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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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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月底,南平交警支队在武夷山评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品。10县(市)选送了4类共144件作品参评,延平大队获宣传挂图图版类一等奖,邵武大队获交通安全小报类一等奖,建瓯大队获宣传品类一等奖,政和大队获光盘类一等。  相似文献   

2.
《安全与健康》2008,(12):7-7
本刊讯福建漳州漳龙高速公路和溪路段,因连续长下坡路形而成为事故多发路段,为确保2009年春运期间该路段的安全、畅通,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加强警力部署,强化该路段巡逻管控的基础上,对途经该路段的大型货运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分批组织主要货企驾驶员深入警营及该长下坡路段,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全面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  相似文献   

3.
10月12日,从公安部交管局传来好消息,在“第三届全国优秀交通安全宣传品评选”活动中,漳州市交警支队选送的“喜迎奥运,文明出行”宣传挂图获得三等奖,其中的5幅作品被公安部交管局选用并印制成图向全国发放.这是漳州市交警部门自第一届交通安全宣传品参加全国评选获奖后又获得的一份殊荣,  相似文献   

4.
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截至8月24日,泉州辖区高速公路共发生简易事故(指无人受伤)2232起,一般事故80起,死亡28人,受伤106人,其中上半年简易事故1728起,一般事故66起,死亡25人,受伤87人。疲劳驾驶等六类违法行为成为今年以来高速公路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  相似文献   

5.
由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的第四届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本月初结束。在全国参选的4962件作品中,福建省交警部门选送的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专题片、电视公益广告、Flash动漫及交通安全提示语5类作品,共有七件作品获奖。其中,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5名,另外福建省交警总队还获的组委会颁发的组织奖。  相似文献   

6.
渐雨 《安全与健康》2008,(10):53-54
前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来不及采取措施导致二次碰撞或二次辗压的事故,称为“二次事故”。由于此类交通事故形态多样、原因各异、痕迹复杂以及事故处理民警对法律法规不同的理解,加上至今全国对此类事故还没一个规范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认定原则,对于同一起交通事故的认定,同一办案单位的民警就可能有不同的观点,引发相关争议。近期龙岩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就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下面将这起事故的认定争议提供给大家讨论。  相似文献   

7.
前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来不及采取措施导致二次碰撞或二次辗压的事故,称为“二次事故”。由于此类交通事故形态多样、原因各异、痕迹复杂以及事故处理民警对法律法规不同的理解,加上至今全国对此类事故还没一个规范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认定原则,对于同一起交通事故的认定,同一办案单位的民警就可能有不同的观点,引发相关争议。近期龙岩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就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下面将这起事故的认定争议提供给大家讨论。  相似文献   

8.
前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来不及采取措施导致二次碰撞或二次辗压的事故,称为二次事故。由于此类交通事故形态多样、原因各异、痕迹复杂以及事故处理民警对法律法规不同的理解,加上至今全国对此类事故还没一个规范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认定原则,对于同一起交通事故的认定,同一办案单位的民警就可能有不同的观点,引发相关争议。近期龙岩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就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下面将这起事故的认定争议提供给大家讨论。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宁德市交警支队围绕防事故保平安服务群众的思路,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实际,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新机制,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加大事故“黑点”整治力度,持续反超载超限、三大“生命防护工程”、两轮摩托车等专项整治热潮,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同时,结合保先教育、大练兵和大接  相似文献   

10.
《安全与健康》2009,(3):6-8
2006年,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五部局”)联合部署实施为期三年的“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宣教工程”)以来,我省宣传、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和安全监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广大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出行守法率明显提高.交通安全宣传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入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五部局经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并发布《关于2009年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意见》(公交管[2008]282号,以下简称《意见》)。 据此,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相关精神开展行动,并首次公布“车管所、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宣传阵地建设标准”等五大交通安全示范点的建设标准。  相似文献   

11.
2006年,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五部局")联合部署实施为期三年的"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宣教工程")以来,我省宣传、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和安全监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广大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出行守法率明显提高,交通安全宣传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五部局经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并发布《关于2009年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意见》(公交管〔2008〕282号,以下简称《意见》)。据此,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相关精神开展行动,并首次公布"车管所、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宣传阵地建设标准"等五大交通安全示范点的建设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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