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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测算农户分化背景下农民退出宅基地实现集中居住后的福利水平,对保障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户对土地福利补偿的差别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基于2018年已完成宅基地退出的扬州市公道镇获取的242份农户调查数据,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实证分析退出宅基地实现集中居住对不同分化特征农户福利水平产生的影响差异。结果表明:(1)农民退出宅基地集中居住后福利总模糊指数为0.584,福利状况较好;家庭经济状况和社会保障状况是影响农户福利水平的主要因素,养老保障及房屋质量是现阶段农户关注的焦点。(2)集中居住对不同分化特征农户的福利影响存在差异。职业分化特征下,农户分化程度越高,福利状况越好;经济分化特征下,农户福利水平呈"先升后降"趋势。(3)集中居住对不同分化特征农户各功能性活动的福利影响存在差异。农户职业分化及经济分化程度越高,其家庭经济状况越好;职业分化Ⅰ类及经济分化低收入农户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而高收入农户对社会保障有更高的受偿需求;集中居住对于各类型农户社会机会、居住条件及景观环境方面造成的影响差异不显著。因此,地方政府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农户的受偿需求,尽快建立包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在内的弹性福利补偿体系,提升农户人力资本以实现可持续生计,且从构成农户福利的各功能性活动方面对各类型农民群体进行细致化补偿,结合农户分化特点促进农民非农就业,满足农户就业与收入的城镇化核心需求。  相似文献   
2.
土地财政收入是城市土地扩张的重要影响因素,但是仅以土地出让金等同于土地财政考察这种影响是不全面的,土地税也是土地财政收入的重要内容。本文将土地财政分为土地出让金和土地税两部分,在当前财政和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框架内分别分析了土地出让金、土地税对城市扩张的影响,提出了两个研究假说:1在现行财政和土地制度安排下,土地出让金会显著推动城市扩张;2与土地出让金相反,土地税的增长可以遏制城市扩张。进而依据30个省级行政区2000-2011年的土地出让金、土地税与城市建成区面积数据,运用面板协整计量方法对研究假说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1土地出让金、土地税两类土地财政收入对城市土地扩张的影响是不同的;2全国层面及东部、西部地区的数据表明,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增长会显著推动城市土地扩张;3无论是在全国层面还是东、中、西部层面,目前我国征收的5种土地税均未发挥遏制城市土地扩张的作用。据此,应该通过完善现有土地税种、开征物业税,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加强土地收益管理,改革财政体系、缩小地方财政缺口等政策实现土地税对土地出让金的替代,最终实现城市土地的有效管控。另外,在东、中、西3大区域应实行差别化政策,有序实现土地税替代土地出让金。  相似文献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统筹区域发展多元目标以增强对区域发展的指导力和约束性,因此全面了解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政策目标偏好,能为优化规划技术方法和改革规划管理体制提供政策参考。鉴于此,本文在分析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元目标及其关系的基础上,采用内容分析法基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进行词频挖掘构建目标偏好测量维度及体系,进而对两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进行目标偏好的定量测度,结果表明:(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多目标规划,通过内容分析法可以构建由经济、社会、生态三大目标构成的目标偏好测量体系;(2)从目标偏好排序来看,三大目标中社会目标始终是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首要偏好目标,生态目标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次要偏好目标,经济目标排在最后;同时相比上轮规划,本轮规划耕地保护子目标次序提前,土地整治子目标次序推后;(3)从目标偏好程度来看,社会目标的首位偏好程度有所下降,但其中耕地保护子目标的首位偏好度明显上升;生态目标和经济目标的首位偏好程度基本不变,总体而言本轮规划三大目标偏好程度的差异缩小。研究结果说明,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始终坚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社会目标偏好,符合其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导的部门规划的定位;虽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生态三大目标的偏好程度差异缩小,但其若要在空间规划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还需要通过优化规划技术和改革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均衡经济、社会、生态目标,以承担起统领全区域空间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李鑫  欧名豪  马贤磊 《自然资源学报》2011,26(10):1758-1767
从中观尺度研究细碎化对耕地利用效率影响,探寻遏制细碎化水平降低因素,以为高效农地利用政策制定提供依据。选取景观指数量化耕地细碎化水平,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法对耕地利用效率进行评价,最后采用计量经济模型检验细碎化对耕地利用效率影响。结果表明:研究区扬州市里下河区域30个乡镇的耕地利用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的平均值分别是0.949 3、0.972 2和0.977 0,具有一定提升空间;表征细碎化的第一主成分与地块平均面积、地块密度、面积加权形状指数和面积加权分维数的载荷值大于88%,第二主成分与边界密度指数载荷值大于91%;第一主成分对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的影响弹性是-0.002 7和-0.085 6,第二主成分对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的影响弹性是-0.001 1和-0.002 4。细碎化对耕地利用规模效率与纯技术效率产生显著负影响,且对规模效率影响大于对纯技术效率影响;应从地块面积、分布与形状等方面来降低细碎化程度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开发区是土地利用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在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本文基于江苏省开发区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和测算了全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理论潜力,并结合江苏省资源禀赋特点和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剖析了理论潜力实现的可能性及途径。结果表明,江苏省开发区2010年和2020年的土地集约利用理论潜力分别为261km^2和1069km^2;若能在劳动生产率和工业用地容积率等方面有所作为的话,江苏省开发区2010年和2020年的土地集约利用现实潜力将分别达210km^2和869km^2。这主要通过注重开发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软硬件环境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开发区的用地门槛来实现。  相似文献   
6.
