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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于文轩  景璐 《绿叶》2013,(9):61-65
目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面临起诉难、立案难、如期审理难和信息获取难等问题。为此.应健全相关立法,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制度及与之相关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等法律制度;同时推动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法律解释权;还应落实监督机制,督促司法人员依法审判.解决拖延判决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于文轩 《绿叶》2013,(12):48-52
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赔偿国际法应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分担原则和国家责任原则,以及赔偿主体、索赔主体、索赔程序、责任限制、金融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机制。我国现行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赔偿立法尚不完善,一些条款失干空泛,应主要从归责原则、共同致损、免责条件、限额赔偿、环境损害赔偿金等方面入手,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赔偿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3.
完善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下文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中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尽快修改现行《大气污染防  相似文献   
4.
公共卫生安全视角下野生动物保护法制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文轩  兰婕 《环境保护》2020,48(6):17-20
野生动物不当利用与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应特别关注其公共卫生安全影响。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监管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保护范围、监管职责和监管能力三个方面。本文提出应在法制层面确立全面保护原则,明确管理职责和协同机制,完善名录制度,规范人工繁育活动,进一步推进野生动物管理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此外,也需建立野生动物保护与公共卫生保障的协同机制。野生动物检疫是关乎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制度,需完善检疫内容,健全专用标识管理制度,加强能力建设,促进检疫工作依法高效开展。  相似文献   
5.
于文轩 《环境保护》2007,(7A):18-24
在生物安全国际法中,损害赔偿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同时,各国目前对损害赔偿问题的争议也最大,致使有关国际谈判徘徊不前。为此,生物安全损害赔偿国际立法有必要借鉴相关国际法的成熟经验。充分考虑生物安全国际法的特殊性,明确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完整的法律体系。[编者按]  相似文献   
6.
<正>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在1999年《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修订)的基础上,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对处罚规则做了较大幅度的补充、调整和完善,为环境行政执法提供了更为科学、更加合理、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已获广泛认同,但是,对于该原则在环境损害赔偿领域的内涵和与其他机制的衔接和协调等问题,却存在不同的认识。明确这些问题,有助于为进一步的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提供理论支持,有利于应对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种种问题。  相似文献   
8.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积极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进程,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庭体系。这一体系由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以及为数不多的基层环境保护派出法庭构成。目前的环境法庭主要采用"三加一"模式、"三合一"模式、"二合一"模式以及单一模式等四种审理方式,在缓解环境案件审判压力、公正审理环境案件、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提高环境司法水平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亦应注意到,现有的环境法庭存在诸多问题:基层人民法院缺少法定权限,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缺少设立环境法庭的程序性依据,致使法律依据不足;缺乏合理的机构建制,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制度不甚科学;受案范围有限和受害者起诉意愿不足,致使案源不足;特别程序缺失,监测评估机构缺乏中立性,审判人员专业性不强,致使支持保障机制不健全。为此,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庭:首先,为环境法庭建设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规范环境法庭的设立、职责定位及基本权限等事项,将环境法庭建设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其次,健全环境法庭体系,着重健全环境法庭审级设置,同时完善地域管辖;再次,改进审判模式,健全"多审合一"程序;再次,拓宽案件来源,合理确定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扩大受案范围,完善鼓励起诉机制;最后,完善支持保障机制,针对一审程序设立专业陪审员,针对二审程序设立专家委员会。  相似文献   
9.
于文轩  黄厚秘 《绿叶》2013,(10):58-63
2006年甘肃徽县铅污染案是一起典型的环境健康损害赔偿案件,其处理过程中反映出的法律主体、损害赔偿处理程序以及具体赔偿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在法律主体方面,应明确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责任的承担主体及承担方式,以及作为受害者的儿童如何获得赔偿;在处理程序方面,应合理地确定检测程序,科学地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在赔偿措施方面,应明确环境健康赔偿数额标准,设立后续救助机制。  相似文献   
10.
保障与监督:改进环境执法工作的必经之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执法是环境保护工作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我国目前的环境执法工作仍存在问题,需要从管理体制、部门联动、执法依据、执法能力、法制宣传等方面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同时还应充分重视环境执法监督的作用。[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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