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安全科学   2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车辆与道路的矛盾日益突出。对车主而言,绝大多数既要承受因交通事故带来的身体创伤,还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和财产直接损失费等费用支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大部分当事人都能正确明智的面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也有不少当事人有意或无意陷入了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区。  相似文献   
2.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一、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二、驾驶员并非车主。而是在办私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暂时无力赔偿的,应由驾驶员所在单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