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单位有关情况的公告》,共有4家整车制造商和10家零部件企业进入试点。  相似文献   

2.
2008年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在济南召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现场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523号)制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确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名单、启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后,应各省区市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各试点企业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中国特色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应用,填补了国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信息化管理体系的空白,打破了长期以来国外再制造管理体系的垄断地位,解决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中产业化生产和个性化生产的兼容和匹配问题、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的同步问题、逆向物流体系的建设问题、人力资源及企业发展方面的问题等,在生产管理、流通领域、再制造关键技术研究领域中成效显著,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监管和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推动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更好地开展绿色再制造,更加注重节能环保和低碳经济的发展,能够在大幅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尽可能多地实现节能节材,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为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提供有力支撑。对于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4.
针对废旧产品拆卸序列规划的要求,首先需要对废旧产品的结构特征进行建模,才能正确求解可行的拆解序列。目前常用的可拆卸模型以零部件的几何特征为依据,忽视了零部件的材料属性。提出一种结合几何属性和材料属性的DBOM可拆卸模型,该方法可通过产品的设计模型来直接生成,并且有助于拆卸序列的求解能综合考虑零部件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有关企业和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我们研究提出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方案》,并报请国务院领导同意。近期,我委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选择确定了一批整车(机)生产企业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  相似文献   

6.
2008年9月2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在湖北襄樊召开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是为配合《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在胡锦涛主席签署第四号主席令公布《循环经济促进法》后召开的。据专家介绍,虽然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起步较晚,社会认知度不广,市场占有率不高,但与欧美等国换件修理法和尺寸修理法的再制造技术相比,我国的再制造主要基于激光表面工程、纳米表面工程和自动化表面工程等高尖端技术与现代化军事技术融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再制造工艺,参加座谈会的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认为,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甚至领先水平。  相似文献   

7.
正近日,国家发改委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重要的管理文件,《暂行办法》解决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发展的瓶颈难题,通过确保产品质量、创新管理模式、开展信息追溯、明确产品标识以及畅通旧件体系等多种举措,构建了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8.
<正>为规范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加快再制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9.
正为规范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加快再制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至9月1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相似文献   

10.
<正>国办发[201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加强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有利于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国内生产生活需求,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创业创新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也有利于用好外汇储备,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提升开放合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进口提出如下意见:一、继续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加快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进口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融资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