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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已成为社会共识,各级政府就开展生态补偿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与实践,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予以适当经济补偿作为解决区域之间社会经济失衡、保护流域水资源生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和迫切需要。本文综述了杭州市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分析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实践效果及现存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对策措施,旨在对中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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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流域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政策对流域水生态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本文对流域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这两项政策的内涵开展辨析,认为两者都具有货币补偿特征、都具备生态产品价值变现功能,协同实施对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的探索十分必要。研究认为目前两项政策还存在法条范围差异、政策实施主客体及对象差异、政策利益导向差异等问题需要协调,流域跨省(区、市)排污权交易政策还有待探索。研究设计了以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推进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国家层面需要提供平台、技术、市场、制度等条件,试点需要磋商交易规则、建设排污权储备库、实施总量替代、开展金融创新等内容,并建议在新安江流域、赤水河流域及京津冀区域开展政策协同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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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试点进展及机制完善探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新安江流域是我国首个流域生态补偿的试点地区,首轮试点于2012—2014年实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显著。第二轮试点实施期为2015—2017年,文章重点对第二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内容以及黄山市为生态保护所做的"10个覆盖""10个推进"等工作和机制完善探索工作进行了阐述。文章指出目前生态补偿工作还存在横向补偿长效机制尚未健全,流域上游地区工作压力大、试点补偿方式单一,补偿范围难以满足实际保护需要,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水质保持为优难度加大等问题。为此,为探索出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安江模式,提出应建立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多元化的补偿方式、探索上下游水权交易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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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中国流域生态补偿有关政策和实施情况,阐述了环境经济新政策对环境监测提出的新要求。环境监测是成功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对生态环境“说得清、说得早、说得细”,才能为补偿资金的核算提供公正依据。指出应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监测,目前在点位设置、监测手段、质量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现行的一些技术方法与之还不相适合,现有的监测能力也难以满足,这些都需要及时解决。根据生态补偿机制要求,提出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水环境优先监测及应用技术研究等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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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徽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情况调查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 《环境保护》2006,(13):58-65
2006年4月6日-12日,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组织了中国环境规划院、政研中心、财政部财科所和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一行9人(名单附后),对浙江和安徽两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情况进行调研.分别在浙江省、安徽省、杭州市、黄山市、合肥市、德清县、淳安县与当地的发改委、财政、环保、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召开了五次座谈会,听取了两省、三市、两县在流域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生态补偿机制情况的报告,实地考察了当地开展生态补偿的区域.调研组认为,安徽和浙江两省积极开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很值得其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学习,一些做法与经验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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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探讨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8
跨流域调水工程已经成为解决我国缺水地区水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由跨流域调水引发的生态补偿问题是制约调水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发挥的关键因素。目前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主要是沿用流域内生态补偿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导致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主体缺失、补偿对象不全面、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极大地限制了跨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的开展。通过比较分析流域内生态调水与跨流域调水在受工程影响、水权转移形式、涉及的利益主体关系、生态补偿主导部门、生态补偿核算标准等方面的特征,提出了以区域水权为理论基础,以生态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形式以及补偿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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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明确流域内各地区权责关系、促进上下游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市开始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但也有部分地区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积极性不够;同时,部分上下游地区在补偿标准核算、跨界断面考核方式等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面对这些问题,国家可以在出台技术规范、组织协调谈判、直管跨省界断面、设计引导性激励资金等方面发挥作用,解决地方"不会干""不敢干""不想干"的问题。地方政府应尽快做好基础数据准备、积极推动跨界协商、统筹行政区域内部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探索拓展补偿资金筹集途径。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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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安江流域作为我国首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历经10年探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和借鉴意义。本文在研究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践和成效的基础上,发现其中仍存在系统性立法缺位、资金支持不健全、补偿机制僵化、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应当尽快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法律体系,健全科学、精准的补偿资金机制,构建政府主导下多元协同共治和市场化补偿机制,保障公众参与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推进,推进“新安江模式”的发展完善以及在全国范围内的示范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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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责任范围,可以划出一个较清晰的政府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重点领域,即:中央政府重点解决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跨界中型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问题,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国家自然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为重点;地方政府主要建立好城市饮用水源地和本辖区内小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并配合中央政府建立跨界中型流域的补偿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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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共享发展成果和优质生态产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共担责任,共享发展成果和优质生态产品,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发展新路。文章分析总结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背景、条件,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存在的经验、做法以及问题,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落实、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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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规范和试点实践,均侧重于实现环境负外部性内部化的目标。本文分析了现有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存在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的法律边界相混淆、环境正外部性内部化与环境负外部性内部化的逻辑关系混乱、流域生态补偿的正向激励功能被抑制的问题,提出明确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前提,认准流域生态补偿的功能定位,发挥流域生态补偿的正向激励功能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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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是规范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活动,保障流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新时期,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与实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也存在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政策叠加冲突、制度激励不充分等问题。未来,我国应构建完善生态补偿法制体系,尽快出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办法";结合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整合空气、水、森林等环境要素的生态补偿政策,衔接横向、纵向与其他市场化补偿手段;通过制定流域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等制度,在强化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健全激励机制;按照"四个统一"联防共治要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联合执法,推动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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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促进流域共同发展,体现生态保护的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一种有力工具,在国际上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已有比较成功的事例。中国目前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实践正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调查和研究,分析了中国流域生态补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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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有的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缺乏明确的概念界定及理论体系,使得中国流域环境与生态机制的研究范围、内容、方法等都显得含混不清。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研究中国流域存在的环境与生态问题,说明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必要和重要性,分析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机制的内容,探索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具体措施的动力与机制问题,以推进流域环境与生态建设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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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实践与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是我国第二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上游龙岩市为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改善流域水质,在设计顶层、规划实施、项目投资管理、双向补偿等方面进行了实践和创新。通过这些举措,3个考核断面——汀江武平梅江象洞溪羊角电站断面、武平梅江中山河园丰电站断面、汀江干流广东大埔青溪断面水质显著提高。流域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现阶段汀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现有的生态补偿资金远不能满足治理需求;必须建立统筹全流域产业经济、规划、生态保护建设等的协调机制,以实现流域上下游共建共享、合作共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