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环保优惠政策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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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蓉博士:去年,我市有一家啤酒厂因经营不景气被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兼并,成立了青岛啤酒(腾州)有限公司。我市政府为了给外来企业创造宽松经济环境,特以市政府名义行文给予了该企业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一条为“该公司成立后五年内,前二年免征排污费,后三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减半收取,五年后腾州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排污费的标准参照枣庄市其它同类企业的具体标准执行。腾州公司投资环保项目时,享受国家所能给予企业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优惠政策。”请问:地方政府这种免征、减征排污费的优惠政策是否合法?山东省腾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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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保优惠政策 法律 排污费 投资 环保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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