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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 毫秒
1.
按照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451号)“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证后方可经营”的要求,安徽省劳动厅及时下达了《关于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进行资格证认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是保护广大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替原劳动部和我  相似文献   

3.
《吉林劳动保护》2000,(2):13-13
近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达了《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C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相似文献   

4.
2005年9月1日《,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它的实施对于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和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最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又先后出台了配套的实施细则及一系列相关的文件,如《关于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检验机构复查换证的通知》(安监总司函规划字[2005]18号《)关于印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特种劳动防护…  相似文献   

5.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确保安全生产 ,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请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相似文献   

6.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于 10月 2 5日发出《关于换发特种作业人员IC卡操作证的通知》(闽经贸安监[2 0 0 0 ]70 3号 )之后 (以下简称《通知》) ,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对于《通知》的有关事宜非常关心 ,本刊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福建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问 :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职能原来在劳动部门 ,现在为何变成了经贸委 ?答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 ,原劳动部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划入国家经贸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我省省级机构改革已完成。根据闽委办 [2 0 0 0 ]147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相似文献   

7.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重新修订了《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1999-07-28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以安全[1999]55号文发出通知—“关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需的防御性装备,其防护性能及质量的优劣尤为重要。鉴于原劳动部和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将于2000年3月4日到期,为保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截止前完成换证工作,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451号)精神,现将换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似文献   

9.
《林业劳动安全》2005,18(4):10-12,22
为了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制定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2005年10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予以发布.[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安全 [1999]983号 )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要求》(认可委 [2 0 0 0 ]1号 )文件精神 ,现对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1.认证机构在受理企业认证申请的同时 ,应将受理通知同时通报给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 .认证机构应将审核结果报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办公室 ,并通报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认证机构应要求获证企业向其报告体系的运转情况 ,当获证企业发生了意外事故时 ,认证机…  相似文献   

11.
各地市经委 (经发委 )、财委 (贸发委 )、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关于换发作业人员IC卡操作证的通知》(安全 [1999] 3号 ) ,为规范全省特种作业人员换发新证工作 ,经研究 ,定于 2 0 0 1年 1月 1日起 ,对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统一换发IC卡操作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闽委办 [2 0 0 0 ] 14 7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 ,我省换发特种作业人员IC卡操作证的工作 ,由省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二、自 2 0 0 1年 1月 1日起…  相似文献   

12.
正2015年12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鉴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已于2015年7月1日废止,为加强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依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贯彻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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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5月19日,国家经贸委就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出通知。经贸委要求:一、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规、制度,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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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发现大部分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普遍存在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全,作业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广大中小企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不规范的问题尤为突出。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调整复审时限的通知》(京安监发〔2012〕53号),北京市现有新旧两版特种作业操作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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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1989年12月22日,商业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全国总工会联合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各自下属单位发出《关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的通知》(全文下期另发)。这一通知指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的必不可少的用品。为了防止质量低劣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流通领域,危及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保障生产的安全进行,决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应在1990年4月底以前完成定点经营单位的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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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国家经贸委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  通知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是保护广大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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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三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AQXK-120043)、是河北省经贸委批准的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企业(HSD-290)。 产 品 主 要 特 征: 产品名称 检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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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生产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其产品必须经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生产和销售;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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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的必不可少的用品,有一定的供应对象和使用范围,绝大部分属集团购买商品,具有专业性强、质量要求严等特点。为了防止质量低劣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流通领域,危及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保障生产的安全进行,根据中央整顿流通秩序和国务院国发(1988)10号文件规定的关于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精神,决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定点经营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品种范围。 (一)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二)呼吸器官防护类:包括过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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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进口劳防用品和贴牌制造特种劳防用品的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制定了《进口劳动防护用品暂行管理办法》和《贴牌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暂行管理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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