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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不足和水质污染引起的水危机已经成为许多地区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制约因素。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平衡环境、社会和经济多元利益,寻求先进的法律机制来调节平衡、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种共识。开展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是实现流域上下游之间等相关方利益公平的关键所在。但由于我国缺乏生态补偿立法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目前仍面临许多问题: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进展缓慢、法律制度滞后、部分法律法规彼此之间矛盾和相互冲突、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缺位、立法模式不适合当今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等。本文通过对我国有关涉水法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一些有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的对策,以期对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推进和进一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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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已成为社会共识,各级政府就开展生态补偿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与实践,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予以适当经济补偿作为解决区域之间社会经济失衡、保护流域水资源生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和迫切需要。本文综述了杭州市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分析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实践效果及现存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对策措施,旨在对中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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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政府补偿模式与市场补偿模式的比较协调来分析生态补偿市场化制度的合理逻辑性,结合浙江生态补偿实践经验及存在的诸如法律位阶不高、补偿形式单一、资金来源狭窄等问题,进一步提出了完善立法、以“造血型”生态补偿为主的补偿方式、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等完善生态补偿市场化的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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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新疆地区生态环境及其法制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发现新疆地区的法制现状不容乐观,环境立法与执法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鉴于此,结合区情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构想,以期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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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克国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7(1):19-22
建立生态补偿政策是实现“三个转变”和制度创新的需要。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经济外部性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是生态补偿政策的理论基础;“破坏者付费,保护者受益原则”、“受益者补偿原则”、“公平性原则”、“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原则”和“分步推进”是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目前,我国事实的生态补偿政策主要包括财政补偿、流域内部补偿、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税费、市场方式补偿、异地开发补偿和国家间补偿。中国的生态补偿政策存在观念障碍、法律障碍、技术障碍,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善我国的生态补偿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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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东送生态补偿标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瑛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3)
西电东送南通道规模不断扩大,电力开发过程导致电力输出地生态环境受损,但西电价格却尚未充分体现生态环境成本,地区之间生态环境利益矛盾日益凸显,亟待生态补偿机制对各方利益关系进行协调.本文从输出地和输入地两个视角出发,综合生态环境损失价值与恢复治理成本两方面内容,对发电各环节的生态补偿进行了估算.输出地视角下,本文区分治理与否两种情况,分别计算生态补偿标准;结合已治理电容比例,计算生态补偿平均额度,并设计低、中、高三套补偿方案.其中,中方案为火电0.134元/kwh,水电0.019元/kwho输入地视角下,本文综合考虑了广东省的电源结构和排污所致边际损失,估算广东省环境收益(意愿支付的生态补偿上限)为0.39元/kwh.按照中方案,西电项目中广东省2010年需支付生态补偿费70.5亿元,而获得的生态环境收益则高达304.7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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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实地问卷调查和条件价值法评估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的利益相关方认知,探讨黄浦江上游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当前水源保护相关政策认知比例普遍较低,水源地部分居民福利受到一定影响,对政府补偿政策的期望较为一致,用水区多数居民愿意分担部分水源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水源地WTA和用水区WTP分别为1526元/(月•户)和306元/(月•户),相应未来5年的总受偿意愿和总支付意愿为759.48×108元和465.08×108元;生态补偿方案的合理设计以及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良好沟通是解决水源地环境冲突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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