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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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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非农化中不同利益主体博弈行为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加剧扩张和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带来的农地非农化在近年来表现得尤为突出,已经严重影响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因此,从决策主体行为出发,研究农地非农化问题,对于我国城市化的正常推进以及农地的有效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探讨农地非农化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倾向和博弈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中央政府应该加大给予地方政府和农民进行耕地保护的奖励以及提高违规的惩罚力度,抑制农地非农化的速度,遏制违法占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减少耕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2)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完善相关政策,缩小城乡土地价格差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逐步建立公正的补偿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3)地方政府应进行土地利用制度和模式的创新,注重力拓土地后备资源,盘活存量资源,减少建设占用农地,不仅能有效地解决经济建设和耕地保护的两难困境,而且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合理利用.  相似文献   

2.
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几年随着矿产资源持续大规模的开采,引发了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日益恶化。目前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已经受到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然而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行为倾向的研究还十分少见。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采矿权人的行为受每一方具体行动的影响,因此本文选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各个治理主体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行为倾向及其博弈关系。文章首先分析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的行为倾向;其次运用混合战略博弈模型分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与采矿权人的利益互动关系,并得出了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的均衡解。研究结果表明: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纳入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完善保证金制度等都能够促进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治理。最后通过对博弈模型均衡解的分析提出了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政策建议,以期能够提高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效率。  相似文献   

3.
耕地生态补偿相关利益群体博弈分析与解决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宏观层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和微观层面农民与市民之间博弈分析,找出促使均衡结果合理化方案,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博弈论与条件价值法(CVM)。结果表明:①博弈结果难以达成(保护,补偿)协议,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必须依靠中央政府作为媒介进行协商,采取管制与激励相结合的制度安排。②激励的实现通过微观层面利益主体受偿意愿与支付意愿而定,支付不够补偿,中央财政补贴,支付盈余则上缴中央财政,以湖北为例,农民每亩耕地应得到174元补偿,市民每户居民应支付246.6元,中央政府每亩耕地给予农民148.5元补偿。③宏观层面依据微观层面需求意愿与支付意愿的赤字或者盈余,确定区域之间应支付补偿或者获得补偿。研究成果能为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耕地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依据,为尽快制定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及政策、实现利益群体福利均衡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4.
基于区域发展视角的耕地保护政策失灵及对策选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不平衡的梯度发展战略,使得东部地区优先获得扩大农地非农化的权利而率先发展.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中西部地区却遭遇到了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管制,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的矛盾加剧,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失灵.首先从东中西部区域不公平发展的角度,分析了耕地保护政策失灵的原因,然后通过构建东部和中西部两大区域主体之间的竞争博弈关系进行理论上的论证.研究表明,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导致耕地资源非农化指标的不公平配置,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模式扭曲;东部和中西部区域的利益主体地方政府对耕地资源非农化利用的竞争是耕地保护政策失灵的根源.在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给出的对策选择是创新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模式和国家经济制度供给.调整国家公共政策,构建耕地保护区际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5.
鉴于"经济分权,政治集权"的管理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执行环境规制过程中与中央政府目标不一致这一现象,本文考虑了相邻地方政府投资环境保护行为的正外部效应与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环境规制选择策略的影响;运用演化博弈理论构建了相邻地方政府竞争视角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了博弈双方的演化规律及行为特征;进一步结合理论分析,选取数值对奖励力度、惩罚力度、相邻地方政府投资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效应系数及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系数对博弈主体实现稳定演化策略的作用机制进行仿真,并对博弈双方实现演化稳定策略的动态轨迹进行分析,研究影响因素如何促进博弈主体实现博弈均衡。研究表明:(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意愿对各影响因素的敏感性存在较大差异,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执行意愿对奖励力度、相邻地方政府竞争产生的正负外部效应更为敏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惩罚力度均有较强的敏感性。(2)奖励力度、惩罚力度和相邻地方政府不同投资行为产生的正、负外部效应系数对实现环境规制理想局面的影响均存在门槛效应,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当相邻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的正负外部效应低于阈值或奖励力度、惩罚力度超过阈值时,有利于促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实现(执行,不监管)的理想局面。相对于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有效控制投资环境保护行为的正外部效应更易于促进地方政府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策略。中央政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应充分运用相邻地方政府竞争机制和奖励机制对环境规制博弈双方的影响差异,制定有效措施激励地方政府积极执行环境规制。  相似文献   

