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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经济的发展,中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部门的环境治理力度有待加强.长期以来,环境部门应改变传统的重微观层面环境治理职责的实施,改变轻宏观层面环境治理结构架构的做法,调整环境治理方式,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多元主体的积极性,突出环境部门在环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明确环境责任.环境责任的关键在于转变环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定位,变管理为治理,充分调动多方面力量参与到环境治理,尤其应当重视企业和公众的力量,充分参与治理,实现环境善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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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的环境问责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问责制的确立以《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出台为标志。在整顿重大环境事件的背景条件下,环境问责因社会转型、政府责任和企业环境责任强化而具有独特的特点,在环境问责的基本建构上,对环境问责的配套制度建设提出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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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伟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11,(7):4-6
核心阅读:基于当代背景,探讨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责任的内涵,并在分析国有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必要性及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国有企业环境责任建设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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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发展环境会计是中国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保障。环境会计产生并形成于西方国家,目前中国尚未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会计体系,环境会计的研究在中国仍处于理论探讨阶段,无法在实践中运用。环境会计研究需要在引进西方国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不断的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因此应该结合中国的国情和环境会计的学科特点,从环境会计产生的理论基础,传统会计的局限性,企业对环境责任履行不足三个方面分析环境会计在中国的发展创新受到限制的原因。只有正视这些阻碍环境会计在中国发展的局限性,环境会计才能在理论上进一步完善,在实践中真正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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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责任原则的变化反映环境意识的发展。环境责任原则是环境意识深化的外在表现,而环境意识的深化使环境责任原则的含义不断扩展与延伸。分析我国环境责任原则的发展历程,比较我国环境责任原则与国际通行环境责任原则的异同。阐述环境意识发展的一般历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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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意识深化与环境责任原则耿进(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430072)参照国际通行的“污染者负担”原则,我国立法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责任原则,并逐渐发展为“谁发展(利用)谁保护,谁污染(破坏)谁整治,谁主管(承包)谁负责”的系列原则。在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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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赖以生存的环境,今天由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己经急剧恶化,人却是罪魁祸首,因此,人应该对此负全部的责任。我们除了要用法律来规范人的环境行为之外,同时,环境行为人还应当具有一定的环境道德责任。在人的日常活动中,环境道德责任具有行为导向的功能,已成为人与环境和谐共存关系的一种调节器。环境道德责任 环境道德责任是指环境行为人违反环境道德规范而承担的道德上的否定性后果,是环境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对人的行为及其品质的道德价值的衡量和判定。 笔者认为,环境道德责任包括两个不同层次的含义,第一层次的环境道德责任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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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国环境侵权的立法缺陷,如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环境侵权的责任方式以及环境权的法律地位等方面还不尽完善,合理,探讨环境立法中需建立和完善的相关制度,如团体放讼制度,行政救济体制,责任保险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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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公司的环境责任及其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责任是现代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自始至终影响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传统的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惟一宗旨,忽视公司的环境责任,走了一条足以警醒后世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必须强化公司环境责任,以"过程管理为主"模式替代"事后救济为主"模式.在不动摇公司赢利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外部利益引导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确保公司在存续期间有效承担环境责任.同时,明确公司设立人的环境责任,建立健全公司市场退出机制中环境责任的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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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介绍芬兰有关环境损害责任的法律规范,探讨了该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的借鉴意义。以欧盟《关于预防和补救环境损害的环境责任指令》的颁行为标志,芬兰的环境损害责任立法从以环境损害赔偿为中心转向以环境损害补救为要旨,制度重心的这一转变对我国调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的方向有所启示。同时,芬兰立法对环境损害进行类型化并做出具体限定,重视技术、信息在损害补救中的作用,构建多层次的补救责任体系等做法,将对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实效的改善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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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本的企业环境责任制度作为突破点,同时总结了我国现有的相关企业环境责任制度,并对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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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分析广州市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有利条件,认为广州市应积极稳妥地发展环境责任保险,现阶段重点应建立政府主导的以突发性事故环境责任为主要承保内容的政策性、强制性、事故型环境责任保险机制,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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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环境执法是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承担的重要手段。受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因素制约,我国智能化环境执法存在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主体和用途定位模糊、数据可信度不高、日常环境管理与自动监控存在脱节等问题,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在线监测主体改革运行体制、进行绩效考核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承担,解决环境执法中企业排放量监控及违法行为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