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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碳中和的新形势下,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7月正式提出"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立法提案,并计划于2023年起实施。本文在总结立法提案关键要素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欧盟CBAM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研判可能对我国产生的潜在影响,并从国际国内层面提出对策建议。分析发现,欧盟采取"名义"碳市场的形式,初期将覆盖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等5个行业,只核算产品生产过程的直接排放,暂不考虑间接排放,2023—2025年是过渡期,2026年开始正式实施。欧盟CBAM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面临诸多挑战: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但存在满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例外条款的可能性;违反国际气候治理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也不符合公约关于国际贸易歧视或变相限制的条款;对解决碳泄漏问题和保护本土竞争力的作用有限;产品隐含碳核算和碳价确定是技术难点问题。影响评估发现,欧盟CBAM将使我国受影响部门的对欧出口总额降低11%~13%,出口成本增加1亿~3.05亿美元,其中约四分之三的成本将由钢铁行业承担,对贸易隐含碳的下降作用有待进一步考量;此外,欧盟CBAM将会影响多边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也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际贸易、产业转型、技术提升等方面产生间接影响。我国应在国际层面坚定在气候治理多边框架下解决碳泄露问题,探索提出中国方案;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提升我国贸易优势;加强中欧对话协商,避免CBAM成为中欧"绿色贸易壁垒"。在国内层面稳步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夯实碳排放核算基础能力,加强科学研究与交流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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