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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由有资质的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特种劳动防护服主要有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酸工作服3大类,严格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产  相似文献   

2.
本刊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生产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其产品必须经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生产和销售;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格…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配置,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具体工作由全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承担。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发放和使…  相似文献   

4.
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会议期间,总结了几年来,尤其是实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以来,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几年来,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在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成绩更是显著的。无论是国家立法、监督、检验管理方面,还是  相似文献   

5.
简讯     
为了加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劳动部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根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1996年按照特种劳动防护  相似文献   

6.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由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使用者的安全与健康,为此,国务院颁发第440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安全帽、安全网等保障劳动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7.
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日前出台。 该标准是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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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日前出台。  该标准是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本标…  相似文献   

9.
劳动部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于4月21日召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厅(局)劳动保护处和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会议,布置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国务院早于1984年4月就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决定对重要工业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条例规定,凡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到目前为止,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已将23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列为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并明确其生产许可证由劳动部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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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1996年4月23日颁发)政策与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质量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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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月3日发出《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和专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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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1999-07-28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以安全[1999]55号文发出通知—“关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需的防御性装备,其防护性能及质量的优劣尤为重要。鉴于原劳动部和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将于2000年3月4日到期,为保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截止前完成换证工作,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451号)精神,现将换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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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法》,做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今天我们共聚一堂,总结交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发证工作,讨论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学习贯彻《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布置下半年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审查换证工作。概括来讲,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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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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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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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条件,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调查发现,目前安全网的生产和销售存在很多问题,1996年安全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合格率仅为65.3%,大量伪劣安全网进入市场。同时,其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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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保障安全生产和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十分必要的,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无证生产与有证生产并存,这严重影响了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损害了取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与健康发展。为了从根本上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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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及2004年5月,国务院及河南省政府先后下文取消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生产、定点经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样,给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工作带来了新问题.目前各地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混乱,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相似文献   

19.
按照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451号)“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证后方可经营”的要求,安徽省劳动厅及时下达了《关于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进行资格证认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是保护广大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替原劳动部和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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