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249篇 |
免费 | 270篇 |
国内免费 | 401篇 |
专业分类
安全科学 | 455篇 |
废物处理 | 103篇 |
环保管理 | 377篇 |
综合类 | 2038篇 |
基础理论 | 117篇 |
污染及防治 | 251篇 |
评价与监测 | 65篇 |
社会与环境 | 487篇 |
灾害及防治 | 2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82篇 |
2023年 | 214篇 |
2022年 | 187篇 |
2021年 | 155篇 |
2020年 | 137篇 |
2019年 | 152篇 |
2018年 | 85篇 |
2017年 | 131篇 |
2016年 | 166篇 |
2015年 | 166篇 |
2014年 | 496篇 |
2013年 | 199篇 |
2012年 | 232篇 |
2011年 | 238篇 |
2010年 | 169篇 |
2009年 | 118篇 |
2008年 | 141篇 |
2007年 | 153篇 |
2006年 | 88篇 |
2005年 | 128篇 |
2004年 | 58篇 |
2003年 | 75篇 |
2002年 | 59篇 |
2001年 | 43篇 |
2000年 | 46篇 |
1999年 | 32篇 |
1998年 | 28篇 |
1997年 | 29篇 |
1996年 | 21篇 |
1995年 | 26篇 |
1994年 | 21篇 |
1993年 | 10篇 |
1992年 | 17篇 |
1991年 | 7篇 |
1990年 | 4篇 |
1989年 | 7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92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11.
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峰不仅是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向国际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也是中国未来经济结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中国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的宏观目标为背景,本文以中国碳排放的主要行业工业为研究对象,首先运用拓展的STIRPAT模型对工业及其9个细分行业的碳排放达峰进行了情景预测,然后基于公平和效率的双重视角对工业细分行业的减排潜力进行评估。研究表明:(1)仅有低碳情景和抑制排放情景2可以实现中国碳排放2030年达峰,低碳情景是实现中国工业碳排放达峰的最佳发展模式,达峰时间最早(2030年),峰值最低(140.43亿t)。激进排放情景则是最差的发展模式,达峰时间最晚(2036年),峰值也最高(150.09亿t)。(2)工业内部各细分行业碳排放的最优达峰情景差别较大。建材和纺织制造业能够实现提前达峰,可以在这类行业率先实施达峰管理措施,使其带动其他行业陆续达峰。(3)最具减排潜力的行业是石油制造业,其次是电力行业,这些减排潜力较大的行业应该成为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对象。(4)基于工业各细分行业在减排公平性和效率性上的差异将工业9个细分行业分为四类。其中,石油、钢铁制造业和电力行业属于"高效高公平行业";化工、建材制造业属于"低效高公平行业";采掘业属于"高效不公平行业";纺织、轻工和机电制造业属于"低效不公平行业"。中国应针对不同类型的行业制定出相应的减排战略,将减排重点放在各行业最具潜力的方面。最后,文章对实现中国工业碳排放达峰管理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2.
本文运用IPCC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测算方法,在省际层面测度了我国家庭部门直接能源消费碳排放,并基于扩展的STIRPAT和Kaya模型,构建家庭部门直接能源消费碳排放影响因子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对我国2003-2012年分省面板数据样本及城乡子样本进行系统GMM估计。本文研究表明,第一,我国城乡家庭部门碳排放总量和人均碳排放在近十年都呈快速上升趋势,家庭部门碳排放的空间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特征,高碳排放地区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碳排放水平较低;第二,城乡家庭部门生活能源消费的上期碳排放量对本期碳排放产生重要的正向影响,这反映出我国家庭部门碳排放具有显著的惯性特征和路径依赖性,是一种动态自适应机制;人口规模、居民消费水平、能源消费结构、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费强度和城镇化因素,都对我国居民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及人均碳排放具有显著的影响,城乡之间的家庭能源消费碳排放驱动因素存在差异。本文研究得到如下启示及政策含义:家庭部门碳减排将是一个有步骤、分区域的渐进过程,我国碳减排政策应当兼顾消费升级和碳排放的双重目标,努力构建分层次碳减排的适应性预期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应着眼于引导和激励居民低碳消费,缓解人口规模增加、消费水平提升和城镇化对家庭部门碳减排的压力;另一方面要通过能源价格改革、财政政策和环境规制政策等优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不断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同时,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改造等科技手段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这些政策将更有利于城镇家庭部门碳减排。 相似文献
113.
114.
