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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信息的严肃性必须依法维护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摘    要:近日,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刘鸿志就淮河水利委员会发布所谓“第一个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淮河水利委员会无视国家法律规定,违背国务院确定的“十五”淮河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擅自发布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扰乱视听,干扰了国家排污总量控制工作的正常进行。

关 键 词:国家环境信息  严肃性  中国  环境标准  排污总量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  环境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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