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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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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环境》2006,25(6):F0003-F0003
投资243.9万元的宜宾市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车的正式交付使用,是宜宾市为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能力,确保辖区安全的重要举措。为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2004年,宜宾市环境监测站专门制定了《宜宾市环境监测站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制度和程序。  相似文献   

2.
美国作为工业发达国家,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建立了世界领先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自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爆发至今,我国的环境应急管理需求迫切,管理水平也在飞速提升。对美国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的分析能为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借鉴。首先,美国设立了以宪法为根基,以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为主要枝干,以针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专门性立法为具体内容的管理体系。其次,美国建立了包括总统、联邦应急管理署、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以及州、县和地方政府中的管理机构在内的多层级应急管理系统。再次,美国基于国家应急系统(NRS)及其核心国家应急计划(NCP),为环境应急响应工作制定了清晰的工作流程。此外,美国还设立了超级基金,有助于有效解决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资金来源问题。2014年1月,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发生埃尔克河化学品泄漏污染水源事件,通过将该污染事故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本文详细梳理了美国各层级政府对该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理流程,体现出其具有的流程规范、分工清晰、属地处理、联邦支持等特点。  相似文献   

3.
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监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昌述 《四川环境》1998,17(1):53-55
分析探讨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应急监测在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目前我国在开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中急待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4.
马建锋  罗文锋 《四川环境》2009,28(6):105-108,11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各国开发了相应的应急管理系统,为污染事故处置提供应对技术和决策支持。本文综合论述了国内外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情况、服务内容及特点,并对我国应急管理的发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事故也呈现出上升的势头,环境污染事故不仅造成了环境危害,而且对人民群众的安全产生了重大威胁。鉴于环境污染事故的多发性、危害性,应急处置显然非常重要,而构建强大的应急处置信息系统有助于应急处置和分析决策的顺利进行。本文分析了环境应急处置需求,提出了建立环境污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框架。  相似文献   

6.
竺效 《绿叶》2010,(9):99-106
2007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看似“顶破天”的最高额罚款却使得法律陷入了“便宜责任企业”、“放纵污染”、“鼓励污染”的尴尬。面对频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行政罚款机制难以威慑和遏制违法行为。对此,应综合发挥行政处罚责任制度、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制度和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的作用.令责任人得不偿失。而在罚款行政处罚已经封顶、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可能但尚未被受理的情况下,探讨建立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以为补充.尤显必要。  相似文献   

7.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基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行为.排污单位因为污染事故等原因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损害)时,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有时可能巨大,甚至排污单位可能无力承担.为了适当转移和分散这种污染赔偿责任,从而既使污染受害人能够得到补偿,也确保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能够继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8.
马春林  陈宗霞 《青海环境》2015,25(2):83-84,96
在对大通县环境监测站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大通县环境应急监测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  相似文献   

9.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学说和司法实务在污染环境行为的认定依据方面存在"排污标准说"、"违法或超标排放标准说"以及"损害标准说"之别。鉴于存在污染环境行为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成立的必要和非充分条件,采用"损害标准说"有混同不同责任成立要件之嫌,"违法或超标排放标准"已被侵权责任法和环境保护基本法所放弃,因而,认定污染环境行为宜采用排污标准说,即排污是否获得许可、是否超标均不影响污染环境行为存在的认定。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的赔偿保障体系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就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技术现状及组织体系进行剖析。结果表明,我国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赔偿的法律支撑体系严重不足,亟需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损害赔偿法》,从法律层面对整个健康损害的赔偿保障体系进行明确指导。针对现有健康损害赔偿的技术支撑体系严重缺乏、认定机构的人员队伍建设薄弱等现状,本文提出应加大相关组织队伍建设,以提高环境损害的技术支撑能力。此外,还需要建立一个更高级别的专业的环境健康污染损害、赔偿与协调机构。该机构应是由国家多部门(环境保护部、保监会、财政部、卫生部、司法部等)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仲裁机构,且具备独立的性质,负责污染导致的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仲裁工作。  相似文献   

