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五分钟 判刑三年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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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仲伟大.离岗五分钟 判刑三年整[J].劳动保护,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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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仲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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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8月3日清晨,西子湖畔同往日一样,薄雾轻纱,娇柔清秀。湖滨公园又聚集了晨练的人们。 6时25分,人们突然发现,座落公园边的湖滨饭店浓烟滚滚,顿时猛烈的大火窜出屋顶,迅速曼延。当消防车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时,一座秀丽的饭店已被烧得面目全非。事后检点,这场大火共烧毁房屋1100平方米、进口冰箱3台、空调机3台、电扇52台、电视机17台和部分进口快餐设施。 然而,谁能料到,这场损失如此惨重的无情火灾,竟是厨工朱建林一时的疏忽所致。 这天早晨6时15分,朱到店上班。按惯例,他点旺了煤气炉,打开了鼓风机,开始烧水,准备早餐。哪知道,鬼使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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