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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是当今世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哥斯达黎加是世界上最早采用公法管制模式来调整该问题的国家之一,它采用了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规定在目标更广泛的综合性立法之中的形式。其"综合立法+专项实施条例"的立法形式、协调型的管理体制和主管模式以及为避免交易中存在的实力不平衡而设立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和共同商定条件制度,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2.
生物多样性问题日益严重,依靠单个国家难以解决,而必须依靠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生物多样性是全球治理的一个重要对象和领域。国家是生物多样性全球治理的基本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是生物多样性全球治理的重要主体,非政府组织和跨国公司是生物多样性全球治理的重要补充,它们均在生物多样性的全球治理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均存在很多问题。在立法上过时,与其他法律存在重复或冲突;在执法上很多时候环保行政机关难以获得法律授权,环保行政机关的地位也比较尴尬。《环境保护法》修订的目标和方向应该是定位为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基本法或是母法,从一部执行法转变到政策法,从侧重污染防治转向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并重,从调整管理相对人的角度来转向调整行政管理者本身,把一些在中国已经比较成熟的、并且国际上也比较通行的制度和理念吸纳进去。 相似文献
4.
检察权是一种单独的、典型的国家公权力,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以法律监督为制度支持的国家权力.从检察机关的职权属性和法律地位来看,检察机关可以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在诉讼中,检察机关的参与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作为环境公共利益的代表人,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中的优势地位和经验,有助于帮助当事人解决环境纠纷.考虑到检察机关的独特性,建议在具体程序的适用上增加灵活性. 相似文献
5.
有学者将环境问题的解决之道归结为三个方面:"观念、法律、科学"。在环境法视域下探讨生态保护红线如何落地时,可以将这三个方面转化为"司法理念、保障制度、环境标准"——想要将新《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落到实处,需要确立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保障制度体系,发挥环境标准在生态保护红线中的支撑作用。 相似文献
6.
国际环境法是一个新兴研究领域,它主要调整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国际法律关系。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被誉为国际环境法发展史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催生各国起草和实施本国有关环境问题的立法,也促使国际环境条约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 相似文献
7.
以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为代表的区域性经济集团已在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挂钩的制度性安排方面取得诸多进展,它们不同程度地在机构设置、协定条款、资金安排等方面强化了环境要求,并在国际环境公约的执行上表现出积极、灵活的特点。这一切都将为未来多边经济体系中环境问题的协商和解决开辟了新的途径, 也为我国在实施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环境制度化建设提供可鉴之处。 相似文献
8.
中国环境法及其对外商投资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规范外商投资环境保护问题的法律已被形成了一个包括宪法性规范、专项单行立法、地方性法规及国际公约等多层次的法律体系,中国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类,并规定了若干环境管理措施,但总体上看还存在立法和执法缺陷,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9.
引言:1988年6月,非洲的尼日利亚科科港发生了有害废物非法进口导致多人中毒死亡的事件。
也正是以这一事件为契机,国际社会经过艰苦谈判,在1年后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即《巴塞尔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5日开始生效,成为严格管制危险废物及其废物的越境转移、并责成缔约国确保(特别是在废物处置阶段的)环境无害管理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全球性环境条约。
18年后的今天,在非洲的科特迪瓦阿比让,再次发生了令人震惊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导致多人中毒死亡的事件。围绕这一事件,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从事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人,究竟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巴塞尔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最新发展。[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简要论述中小企业实施ISO 144001标准、建立 环境管理体系面临机遇和挑战,以及中小企业实施ISO 14001标准的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