到低依次为SrPbMoFeCuSeAgNiZnMn,非致癌风险水平为9.36×10~(-11)a~(-1)~1.25×10~(-7)a~(-1),远低于USEPA、ICRP等权威机构限值。成人致癌和非致癌健康风险水平均为女男,致癌总风险均大于非致癌总风险2个数量级以上,总健康风险均保持在10-5数量级水平。  相似文献   

4.
通过2015年1月、4月、8月、11月对苏州工业园区大气中PM_(2.5)及Pb、Cr、Cd、As、Ni 5种元素质量浓度的监测,并采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中推荐模型对该5种元素通过呼吸途径引起的人体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表明,Pb、Cr、Cd、As、Ni 5种元素平均质量浓度分别为76.2 ng/m3、6.92 ng/m3、1.45 ng/m3、4.14 ng/m3和5.71 ng/m3,平均质量浓度从高到低依次为PbCrNiCdAs;5种元素的致癌风险与危害熵分别为6.89×10-15~6.84×10~(-12)和2.57×10~(-9)~4.80×10~(-7),分别低于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10-6)与可接受危害熵(1)。整体而言,苏州工业园区大气重金属污染程度相对较低。  相似文献   

5.
为深入了解伊犁河流域城镇饮用水中重金属的健康危害风险状况,对9个县市的饮用水进行了调查研究,并采用美国国家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饮用水中重金属健康风险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伊犁河流域部分县市的饮用水中有重金属(As、Pb、Zn等)被检出,但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质的限值;个人化学致癌物总年风险明显高于非致癌物总年风险;各饮用水源地的个人健康危害年总风险数量级在7.9×10~(-5)~9.0×10~(-5)a~(-1),远低于USEPA推荐的个人健康风险值1.0×10~(-4)a~(-1),所致个人健康危害风险较低。  相似文献   

6.
南方某河流型饮用水源地重金属健康风险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南方某河流型饮用水源地水中重金属含量进行调查研究,并应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其进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表明,该饮用水源地水中重金属类污染物健康风险值相对较低,其中重金属类致癌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均值大小顺序为CrAsCd,其值分别为8.19×10-6、2.11×10-6、1.59×10-7a-1,Cr、As的风险值高于瑞典、荷兰、英国推荐的最大可接受水平(1×10-6a-1),而低于国际(ICRP)与美国环保局的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5×10-5a-1和1×10-4a-1),成为该饮用水源地的主要致癌污染因子。重金属类非致癌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均值大小顺序为CuNiZn,其值分别为1.95×10-10、1.19×10-10、5.73×10-12a-1,均远远低于致癌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值。  相似文献   

7.
监测分析了南京市浦口区典型工业区(2016年12月—2017年10月)PM 2.5中金属元素的浓度,分析了季节差异及来源,评价了健康风险。结果表明,PM 2.5年均值为61.24μg/m 3,全年有33.33%的天数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日均限值。绝大多数金属元素的平均值为:冬季>春季>秋季>夏季。As的全年平均值为(2.01±1.09)ng/m 3,较为接近我国环境标准限值。PM 2.5中金属元素主要来自工业排放、自然过程、金属冶炼及交通活动,Cr、Ni、As、Cd、Cu、Zn和Pb的富集性较高。健康风险评价结果显示,Mn的非致癌风险最高,所有金属对儿童和成人的总非致癌风险值为0.0884,低于安全阈值1;Cr(Ⅵ)的致癌风险最高,所有金属对儿童和成人的总致癌风险分别为6.23×10-7和2.49×10-6,均在可接受水平内。  相似文献   

8.
采用美国环保署(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源地中的邻苯二甲酸酯(PAEs)通过饮水途径致人体健康危害风险进行初步评价。结果显示,乌鲁木齐市地表饮用水源地的2种PAEs[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和邻苯二四酸二丁酯(DBP)]浓度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DEHP总检出率达58.3%~100.0%,DBP总检出率达100%,DEHP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致癌和非致癌总风险数量级达10^(-10)~10^(-8),DBP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非致癌风险数量级达10^(-13)~10^(-11)。乌鲁木齐市地下饮用水源地的DEHP浓度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Ⅰ类标准限值要求,总检出率达66.7%~100.0%,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总风险数量级分布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10^(-10)~10^(-9),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为10^(-10)~10^(-8)。地表和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致癌和非致癌总风险均低于US EPA和国际癌症机构(ICRP)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并低于瑞典环境保护署、荷兰建设和环境署以及英国皇家协会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处于Ⅰ级,低风险状态。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南宁市河流型水源地水体中Pb、Cd、Hg、As浓度调查与健康风险评价研究,结果表明:这4种元素在水体中的质量浓度较低,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经饮水途径引起的健康风险从大到小依次为AsCdPbHg,说明As是南宁市饮用水源中的主要风险因子;4种元素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平均个人年健康致癌风险值为1.48×10-6a-1~13.75×10-6a-1,非致癌风险值为7.05×10-10a-1,均低于美国环保局和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的推荐值。  相似文献   

10.
为考察遂宁市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物钡的分布特征和健康风险水平,通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对研究区域内市级、县级和乡镇级所有在用的5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钡的浓度进行分析检测,借助空间分析与统计分析的结果,探讨了其空间分布和浓度差异,并利用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不同类型水源地钡的健康风险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38个地表水水源地钡的浓度范围为0.065~0.180 mg/L,均值为0.110 mg/L;18个地下水水源地钡的浓度范围为0.027~0.370 mg/L,均值为0.130 mg/L。地表水与地下水水源地间钡的浓度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钡的空间分布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性。各水源地中的钡经饮用和皮肤暴露两种途径对成人和儿童所引起的非致癌风险值为1.34×10~(-8)~1.62×10~(-8),远低于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0×10~(-6)),各水源地因污染物钡导致的非致癌风险极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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