张友国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9)
我国区域间存在广泛而密切的经济关系。任何一个区域的能源消耗既满足了本地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同时又支撑了其他地区的经济活动。科学、公平地核算区域能耗责任不仅有助于识别各区域对全国能耗的贡献,也有利于制定有效的跨区域能源政策。由于各类经济主体使用能源的动机是为了获得各种经济利益,因此利益原则被普遍认为是能耗责任核算的基本原则。不过,利益原则的具体含义并不是单一的。根据经济利益的类型,利益原则可区分为生产原则、收入原则、消费原则等三种基本原则及由它们衍生出来的收入加权原则、消费加权原则、综合利益原则及加权综合利益原则等四种共担责任原则。鉴于多区域投入产出(MRIO)模型是刻画各区域之间深刻的经济关联和各种经济利益的有力工具,本文基于MRIO模型建立了各种利益原则下的区域能耗责任核算框架,并将之用于分析中国的省际能源效率和能耗责任。结果表明:不同省份同一产业的能源效率差异显著。各省在不同原则下的能源效率和能耗责任也都具有显著差异。不过,不管采用哪种原则,传统能源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省份(如宁夏、贵州、青海、山西和内蒙古)总是具有较低的能源效率,而一些沿海省份(如浙江、北京、广东、上海、江苏等)的能源效率总是较高。同时,经济规模较大的省份(如广东、江苏、山东)总是具有较大的能耗责任,而经济规模较小的省份(如海南、宁夏、青海)总是具有较小的能耗责任。这些发现具有丰富的政策含义:1宁夏、贵州、青海、山西、内蒙古、新疆、甘肃和云南等能源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省份,以及河北、湖北、湖南、广西等生产责任大于其他责任的省份,其节能的重点在于优化生产方式。2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重庆、四川等消费责任或消费加权责任相对于其他责任较大的省份,其节能政策重点在于优化消费模式并尽可能从能源效率更高的地区调入同类产品。3黑龙江、海南、山东、陕西、辽宁、河南等收入责任或收入加权责任相对其他责任较大的地区,应在积极优化生产方式的同时更多的向能源效率更高的地区调出产品。当然,无论那个区域的节能战略都应包含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领域的措施,只不过它们的侧重点不同而已。同时,我国还需要努力打破地方贸易壁垒,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使各地区能通过公平竞争充分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促进跨区域的产业结构优化。 相似文献
115.
嵇欣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11)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合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背景下,各国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越来越关注,由此产生了诸多能源和气候政策。然而,这些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高度不确定的,既有可能相互补充和加强,也有可能相互干扰甚至破坏各自的目标,因此亟需引起学者们关注。在大多数情况下,气候政策与能源政策并非完全冲突、重叠,也不是互相加强,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基于此,不同的气候与能源政策具有并存的合理性。本文对近年来国外相关研究进行文献梳理,尤其关注碳排放交易体系与能源政策的相互作用。本文从两个气候与能源政策的相互作用着手,主要分析碳排放交易体系与碳税/能源税、碳排放交易体系与能源补贴、碳排放交易体系与可交易绿色证书/可交易白色证书之间的相互作用,随后拓展到多个气候与能源政策相互作用。最后,本文对已有研究进行评述,并指出未来有待解决的问题:大部分定量研究主要关注某个国家或区域的电力部门而忽略了碳排放交易体系所涵盖的其他部门;一些研究主要采用静态模型,忽略了最优化模型的动态路径,即没有考虑经济增长、配额需求模式、碳价格波动、配额的储存等因素;大多数气候与能源相互作用的研究中,并没有将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具体政策设计考虑在内。 相似文献
116.
王敬华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11)
基于1980-2012年山东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的研究发现,山东省能源消费具有持续增长的演进特征和显著的结构特征。1980-2012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增加了7.18倍,年均增长率21.77%;2000-2012年,终端能源消费量增加了2.46倍,年均增长率18.95%。从能源消费品种看,山东省能源消费具有显著的"高碳"和"非均衡"刚性特征。1998-2012年,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都在75%-81%之间;2000-2012年,煤品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都在48%以上。从能源消费部门看,具有显著的工业集中和行业集中特征,2005-2012年,工业能源消费量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都在77%以上。在工业内部,2012年,十大高能耗行业的能源消费占全部能源消费的59.92%,占工业能源消费的比重高达82.12%。交通运输部门的能源消费增长迅速,成为第二大能源消费部门。生活用能呈现快速的稳步增长态势,2000-2012年,生活用能量增加了2.58倍,年均增长率达19.83%;并且,居民生活用能结构由原来的"煤炭为主、电力补充"的消费格局转变到了目前的"电力为主、煤炭补充"的消费格局,生活用能结构的清洁化程度不断增强。能源消费结构的形成对山东省的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能源消费的碳排放效应显著。1998-2012年,山东省能源消费的碳排放量增长了3.33倍,年均增长率高达22.19%,大于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率和GDP年均增长率。山东省能源消费结构形成的影响因素主要有能源禀赋约束、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能源利用效率低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滞后。为此,要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以促进能源消费体系转型;推动能源供给革命,以形成市场主导、多能互补、供需互动、内外合作的现代能源供给体系;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运用多种市场和经济手段,增强企业自主节能减排、社会公众低碳消费的内生动力。 相似文献
117.
