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山东立法加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引用本文:郭方名.山东立法加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J].中国个体防护装备,1996(4).
作者姓名:郭方名
摘    要:前不久,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对加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提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和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销售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生产、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罚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