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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刑法修正案(八)和《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中关于"醉驾入刑"的规定,关上了醉驾处罚较轻的大门,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的一番话,似乎又打开了一扇窗。他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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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8年2月1日,某县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村村民王某非法生产爆竹.经调查核实,查明当事人的全部违法事实:王某自2007年10月份起,截止到2月16日,私自制造烟火药80千克,用于生产爆竹.鉴于王某的违法行为已达到追诉标准,涉嫌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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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31-34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党和政府顺应时代发展提出的治污新模式,这为我国水污染的治理指明了新方向。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不仅在制度上是个创新,在法律层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在规制第三方的刑事责任方面。要明确第三方成为新的责任主体,在认定责任的归责原则上适用相对严格责任原则,在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上适用"双罚制"和罚金刑,为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的引入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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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之内,两次瞒报今年10月初,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刚刚批复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邯郸县鸿达煤矿“6·3”特大瞒报事故处理结果。鸿达煤矿矿长马登峰等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给予邯郸县副县长陈珍礼等11人党纪、政纪处分,罚款该矿15万元人民币,并实施关闭。与此同时,河北省有关部门对邯郸县煤炭行业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对事故负有责任的9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降级等处分。 2004年6月3日,河北邯郸县鸿达煤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14名矿工遇难。事故发生后,该矿矿长、副矿长、包工头、村委会主任有组织、有计划地隐瞒事故,没有按规定如实上报,当邯郸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及邯郸市、县等有关领导赶到现场后,仍拒不提供真实情况。令人感到痛心的是,鸿达煤矿的处理结果似乎并未刺痛有些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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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21日召开的陕西省安全生产会议上传出讯息,去年共查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47起,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厅、局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6人,其他人员3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8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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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月12日公布了2004年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共发生70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已批复结案68起,共有112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陕西省安监局重申,所有重大安全事故都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