6.
土地税费政策是解决因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农地城市流转失序的重要工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土地税费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从耕地保护管理主体——地方政府视角出发,通过调动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促进耕地资源保护。以新增费为例,初步尝试将新增费缴纳、新增费分配过程有机结合,视为横向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据此考察以新增费为代表的土地税费政策的耕地保护作用机理。在此基础上,采用湖北省县级面板数据,通过建立动态面板计量模型和引入系统GMM估计方法进行实证检验。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表明:①以新增费为载体的县际横向跨区域财政转移制度有助于实现耕地保护外部性内部化,进而调动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促进耕地资源保护,然而其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②通过进一步深入挖掘发现,新增费分配效果不显著是导致以新增费为代表的土地税费政策绩效不高的根本原因。③结合湖北省四大分区可知,新增费分配不科学、不合理是制约分配制度有效发挥的深层次原因。结果显示新增费分配倾向于经济相对发达的鄂东沿江平原区和受政策支持的鄂西山地,而作为湖北省粮棉油生产基地的鄂中平原区和鄂北岗地的新增费分配明显不足。  相似文献   

7.
中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创新机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的发展,实质上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进行的反复博弈,是规划制度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的过程,体现了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的创新机制。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保护耕地和限制建设用地,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但从短期看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经济增长速度的降低;本文通过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模型,结果证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为在理论上可以达到平衡,但实际情况是中央政府对违反规划的惩罚措施并不具有实质的危险,造成中央政府强化监督的力度和地方政府违法规划的力度都将大大超过理论值。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的创新,纠正土地用途管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此中央政府必须积极营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的环境,调整两者在创新收益上的分成比例,降低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成本,达到地方政府积极创新、中央政府支持创新的双赢局面。  相似文献   

8.
中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成效与局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至今,我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实施了十余年,其政策目标也经历了由"耕地占补过程"的数量-质量-生态平衡的发展变化。从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执行情况、耕地总量和粮食产量3个指标分别评价不同时期的政策效果。自2001年全国各省(区、市)从总体上已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数量平衡"上的要求;但是我国耕地总量却持续下降,补充耕地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而且我国粮食产量与耕地数量、质量变化情况也有着直接的关联。虽然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国内生产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事实上,我国"耕地占补过程"还存在很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暴露出政策效果的局限性,如:"只占不补"、"多占少补"等违法用地现象未根本遏制;"占优补劣"进一步引发生态恶化;"先占后补"继续发酵社会不公。从公共政策视角,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政策目标上,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过多地强调于确保补充耕地与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平衡",而忽视了耕地占补过程的"质量平衡"和"生态平衡"等多重目标;在政策内容设计上,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更加偏重于对"占用耕地"及其补偿的要求,但缺少对"补充耕地"环节的规范,从而导致我国耕地质量整体水平下降;在政策执行中,由于该政策在客观上增大了耕地供给难度,而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博弈目标的非一致性导致行政角色偏差。在此基础上,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地方政府的角色转变和公众参与机制4个方面提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是我国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受流域自然整体性和流动性的影响,某一行政区的污染通常可以通过水体向另一个或多个行政区转移.传统理论上,人们认为造成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环境执法效率和管理体制的障碍.实际上,以上因素难以从根本上解释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困境.文章运用博弈理论对流域污染治理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信号传递博弈,以及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间的污染治理博弈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在区域利益、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激励机制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很难真正履行中央政府的治理政策,而污染外部性和利益冲突则使各行政区之间难以达成合作治理,府际博弈的非理性均衡成为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困境的深层次原因.鉴于此,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必须理解政府的角色和行为,才能找到有效的治理对策.中央政府有必要增强政策威胁的置信度,提高监督和惩治水平,克服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达成利益同盟,并通过重复博弈建立行政区之间的流域合作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10.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博弈是当前中国转型发展的必然表现,政府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行为的博弈性是现阶段中国式分权的必然结果。本文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源雾霾治理为研究对象,提出中国式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框架下雾霾治理的基本假设,尝试从环境规制执行视角对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提出解决方案。以此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理想演化博弈均衡的政策工具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环保督查行政管制、"奖优罚劣"的专项转移支付、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处罚和环境保护税收留地,这些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能够解决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雾霾治理集体行动中存在的目标不一致性问题。具体来看,中央环保督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专项转移支付和环境税收收入"奖优罚劣"的规制刚性。三种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使得污染企业走向执行减排的演化稳定策略,而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是不监管。将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损失纳入地方政府效用函数,震慑于中央政府政治处罚,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而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全部留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地方政府政治损失。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治理成本的预期是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为了实现雾霾治理理想演化稳定均衡的帕累托改进,中央政府需要增强中央环境管理集权,避免地方环境规制失灵;扩大中央环保支出范围,建立地方减排补偿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履责,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支持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引导公众第三方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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