11.
关于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救济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现象日益严重。目前我国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方式包括两种,即行政处理和诉讼解决。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尚不完善。本文就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救济提出具体建议,即修改、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制度,使其适应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基于市场手段的环境风险管理方法,通过为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提供商业保险,从而为被保企业的环境污染及治理责任提供一定的保障,同时促进企业主动降低其环境风险。环责险在我国经过了多年的试点和推广,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面临许多困难。本文借鉴环责险在美国发展的经验,识别环责险市场发展的条件,同时评价我国环责险市场发展是否具备这些条件,并为进一步促进环责险发展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3.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难点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近年来,随着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陆续发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已经成为环境科学、技术经济、环境法、环境经济等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热点。本文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环境损害调查、环境损害基线确定、环境损害因果关系判定、环境价值评估等所面临的难点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初步解决思路,以期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政策制定者和鉴定评估人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费梦彦 《四川环境》2021,(2):225-229
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后,行政机关第一时间应清除损害并进行评估与修复,但我国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立法规定相对粗糙,难以具有执行力。而《瑞典环境法典》则从本国国情出发制定其环境损害评估与修复制度,污染发生后环境监督机关迅速进入污染区域调查并制作报告,明确事后治理责任主体,并通过环境质量标准确定损害修复应达到的水平并开展损害修复工作。瑞典经验启示我国应发挥行政机关在环境损害评估与修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明确损害修复的责任主体,同时根据不同的环境损害情况实施相应的修复方案,保证修复的顺利展开,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5.
韩梅 《中国环境管理》2020,12(1):139-144
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法律范畴与路径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时需要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我国目前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定位为民事范畴,该定位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界分。本文从生态环境的属性切入,得出在公私法二分语境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宜纳入行政法范畴的结论;其次,通过对比美国与欧盟的做法,展开行政法视角下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二元路径的探讨。本文认为,我国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在未来立法时采用二元路径:违法排放污染物质需要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责令清除污染,或采用执法和解方式与责任人达成一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恢复则不宜采用强制性命令,行政机关可与责任人进行和解。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在正处于环境事故高发期,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是企业,甚至是国家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然而单凭企业承担责任是力所不能及的,最终不得不由国家买单,给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这种情况迫切需要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机制,即绿色保险,把赔偿引向社会化。保险本身就是一种救灾形式,因为它能分散风险,减少损失。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宜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模式才能平衡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相似文献   

17.
我国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系统性风险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的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本文在对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30年发展历程进行全面回顾的基础上,从立法、模式、技术等层面出发,结合2019年底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挑战,分析了新时期政策实践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提出通过促进自上而下的立法推进与自下而上的自主试点良性互动、"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的强制基本险与"高保额、高保障、个性化"的商业附加险灵活结合、经验数据积累与技术标准完善双管齐下、企业常态自主投保与特殊应急响应投保相互助力等方式妥善化解相关风险,为补齐生态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   

18.
在借鉴中建立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侵权责任的特殊性使建立在责任自负原则基础上的传统侵权救济模式在这一领域陷入困境。实践证明,解决此问题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社会化的赔偿方式,通过市场机制来分担风险。投保环境责任保险,可以避免承担巨额赔偿的风险,受害者又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在实践中存在保险范围过窄、保险费率过高、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可以在借鉴西方先进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9.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和应用的重要环节,是一种为投保人和承保人量化环境风险的方法,量化结果是保险公司厘定保费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和推广,构建适用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环境风险评估体系逐渐成为当前的研究热点之一,但目前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与总结。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内涵及特征,并对其评估体系进行科学界定,简要评述当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相关研究主题,并在已有模型和方法基础上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理论框架,最后在总结当前研究不足的前提下,探讨未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的研究趋势,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和应用提供思路和参考。  相似文献   

20.
非典型环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践中一些非典型环境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存在争议。对此,必须明确:生态破坏侵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对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家庭生活污染和劳动环境污染属于环境污染,受害者在法律适用上有选择权;室内装修污染不属于环境污染,其责任属于产品责任,不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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