提高长江经济带高技术产业的投入产出效率,有利于协调该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运用三阶段DEA方法,从企业类型、环境因素等视角对长江经济带高技术产业投入产出效率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政府RD支出的增长对企业技术效率的提高均有正向作用,但作用效应尚未达到显著状态;研发机构数量的增加能够显著提高内资及港澳台企业的技术效率,而外资企业与中国技术市场的互动效应尚不显著;行业内企业数量增加所引致的市场竞争有利于外资企业提高技术效率,却显著降低了内资及港澳台企业的技术效率;不同类型企业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技术效率存在较大差距,外资企业的技术效率和纯技术效率最高,内资企业的规模效率最高。文章最后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8.
刘明明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10):217-224
用能权是具有公私法双重属性的管制性财产权。用能权交易是我国推进绿色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对实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用能权交易制度旨在从供给侧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与其并行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还包括节能量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节能量交易与用能权交易的规制对象、规制手段、制度设计目的和约束功能相近,故两者存在制度重复建设问题。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设计目的具有协同性、规制对象有交叉,但两者在用能权指标和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履约等方面存在制度衔接不畅问题。通过法学和制度经济学分析,对用能权交易、节能量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整合与重构提出了建议。中国应当取消目标节能量交易制度,并以核定用能权交易取代项目节能量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衔接层面,应当打通用能权交易体系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联合履约机制,即允许用能单位或排放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用能权指标、核定用能权、碳排放配额或核证减排量履约。用能权指标与碳排放配额在履约方面的衔接机制重点在于一级市场的对接。用能权的初始分配仅仅是为重点用能单位设定节能义务的过程,应当以公平为原则,并且采取免费分配的方式。相对于用能权交易制度,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则是为了控制排放单位对碳排放空间这一资源的过度利用。因此,在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环节,政府应当通过有偿分配的方式以实现国家对碳排放空间这一稀缺资源的所有者权益。建立核定用能权和核证减排量的联合履约机制,既允许用能单位购买核证减排量抵消其超额耗能,也允许排放单位购买核定用能权以抵消其超额排放,并对抵消比例设定限制。 相似文献
119.
环境约束下大都市城郊土地利用结构评价——基于信息熵和非期望产出模型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利用过程中会产生期望和非期望产出,针对以往土地利用结构评价中忽略环境产生的非期望产出而影响土地利用结构效率真实性问题,以大都市城郊的上海青浦区为例,宏观上,运用信息熵模型对该区2005~2014年土地利用结构有序性进行评价;微观上,运用非期望产出模型测算青浦区研究期间土地利用结构效率,为寻求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效率损失的原因及改善途径提供参考。结果表明:(1)2005~2014年青浦区土地利用结构信息熵值时序上呈现"M"形变化趋势,空间上由中部向东西两翼递减;(2)2005~2014年青浦区土地利用结构效率变化趋势在时间序列上呈现"W"形变化趋势,空间上由中部的中心城区向东西两翼递减格局;(3)将环境的负产出纳入非期望产出模型进行土地利用结构效率评价,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土地利用结构效率的真实性;(4)影响青浦区土地利用结构效率水平变化的主要因素为纯技术效率的变化,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物排放过量是制约青浦区土地利用结构效率提升的主要原因。针对土地利用结构效率损失的原因及区域差异提出效率提升途径。研究结果可为青浦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借鉴。 相似文献
120.
本文基于江苏省苏北地区灌云县和金湖县的农户调研,采用内生性处理回归模型考察政府干预下土地流转对不同类型农户收入的影响,并从农户土地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解释农户收入变化的根源。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干预下土地流转对不同类型农户收入的影响效应有很大差异,农户土地转入后收入增加了161.2%,转出户收入并未显著增加;从农户资源配置角度考察,发现农户转入土地后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转出土地后农业生产率降低;农户土地转出后非农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并未显著增加,表明转出户并未提高非农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同时,本文比较政府主导和农户自发两种类型农地流转对农户收入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差异。结果发现,相对于自发土地流转的农户,政府主导下农户转入更大面积土地,并显著提高了单位面积土地生产效率和家庭收入水平;而政府干预土地转出不利于农户土地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及收入水平的提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政府干预降低了土地流转交易费用,有利于转入户扩大土地面积,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进而增加转入户收入;然而,政府干预下转出户资源配置面临较大约束,配置效率和收入都未能实现最大化。因此,政府在完善农地流转服务政策的同时,应当尊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使得农户土地流转符合家庭资源配置收入最大化目标。同时,要通过非农就业培训、发展非农经济,吸纳更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领域,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优化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