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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二十年来,生物检验法已成为生物环境问题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方法。水生生物检验的意义主要有:(1)通过工业废水对水生生物毒性的测定,从而确定废水所需要处理的程度,和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达到安全排放;(2)比较各种废水对某些生物的相对毒性,及水生生物对各毒物的反应,从而制定水生生物对水质要求的标准;(3)根据现场水生生物对毒性反应,进行水体污染的监测和水质评价。本文就最常用的鱼类毒性试验作一些介绍。  相似文献   
2.
美国环保局(EPA)在水质基准研究中,致癌性被认为是一种无阈限的现象(Non Threshold)。也就是说,无法确定致癌物质的某一个“安全值”或“无影响值”。因为即使是极少量的化学物质也会产生一定的反应。因此,以致癌物为依据建立的基准,只能表示一种与污染物浓度相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如目前所提出的基准,是指十万人中有一例发生癌症(即10~(-5))。实际上在这个剂量下,对其他人  相似文献   
3.
水质基准的研究始于20世纪初,然而系统性论述则是60年代以后的事。美国自1968年至今已出版了4本水质基准手册。80年代初,美国环保局又编制了新的水质基准,引进了不少新概念,对64类有害物质都有检测限。为此,还制定了各州的标准。我国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原引自美国的水质基准。苏联于1975年及1978年颁布了各种功能水体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MATC)。它是以感官、卫生、毒理等指标中的低限作为MATC。尽管欧美诸国在这方面的提法并不一致,但均优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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