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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用生命周期评价法(LCA),采用日本农林水产省和环境省的调查数据和统计数据,对不同资源化技术处理食品废物碳排放进行评价.10种资源化技术相比于3种非资源化(主要是焚烧)技术的结果表明,食品废物生命周期各阶段碳排放最多的是预处理+处理阶段,约占85%;最少的是回收阶段,可抵消部分排放.此外,全生命周期总排放,甲烷化(循环消化液)是最有利于温室气体减排的技术,可减排380.6kg CO2e/t,通过调节参数核算日本城市生活垃圾的减排潜力每年约为5586万tCO2e.甲烷化(单纯)、肥料化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且前者减排效果优于后者.而废物固形燃料(RDF)、甲烷化(与地下水混合)、饲料化(液化)、甲烷化(混合焚烧)、碳化、乙醇化、饲料化(额外干燥)与发电焚烧、无发电焚烧、焚烧可燃垃圾(无发电)依次增加了温室气体的排放.不考虑再生品的异地运输,则甲烷化(与地下水混发电焚烧合)相比饲料化(液化)产生更少的温室气体排放,其他次序按照技术的优劣性保持不变.  相似文献   
2.
现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指标体系偏重末端治理,主要考虑物质流,未反映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构建了基于源头分类与资源回收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指标体系,覆盖生活垃圾生命周期全部环节的关键环节、区分统计指标与绩效指标、区分物质流指标与资金流指标、明确指标的一致界定。提出了政府按设计的指标体系实施、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根据绩效指标进行考核、统计部门建立具体统计体系及信息平台、建立污染者付费的责任机制等建议。  相似文献   
3.
中国缺乏生活垃圾管理成本核算,各类隐性补贴使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被低估。本文将这一成本界定为社会因生活垃圾焚烧而承担的,以市场价核算的成本。基于生命周期评价(LCA)框架建立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核算方法,将该成本分为补贴项目与外部成本。前者包括固定成本、可变成本、税收减免,采用直接成本法、机会成本法、比较法计算;后者采用美国加州环保局热点分析计划建立的暴露途径分析方法,利用空气扩散模型(AERMOD)、空气扩散与风险评估工具(ADMRT)、"工资—风险"法计算二口恶英致癌健康损失。基于北京市运营的3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数据、排放参数、地形与气象参数对成本进行评估,结果表明:2015年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20.4亿元,相当于1 088.5元/t;其中,补贴项目占比30%,相当于324.5元/t,健康损失占比70%,相当于752.8元/t;垃圾处理费和电价补贴分别占补贴项目的 50.2%、20%,是焚烧厂的主要收入;生活垃圾管理"收集—转运—焚烧"全过程社会成本为42.2亿元,相当于2 253元/t,远高于40—300元/t的处理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代价巨大但被隐蔽,又缺乏专门的危险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健康风险评估,垃圾焚烧社会成本存在失控风险。建议: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社会成本核算准则,实现成本显性化;明确生活垃圾管理社会成本降低目标,以强制源头分类、计量收费政策降低垃圾清运量、焚烧量;建立危险空气污染物定量风险评估制度,实施二口恶英减排。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有的环境卫生标准体系与环境保护目标相脱节、体系定位模糊、体系框架未体现专业化,且对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重视不足、体系结构不合理。所以重新设计中国环境卫生标准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环境保护为最终目标、应用生命周期管理原则、区分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标准在体系框架内分布合理。据此设计了"专业—流程—质量"三维体系框架及各专业分体系。建议以新框架指导标准制(修)订;推进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统一管理,推荐性标准自愿执行;并实现标准查询和管理的信息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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