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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加工利用单位的管理,在2009年进口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核定工作中,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推进圈区管理,并对定点单位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环办[2009]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10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环办[2010]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企业(以下简称"定点企业")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为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办公效率、使废物进口审批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就加强废物进口审批工作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原则 1禁止进口危险废物及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进口的废物;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2对工艺落后,无污染防治设施和能力的企业以及国家明令关停的企业,不得批准进口废物; 3实行总量核准,一次性审批原则。对正常经营的企业,在核定企业年加工利用能力的基础上,每年一次性给予审批;对一次申请进口数量大的,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予以一次性审批,分批发证。 二、审批权限及程序 1废物进口申请经加工利用利用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环境保护局、省级环境保护局(厅)两级预审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 " 总局 " )审批;省级环境保护局根据总局授权审批的,审批后需及时报总局备案。 2总局内部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 ( 1)对环境风险较小的废物,以及延期、换证(包括更换进口单位、更换口岸)的申请,经授权,可由污染控制司审批。 ( 2)除( 1)款外所有进口废物的申请,经处、司两级审核后,报总局主管领导审批。 ( 3)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废物进口审批专用章 " 由污控司专人负责保管。用章必须符合规定的手续。 3《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及其申请材料等原始档案由总局废物进口登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 登记中心 " )负责存档保管。原始档案保存期为三年。 4登记中心只受理各省级环境保护局(厅)报送的申请材料,不得受理企业和市(地)级环境保护局直接报送的进口废物的申请。 5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以下简称 " 审查登记费 " )由申请企业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指定银行账号交费。登记中心不得直接收取现金。 所收取审查登记费必须按规定及时上缴中央金库。 三、监督措施 1废物进口审批实行责任制。下级对上级负责,审批过程中,非主管人员不得干预审批事务。 2废物进口审批实行集体讨论制度。办理所有进口废物申请,首先由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经主管处室讨论通过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或领导审批。 3建立审批人员轮岗制度。在废物进口审批岗位的司、处级及处以下工作人员,要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定期轮岗。 4各级废物进口审批工作人员要依法审批,科学决策,并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时限,不得刁难企业。 5各级环境保护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6各级废物进口审批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对进口废物利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时,必须同时由二人以上参加。 7发现违反本通知和其他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投诉或举报。总局举报受理电话:监察部驻总局监察局,电话号: 010- 66111415;各省(区、市)环保局举报部门为纪检组监察室。 8具有废物进口审批职责的地方环境保护局要参照本通知制定废物进口审批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措施,并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相似文献   

5.
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类进口废塑料的环境保护管理.特定种类进口废塑料有专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还应符合专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加工利用企业类型 以下类型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 (一)以PET为原料的化纤类生产企业; (二)塑料制品类生产企业(包括使用废塑料为原料的其他制品类企业);  相似文献   

6.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将促进废物进口和利用企业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规范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防止境外废物非法进境,维护我国环境安全。  相似文献   

7.
<正>2019年9月4—11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在北京召开系列会议,逐一对"11+5"个试点  相似文献   

8.
正涵盖"四电一脑"受管制电器(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及显示器)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即废电器回收计划)2018年8月起在香港正式实施。该计划旨在建立相关循环系统,提供适当渠道妥善回收旧电器。根据计划,市民购买新的受管制电器时,销售商必须为  相似文献   

9.
广东清远华清循环经济园(以下简称园区),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第一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总规划面积266.7万m2,已建设实施106.7万m2,实际投资7亿元,划分为进口拆解作业区、加工利用区、仓储物流区、无害化处理区、综合服务区五大功能区域,每年资源聚集量达到百万吨,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废杂铜集散中心.  相似文献   

1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许可条例》),依法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依法逐步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的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工业固废)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其排污许可证.  相似文献   

11.
从环保和经济的角度出发,我国已逐步放开废PET饮料瓶(砖)的进口。随着废PET饮料瓶(砖)的大量进口,相关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本文结合进口废PET饮料瓶(砖)监督管理工作实际,从检测指标、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促进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讨论了政府如何适应变化了的回收体系的管理和服务需要,国际通行的“废物丢弃付费”制度为什么在我国难以实行,如何改变利废企业技术水平低和二次污染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整顿和规范回收体系;发展二手货市场;加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开发的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激励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对进口废料实行园区化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能力。  相似文献   

13.
由海南省环科院承担的《海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规划》提出,到2015年海南省要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多元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和规范化拆解处理体系,全面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据介绍,该《规划》围绕促进海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健康发展的主题,全面分析了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主要家电社会保有量为基础,预测"十二五"期间废  相似文献   

14.
<正>为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简称废电器)处理情况审核的时效性,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版)》(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33号)等有关要求,固管中心在2016年5月完成第一批次废电器处理技术复核工作后,自2016年7月及时启动了2016年第二批次废电器处理技术复核工作,并  相似文献   

15.
电子废物的产生、收集、储运转移和处理处置等环节是电子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前伸供应链的关键环节。因我国电子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处于定点和非定点拆解处理企业并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不能及时到位、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我国电子废物处理处置产业供应链不畅,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详细分析我国电子废物处理处置供应链现状的基础上,对如何畅通电子废物处理处置供应链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防治电子废物污染环境,加强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的环境管理,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9月27日发布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2018年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出台,由此开启了中国"无废城市"的建设进程。对"无废城市"提出的国际背景阐述,认识到"推进零废物"城市已成为全球的共识。通过对"零废弃"内涵和"零废弃"层级管理的了解,及纵观城市率先实施"零废弃"战略的原因和温哥华"2040零废弃"实践,提出中国"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与国际普遍采用的"零废弃"内涵的差异,中国若实现"零废弃"还需全社会的努力,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8.
<正>2010年1月8日,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简称中再生协会)主办的"废家电拆解处理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家电"以旧换新"活动9个试点省市的17家家电拆解企业  相似文献   

19.
正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版)》(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33号)等有关要求,固管中心将在2016年推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简称废电器)拆解处理情况第三方审核工作基础上,继续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开展2017年度废电器拆解处理情况技术复核现场抽查工作。固管中心于2017年4月6日在北京组织召  相似文献   

2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实施以来,江苏省在"四机一脑"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定点拆解及环境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省8家定点拆解企业的拆解数量逐年上升,拆解工艺技术装备日臻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环境管理日趋规范。对江苏省在"十二五"期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拆解现状和环境管理及"十三五"期间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方面的工作思路进行综合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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