区域城市化水平的综合测度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综合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多维概念,而目前城市化水平常用的单一评价指标只能从某个方面反映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不能全面、科学地反映城市化的丰富内涵。以江苏省13个地级市为例,通过经济、空间、人口以及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等体现城市化内涵的四个方面构造城市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应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对13市的城市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城市化水平大致分为5个层次,南京、无锡和苏州城市化水平最高,常州和镇江居第二层次,扬州、南通和泰州属第三层次,徐州、盐城和连云港列第四层次,淮安和宿迁最低,城市化水平区域差异明显,从南向北,城市化水平呈梯度下降趋势;从东向西,城市化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也呈下降趋势。  相似文献   
7.
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行为及动机是理解我国土地违法问题的关键。现有研究重点关注了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财政激励而忽视了引资激励,无法解释地方土地违法中涉及大量工业用地的现象。本文立足现行的分税制及官员晋升考核体制,从理论上分析了财政激励和引资激励对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行为的影响及其差异,并据此提出研究假说:(1)财政激励和引资激励都是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重要驱动因素。(2)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上的目的不同导致二者的违法收益及风险存在差异,这使得引资激励的驱动作用可能更强。然后,基于2008—2014年的省际面板数据,构建计量模型对研究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全国层面,财政激励和引资激励都对地方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存在显著正向影响,且后者的作用更强。在东、中、西部的区域层面,东、中部地区的土地违法主要受引资激励影响,财政激励的作用并不显著;而西部地区的土地违法则受财政激励和引资激励的共同影响,且后者的作用更强。这一结果意味着,相对于财政激励,引资激励是驱使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更重要因素。由此,在土地违法问题的治理上,除了针对地方政府面临的财政激励进行财政体制改革,更重要的是针对引资激励开展官员绩效考核改革。  相似文献   
8.
土地整理的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岩  欧名豪  赵庚星 《生态环境》2010,19(2):398-403
开展土地整理是协调人地关系、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由于土地整理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整理过程改变了地表生态系统,必然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近年来,土地整理项目对所在区域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土地整理的实施必然产生相应的生态环境效应,对项目区及其背景区域的水资源、土壤、植被、大气、生物等环境要素及其生态过程产生诸多直接或间接、有利或有害的影响。综观当前的研究现状,对于这些影响尚缺乏定量化的评价标准、指标及方法。针对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及应用需要,该文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从生态系统层次上建立起由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侵蚀指数、土地适宜性指数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各项评价指标的详细内容及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采用指数和法构建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模型,并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通过计算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前后的EI进行比较分析,为定量化评价土地整理项目的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提供了依据。该文结合山东宁阳县的土地整理实践进行了评价应用和检验,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该研究为土地整理区域生态环境影响的定量化评价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9.
政策执行是政策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政策执行的本质是主体之间考虑利益得失的利益博弈过程,利益推动行为主体执行或违反政策。农户是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直接利益主体,农户自身利益需求与补偿政策的差异表现为补偿满意度,明晰农户补偿满意度影响因素,对解决农户利益需求缺位,提高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执行效率意义重大。本文在理论分析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户补偿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典型区域扬州市刘集镇农户补偿满意度调查,应用有序Logit模型,分析个人特征、家庭特征、成本效益及政策认知等因素对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户补偿满意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补偿满意度受其自身和家庭禀赋特征影响,家庭劳动力人数较多、非农就业为主的农户,对农村土地的依赖性较低,补偿满意度会相应提升。(2)农户补偿满意度受成本效益因素显著影响,提高耕作便捷度、改善出行交通,会降低通勤成本,增加受益感知,进而提高农户补偿满意度;而日常消费上升、原有宅基地面积较大,会增加农户参与整理的成本投入,降低农户补偿满意度。(3)农户补偿满意度受政策认知因素明显影响,正面的政策制定评价、较高的政策执行满意度及农民收入增加的价值认同,均将提高农户补偿满意度。因此,应合理评估宅基地价值,重视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的长期影响评价,综合考量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实施前后农户的总成本和综合效益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以优化利益分配格局。并通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策执行机制等措施提高整理区农户的社会福利及政策认同。  相似文献   
10.
土地资源有限性与建设用地需求增长的矛盾加剧,建设用地增量控制亟需向总量管控转变,而合理分配区域间建设用地总量是实现其总量管控的前提。本文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资源禀赋供给约束两方面,筛选出常住人口、GDP、建设用地可拓展空间、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等影响建设用地总量分配的主要指标,兼顾效率与公平,构建基于基尼系数的建设用地总量分配模型,以综合基尼系数最小为目标函数,建立多约束的线性规划求解方程,得到2020年江苏省建设用地总量分配方案。研究结果表明:1基于基尼系数的建设用地总量分配兼顾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需求,提高了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基于基尼系数的分配结果与现行规划方案相比,综合基尼系数由0.330降为0.315,各指标的基尼系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根据建设用地总量分配结果,结合建设用地现状规模,测算江苏省13个地级市现行扩张趋势下建设用地总量剩余空间的可使用年限,依据可使用年限与现行规划剩余时间的对比关系,将13个地级市划分为3类建设用地管控区域。苏州、盐城和徐州为合理缩减区,应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目标,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管理;南京、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和宿迁为优化调整区,应采取"增量递减、存量优化"的调控策略,逐步缩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扬州、镇江和泰州为重点发展区,应适度增加年度新增指标配置,同时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地门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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